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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山出事不國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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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出事不國賠了
因為行政院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對於民眾從事冒險性活動,像是登山、攀岩等,國家除了列警告標示,國家沒有任何的賠償責任。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aTOuafILcWerqPE 你怎麼看? |
賴功德好可憐
這就是現任優勢 抗議無效 :D |
這樣一來就是讓民眾必須正視冒險性活動的風險及後果, 並做出正確適當的因應及準備,
不能夠再不負責任地全部轉嫁給國家跟救難人員, 每一條生命都可以很珍貴, 不要命的也該自己負起責任, 不要把救難人員也置於生命危險中!! |
這樣很好
也該處理一下酒駕和錯誤駕駛的罰則了 擺爛了那麼多年連動都不動 甲甲法一下子就通過........搞毛 |
政府有誰逼他們登山嗎 ?
不然為什麼出事要國賠 ? 登山客不是應該自己買好保險和做好風險評估嗎 ? |
引用:
+1 自己找有風險的事做 本來就該自行承擔風險 而不是,反正有狀況國家就必需要救我的心態... :rolleyes: |
那如果民眾在有人管理的點登山時,因為山上安全設施欠缺維護受損而導致受傷,
譬如步道護欄或是安全拉索損壞等等,也要鼻子摸一摸認栽嗎?? |
不管可不可以國賠
出事還是需要救難隊救援 再加入使用者付費機制,就更好了 |
引用:
那就要討論一下為什麼山上這樣的自然環境中會出現步道護欄或是安全拉索這種非自然的設施了。 |
既然那些活動不國賠了,那就請不要罰款禁止從事那些活動
反正國家沒責任了,沒立場罰款吧 另外 看臉書內容,條文還有得吵 怎樣算是冒險? 市區內有公家鋪設登山步道的小山,算登山嗎? 國家經營、轉包的,出事也不用賠? 在國家租給私人經營的沙灘戲水,出事不國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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