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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判死 我會殺更多人」 KTV縱火嫌無悔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2070)

weirock 2014-03-11 01:56 PM

「沒判死 我會殺更多人」 KTV縱火嫌無悔
 
要嗆殺人犬

那很快就會死刑了 :flash:

是說~當事人的意思跟辯護律師差那麼多

怎麼還能這樣上訴下去...

可以這樣一直浪費司法資源?

「沒判死 我會殺更多人」 KTV縱火嫌無悔

引用:
發生在兩年前新竹ktv縱火案釀成五死悲劇,嫌犯被判決死刑,
上訴到最高院卻因為證據不足,發回高院更審仍維持死刑,理由是彭建源對法官說,
「要是放他出來,他會做更可惡的事,殺更多人」,法官認為他罪刑重大已無法教化因此維持死刑。

被銬上手銬遮著臉,眼神不時四處飄移,這名彭姓嫌犯因為不滿發生糾紛,
朋友不相挺,竟涉嫌在新竹一家ktv縱火,釀成五死悲劇,官司一打兩年原本死刑判決,
上訴到最高院,卻因為證據不足發回高院更審,如今判決結果仍維持死刑,
一把火燒死五條性命,彭姓嫌犯跟ktv老闆是好朋友,卻因為爭執憤而放火行兇,
儘管最高院上生死辯論庭,辯護律師還替他求情說,彭姓嫌犯把油波在大門,
只是想示威洩憤,無致其他無辜的人於死的意圖
,但他事後仍毫無悔意,
法庭上嗆法官他就是有殺人故意,並說「我買10多公升的汽油燒死5人,
你還覺得我不夠可惡嗎?那我下次有機會出去,我會做一件更可惡的事,
沒判我死刑,依我的個性我還是會殺更多人」。

法官基於有槍砲毒品前科的他,對父母和素昧平生的人都暴力相向,
並且從不和被害人致歉毫無悔意,兇殘手段罪刑並無違反比例公平原則,
因此更審仍維持死刑判決,彭姓嫌犯求死意志強,生死宣判也婉拒出庭面對,
但始終仍未對受害家屬致歉,要得到原諒恐怕很難。

FD3STYPER 2014-03-11 02:00 PM

很好, 起碼知道自己是個人渣, 我想他很恨自己希望早點了斷.

麻煩成全.

尚饗.

museshuner 2014-03-11 02:01 PM

人犬:想死 由不得你

imhung 2014-03-11 02:24 PM

引用:
作者museshuner
人犬:想死 由不得你


你想死就死,那我多沒面子! :stupefy:

尤典浩澀 2014-03-11 02:40 PM

法誤部長:我筆掉了.....

滄桑悠無愁 2014-03-11 02:46 PM

我買10多公升的汽油燒死5人,
你還覺得我不夠可惡嗎?那我下次有機會出去,我會做一件更可惡的事,
沒判我死刑,依我的個性我還是會殺更多人
---

坦然面對自己, 沒有說自己不對

比起那些不認錯的廢渣, 他算好很多了.. :flash: :flash:

四大皆空 2014-03-11 05:15 P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我買10多公升的汽油燒死5人,
你還覺得我不夠可惡嗎?那我下次有機會出去,我會做一件更可惡的事,
沒判我死刑,依我的個性我還是會殺更多人
---

坦然面對自己, 沒有說自己不對

比起那些不認錯的廢渣, 他算好很多了.. :flash: :flash:

分筋錯骨 .....

kuzak 2014-03-11 05:26 PM

看這個國家法律多悲哀...
連判個死刑都還要犯人主動爭取才有

換句話說,很多該死而不想死的,機會多的是 :jolin:

binlinyang 2014-03-11 07:14 PM

辯護律師還替他求情說,彭姓嫌犯把油波在大門,
只是想示威洩憤,無致其他無辜的人於死的意圖

這辯護律師真有才,後面要接著說:
天氣太冷,嫌犯只是想取暖所以點了一隻火材,
誰知道寒風一吹,嫌犯手抖了一下,火材就這樣掉到地上的油,
法官大人,您頂多只能判他個亂丟垃圾的罪名阿~

滄桑v2 2014-09-03 01:24 PM

引用:
作者中國時報
被律師稱為「魯蛇」的彭建源,2年前不滿換帖兄弟不挺他,到對方在新竹住家經營的KTV縱火,造成5死3傷,歷審判他死刑,最高法院經2次生死辯後,認定彭惡性重大,且符合兩公約之「最嚴重的犯行」,昨將他判死定讞。這是自去年6月底以來首件死刑確定案,死囚也增為48人。

彭的律師王展星昨未到庭聆判,他事後接受電話採訪時,僅冷冷地說:「沒有什麼看法,也不知要有什麼意見」,隨即以人不舒服為由,急忙掛斷電話。

36歲的彭建源,因向周姓好友求助遭拒,101年3月間,到新竹周某住家經營的KTV縱火,5名到周家飲酒唱歌的友人,遭活活燒死。歷審將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去年生死辯後,認為原審科刑及證據調查有疏漏,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審期間,彭還向法官嗆聲還會再殺人,合議庭因此認定彭無教化可能,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因此創下台灣司法史紀錄,二度替彭召開生死辯。

最高法院上月召開辯論庭,蒞庭檢察官當庭痛指彭如同「鄭捷第二」,要合議庭該判死就判死;但彭的律師卻搬出白曉燕案,指如同陳進興被槍斃伏法,已不能彌補白冰冰心中的傷痛,替彭辯護。

律師還稱,彭建源是「魯蛇」,且因濫用藥物成癮,因而有憂鬱症,由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不得對患有精神智力殘障的人判死,要求法官給彭一條生路,撤銷死刑判決

不過,最高法院對此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認定該組織依非兩公約所設置,且對精神障礙不得判死的規定,是「敦促」性質沒有強制力,因此彭雖患憂鬱症也可判死。

最高法院認為,彭建源蓄意先到加油站購買大量汽油,再將汽油全部潑灑到KTV鐵皮屋門口,故意點燃以縱火殺人方式造成5人死亡,屬於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駁回上訴,將彭判處死刑,全案定讞。


死刑就不談了, 但這怎麼能跟鄭捷相比, 鄭捷到現在有認錯嗎? :flash: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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