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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有什麼用?
最近群組裡,一直有人在發公投訊息...
應該是些某某教友吧...反同立場很明顯。 問題就算通過了,有三小路用? 利萎豬公只要不修,又如何? 以核養綠公投成案 年底十公投案綁大選 感覺只是浪費錢,自爽自嗨而已。 =============================================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 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 三日起,失其效力。 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 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 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 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 要處置。 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 立法院審議前項第二款之議案,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 制。 立法院、直轄市議會或縣(市)議會依第一項第二款制定之法律或自治條 例與創制案之立法原則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提案人之領銜人得聲請司法 院解釋之。 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於法律、自治條例實施後,二年 內不得修正或廢止。 經複決廢止之法律、自治條例,立法機關於二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 。 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 容之施政。 |
的確是沒什麼用
所以我都不去投票的 |
立委修法又怎樣?根據憲法第72、57條....
三讀通過-->條文移送總統府-->10天內總統必須公告 └┬總統說Yes--->公告-->3天後法律自動生效 └總統說No-->退回立法院要求覆議 └┬超過2/3立委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辭職-->法律生效 └不同意--->回到原點---->Please Insert Coin To Continue... 就算所有流程順利跑完了,主管機關不公告實施,這條法律一樣不算數,以上一切都是作白工,因為台灣的主管機關權責大於總統和國會 舉例:重機上國道 :laugh: |
就練習用啊,沒用過怎麼知道怎麼用
也是可以給民代官員施政做參考,知道民意走向,別脫離民意太多 可是如果我是人民選擇出來的菁英,很清楚世界發展走向,那萬一和公投結果不同,是要向民粹屈服,還是堅持正確的方向,這也是門大學問⋯⋯ |
當作是大型的民意調查就好了
中選會拚老命擋公投讓人覺得超好笑 |
公投有什麼用還不知道?
刷存在感阿. 上次不是說要公投改名去參加奧運 但人家奧委會早就跟你說 改名不認可了 這樣還繼續說要公投 不就出來刷刷存在感 扇動一下呆民們. 看哪些立委當選就知道台灣普遍民眾水平還是低阿....... |
對內政有用,對政府可以決定的政策有用(例如以核養綠),
對外交無用,要外國承認難度極高(例如東澳正名)... :laugh: :laugh: |
沒用,浪費錢用的
該投的不投 有種直接核4公投! |
引用:
有種應該是直接 統獨公投 阿共仔有說過,搞統獨公投,就要武統台灣 |
我覺的這個公投好像是喊錯了,應該是中止代管才對 :D :D
然後要把公投登記資料送到美國,因為台灣是託管地,應該跟川普大帝訴求才對 :laugh: 川普大帝應該會同意才是,以色列它都承認了,而且美國也很想打支,美國是靠戰爭致富的,所以打支是會賺錢的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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