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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2015-12-23 01:12 PM

最貪檢察官判刑11年半棄保潛逃
 
引用:
貪檢判刑11年半落跑 檢批法院「丟人」

2015年12月23日11:11

(更新:新增雄檢回應)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華)涉貪,今年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可能擁有加拿大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據了解,井天博今年9月還在台灣,當時雄檢也知道他把住了2、30年,位處在三多商圈的高雄住家賣掉,將戶籍遷移到台北鄰近松山機場的老家,但仍經常在高雄出沒。檢調研判,井天博應是得知自己逃不過,10月偷渡海外,可能落腳加拿大。

今年12月1日雄檢發佈通緝後,檢方也發函給高等法院,表明檢方希望羈押被告,但往往遭法院以「聲請不合」駁回,因此檢方認為,在審判中如何防止被告逃亡,以確保審判進行,是法院的職掌;而又在判決確定以前,為確保有罪判決的執行,以彰顯司法尊嚴及威信,法院認為被告該押者就應該要押,以免被告逃匿,要再耗費人力資源追緝,不僅引發社會不滿,還有機關權責不明的爭議,井天博潛逃一案即是一例。

井天博台大法律系畢業,從分發後就一直在高雄地檢署任職,早年就規劃老年落腳加拿大,近20年前就把妻小送到加拿大,取得國籍,打算自己退休無公務員身份後再依親取得加拿大國籍。人稱「水哥」、「河東四公子」之一的井天博在道上沒人敢得罪,儘管上酒店、帶嫩妹樣樣來,但他也深知自己有可能被逮,就算是全身而退,他也為了及早佈局海外生活,從未中斷英語學習。

檢察官生涯中,井天博只有短暫時間調任到台南地檢署上班,這段時間他每天開車通勤上下班,在車上聽著全英文廣播節目ICRT,平日閒來無事時也看英文報紙,英文練得嚇嚇叫。知情人士表示,井天博的財產應該都在國外,英文又流利,要在加拿大生活一點都不成問題,搞不好也是如魚得水。

井天博5年前利用承辦禁藥案機會,濫權不追訴涉案的富商孫雅慧,以1200萬元交換投資孫女夫家在馬來西亞礦業「穩賺不賠」的開採權,另收受孫女贈送70支、價值12萬元的幹細胞針劑,遭雄檢依貪污罪起訴。後監察院以他涉嫌收賄及經常出入酒店行為不檢等理由將他彈劾送公懲會審議,職務法庭已將井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井天博貪污案今年11月12日被判刑11年6月確定後,雄檢為確保執行,立即派員到他敦化北路老家準備把他帶走,檢調人員蹲點幾天後,發現他根本不在老家,檢方研判他交保500萬元後,就利用最高法院還沒宣判的期間處置好財產,約於今年10月潛逃出境,12月1日雖緊急發佈通緝,但為時已晚。又如外界傳聞他若取得加拿大護照,人也在加拿大境內,即便檢方已經掌握其行蹤,也難緝捕到案。因此每次遇到要執行的人犯潛逃事件,檢方難免抱怨,「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法庭中心/高雄報導)


台灣司法真NICE :o

有權有勢的都可以無罪

不然就是隨便就可以出國

尤典汴太d+ 2015-12-23 01:19 PM

還真能跑! :stupefy:
這輩子就別回來了! :mad:

老兵. 2015-12-23 01:28 PM

這種很容易烙跑的情況為什麼可以交保 :eek:

他這也算重罪吧,為什麼不能像阿扁一樣一直羈押 :confused:

樓上的是他的什麼親戚朋友嗎,他壓根就沒想回來啊 :o :jolin:

以月為影 2015-12-23 01:29 PM

鬼島不EY

錢照污, 0奉迎照喝, 大家爽歪歪

KGB 2015-12-23 01:33 PM

怕他留著被關扯出一串肉粽吧? :laugh: :laugh: :laugh:

沒人掩護可以重罪潛逃實在也不容易

polar168 2015-12-23 01:44 PM

[YOUTUBE]MZhsgNijWVA[/YOUTUBE]

nick6666 2015-12-23 01:49 PM

法官表示: 改天可能要去投靠人家,當然要放走....
眾鄉民: ...贛.....

艾德 II 2015-12-23 01:54 PM

有沒有可能之後拿著一本兩岸統一的書回來,
然後檢警還要列兩排歡迎他?

尤典汴太d+ 2015-12-23 02:20 PM

引用:
作者老兵.
這種很容易烙跑的情況為什麼可以交保 :eek:

他這也算重罪吧,為什麼不能像阿扁一樣一直羈押 :confused:

樓上的是他的什麼親戚朋友嗎,他壓根就沒想回來啊 :o :jolin:

當然最好別回來,就此埋骨異鄉.
讓他家的根永遠在外地飄零.
而且就算貪官回台灣會乖乖服完11年半? :stupefy:

n_akemi 2015-12-23 02:23 PM

如果您A的錢足夠讓您下半輩子在"無引渡條例的國家"過著土皇帝般的日子...您不跑嗎?

如果明知道貪汙犯一定會跑的卻不申請羈押是誰的責任?

如果申請羈押卻改判交保又是誰的責任?

最後...歡迎蒞臨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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