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行動餐車的賣點場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0374)

jphuang 2014-10-03 09:27 AM

行動餐車的賣點場地...
 
最近看了'五星主廚快餐車',蠻喜歡餐車這個點子,或許退休後,可以弄一部來經營。

心裡一直有個疑問,國內行動餐車的賣點場地,例如:公園的路邊,或觀光區 ... 等等,該向當地的市政府什麼單位申請? :rolleyes:

cue933 2014-10-03 09:28 AM

引用:
作者jphuang
最近看了'五星主廚快餐車',蠻喜歡餐車這個點子,或許退休後,可以弄一部來經營。

心裡一直有個疑問,國內行動餐車的賣點場地,例如:公園的路邊,或觀光區 ... 等等,該向當地的市政府什麼單位申請? :rolleyes:




黑的白的都要打點....... :unbelief:

尤典汴太d+ 2014-10-03 09:40 AM

記得站上有位在鹿港賣咖啡的站友,當初他也是用行動餐車賣咖啡的.
可以向他問問呀!
ID:閒閒散散
好久沒去鹿港了.... :laugh:

CagivaC593 2014-10-03 11:23 AM

所以國外才有『快閃餐車』的創意啊! ;)
*來無影去無蹤,條伯伯取締前先落跑 :laugh:


前提是你提供的餐點真的要''非常非常''好吃又划算,
用網路各種方式吸引一定客群,一則可以吸引Fans注意你的行蹤,二則打開知名度,
然後繼續存錢最後找到落腳之處(店面........呃!店租問題就來了 :cry: )

有點知名度了,後面要考慮的事情可多了! ;)

Cantabile 2014-10-03 11:28 AM

台灣好像沒有相關法令 ,一律視為流動攤販

美國那個餐車是有申請執照才能營業,每個地區不同,重點是營業地點不能阻礙交通,印象中有一集有說明

weirock 2014-10-03 11:45 AM

引用:
作者jphuang
最近看了'五星主廚快餐車',蠻喜歡餐車這個點子,或許退休後,可以弄一部來經營。

心裡一直有個疑問,國內行動餐車的賣點場地,例如:公園的路邊,或觀光區 ... 等等,該向當地的市政府什麼單位申請? :rolleyes:


不合法

原因嘛

地主及屋主的租金還要收嗎?

黑道也會來收保護費

白道一般是要開罰單

這東西短時間內要合法化有難度

因 博弈特區、性專區 同個道理~影響太多現有 既得利益者

cys070 2014-10-03 12:14 PM

沒有合法是最麻煩
有些地點

警察沒來,附近住戶也有人會去檢舉

光吃罰單大概就飽

whales4 2014-10-03 12:16 PM

做流浪餐車就好啦~

每天在粉絲頁上公告今天到哪賣~~

吸引粉絲追逐~~


不過...前提是東西要好吃才行喔

Hayado 2014-10-03 12:17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不合法

原因嘛

地主及屋主的租金還要收嗎?

黑道也會來收保護費

白道一般是要開罰單

這東西短時間內要合法化有難度

因 博弈特區、性專區 同個道理~影響太多現有 既得利益者



公司附近的都是去跟露天停車場借位子來擺,這種的應該OK吧

cys070 2014-10-03 12:24 PM

都是被當流動攤販,就看開不開單而已.......
有些車子還會被當違法改裝

去年也說要修法劃可營業區域,那些狗屎政客和官員不知道修了沒

政府管太多:行動餐車易創業 盼修法上路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31221/35523726/

行動餐車(胖卡)近年相當風行,連地方政府都支持,高雄市觀光局還曾舉辦過「創意餐車大賽」。不過,若行動餐車真的開上路,大多會被當成「流動攤販」取締,被警察開單告發。業者都希望政府能順應潮流,修改相關法令,讓行動餐車可以名正言順開上路。
規劃可營業區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行動餐車若開上街營業,可罰1200元至2400元,因此多數業者都只敢參加固定活動;另外,若監理單位查獲違法改裝車,可處2400元到9600元罰鍰。
行動餐車創業協會理事黃茂松指出,該協會有上百會員,行動餐車無疑已是新興產業,「但目前法令限制太多,又無固定地點可營業,對想靠行動餐車創業的民眾來說,是相當大的困擾。」
該會多數會員目前只能在假日以參加活動名義營業,否則會被當流動攤販取締,黃茂松呼籲,政府應該大幅鬆綁,訂出車輛規格、安全標準、規劃可營業區域或觀光景點,讓行動餐車可以名正言順開上路。
美日合法受歡迎

「鐵牛酒號」負責人蔡明德幾年前曾利用假日開行動餐車賣咖啡,後來才租店面創業,根據他自身經驗,「行動餐車確實是年輕人小額創業的最佳起點,政府應協助業者解套」。
高雄市議員吳益政說,行動餐車在日本、美國不僅合法、且相當受歡迎;國內雖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制,但他認為不難突破,「只要地方政府主動劃設營業地點,行動餐車就不會被視為流動攤販」,不過為保持公平競爭,餐車一定要營業登記與繳稅。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觀光系副教授蔡長清表示,有些觀光景點局限於硬體設施不足,無法提供餐飲服務,「用行動餐車剛好!」政府應容許在不妨害交通的地方營業,定期考核就不怕出現亂象。
政府回應

高雄市觀光局長許傳盛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8條規定,行動餐車若開上街營業,警方與監理單位都可開罰。
近期邀專家討論

但許傳盛說,高市府也同意行動餐車可促進觀光,所以不時利用觀光活動名義,邀行動餐車業者參加。高市府已向交通部反映,盼中央能修法放寬限制,交通部也有善意回應,近期將邀請專家學者開會、研議調整法令。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