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新電信法第九條?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4545)

hr100 2013-06-06 12:33 PM

新電信法第九條?
 
http://goo.gl/OToqH

真有這回事?

changwilly 2013-06-06 12:39 PM

換個名字

智障局執意要行政封網??

KGB 2013-06-06 01:03 PM

嘖嘖,用盡辦法就是要行政機關可以擁有箝制言論自由的尚方寶劍。

Wake 2013-06-06 01:24 PM

放一些有毒的煙霧蛋,偷偷摸摸的立了一些見不得光的法,然後依法行政,卸卸指教,我可以按讚嗎? :tu: :tu: :tu: :tu: :tu:

sep128 2013-06-06 01:58 PM

剛剛去翻了一下 我把條文拷貝下來
大家看看好了(...這樣算是散波不當言論嗎...靠 我會不會被停用網路呀!!!)

第九條 通信內容及因通信內容而發生之效果或影響,均由使用人負其責
任。

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 定 多 數 人 提 供 之 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
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
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
措施。

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 定 多 數 人 提 供 之 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
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
當措施。

前二項於本法或其
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
規定。

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物,並於****物上登載自己或
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他電信服務識別符號、號碼,作為****宣傳者,廣
告物主管機關得通知電信事業,停止提供該****物登載之電信服務。

aaaa88 2013-06-06 02:04 PM

引用:
作者sep128
剛剛去翻了一下 我把條文拷貝下來
大家看看好了(...這樣算是散波不當言論嗎...靠 我會不會被停用網路呀!!!)

第九條 通信內容及因通信內容而發生之效果或影響,均由使用人負其責
任。

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 定 多 數 人 提 供 之 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
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
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
措施。

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 定 多 數 人 提 供 之 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
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
當措施。

..


如果這樣子的話......那些罵馬英九娘娘腔及性向或是遠通的不就都符合條件被禁光....都不能上網了 :stupefy:

真•G1 2013-06-06 06:02 PM

糟糕, 那PCDVD可能會被ISP封掉 :fear: :fear: :fear:

尤典浩澀 2013-06-06 06:41 PM

唉.....
法律主管機關是誰? :jolin:

總覺得牠們只有在這方面才會盡心盡力..... :stupefy:

changwilly 2013-06-06 06:42 PM

引用:
作者尤典浩澀
唉.....
法律主管機關是誰? :jolin:

總覺得牠們只有在這方面才會盡心盡力..... :stupefy:



唉,這種模糊只不過讓他們行事方便而已 :cry: :cry:

bpoff 2013-06-06 08:16 PM

這個用詞真的太模糊........

我覺得台灣應該改成像英式的法律條文....只有很明確說清楚什麼狀況確實違法的才是違法......
因為台灣法官亂判的機率實在有點高........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0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