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疑難雜症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34)
-   -   請教存證信函疑問?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08647)

風翼破雲雁初行 2013-04-12 09:48 AM

請教存證信函疑問?
 
以下兩方簡稱甲方與乙方。

甲受雇於乙,但是乙並無對甲投任何勞健保,甲受工傷,甲透過勞工局與乙做勞保調解,
乙不想負擔勞健保責任,乙確在調解日前幾天寄存證信函給甲,信裡乙不承認雇傭甲,且
信口雌黃辯解甲是承接乙的案子,當前甲沒有完成案子,乙要向甲追討承包費。

承接專案必然會簽合約書,但是甲是員工,甲是在公司做公司的專案,當然不會有合約書


請問以上存證信函有任何效用嗎,乙有偽造文書之嫌嗎??

甲可以不理會此存證信函嗎??

謝謝。

aaaa88 2013-04-12 10:56 AM

引用:
作者風翼破雲雁初行
以下兩方簡稱甲方與乙方。

甲受雇於乙,但是乙並無對甲投任何勞健保,甲受工傷,甲透過勞工局與乙做勞保調解,
乙不想負擔勞健保責任,乙確在調解日前幾天寄存證信函給甲,信裡乙不承認雇傭甲,且
信口雌黃辯解甲是承接乙的案子,當前甲沒有完成案子,乙要向甲追討承包費。

承接專案必然會簽合約書,但是甲是員工,甲是在公司做公司的專案,當然不會有合約書


請問以上存證信函有任何效用嗎,乙有偽造文書之嫌嗎??

甲可以不理會此存證信函嗎??

謝謝。


存證信函只是在於證明已於xx年xx日告知對方而已......

有什理不理會的?? 你要丟到垃圾桶也可以呀....

風翼破雲雁初行 2013-04-12 11:39 AM

引用:
作者aaaa88
存證信函只是在於證明已於xx年xx日告知對方而已......

有什理不理會的?? 你要丟到垃圾桶也可以呀....


了解,謝謝。

jongyih 2013-04-12 05:05 PM

存正信函效力

轉貼

依敝人拙見猜測 , 乙公司 發此函的用意 可能是在於 , 未來打官司的 <立場表明> 先前動作.
表明了 . 甲 才是承包人 , 乙不是承包公司 , 立場轉換 !

存正信函人人可發. 你也可以請教 免費諮詢律師 發個存正信函 給乙 表達立場 !

有時收到時無任何動作 , 未來上法院. 法官裁決很主觀 ? 會問你 為何默認 ??

敝人非專業法學人士 , 各地方立委服務處皆設有 法律諮詢 (每個禮拜幾 固定) 可多加利用

法律是保護 懂法律的人...

aaaa88 2013-04-12 06:02 PM

引用:
作者jongyih
存正信函效力


有時收到時無任何動作 , 未來上法院. 法官裁決很主觀 ? 會問你 為何默認 ??


沒這回事.......

說遇到瘋子何必理會就好了....有時說越多越錯.....還留下把柄給對方....
當然要回應也是可以的 :laugh:

存證信函不是這樣用的....

不可能對方寄存證信函說你欠他一億元.....你不回應....法官就憑存證信函但無任何單據而判你要賠他一億元......(但有另一種法院寄的"支付命令"就要注意了)

風翼破雲雁初行 2013-04-18 01:36 PM

調解失敗,準備走法律程序。


ps:
甲有證據,乙在調解會上完全無法提出有利證據,只靠一張嘴,最後乙還是「不願意」和解,調解失敗。

漢薩 2013-04-19 01:57 AM

請甲一定要支持告下去

不要讓這種爛老闆以為勞工就好欺負

風翼破雲雁初行 2013-06-26 09:17 AM

經第一次開庭後,被告乙即向甲提出和解意願(乙擺明就是輸定了),
乙願意理賠部份款項來和解。後經法庭判決書成立,雙方達成和解。

老柏(第四) 2013-06-26 01:05 PM

兩個月解決其實還說得過去,要拖上超過幾年就麻煩了

這種公司唬爛的案子不能告他恐嚇嗎???

ozaki100w 2013-06-30 08:50 PM

引用:
作者aaaa88
沒這回事.......

說遇到瘋子何必理會就好了....有時說越多越錯.....還留下把柄給對方....
當然要回應也是可以的 :laugh:

存證信函不是這樣用的....

不可能對方寄存證信函說你欠他一億元.....你不回應....法官就憑存證信函但無任何單據而判你要賠他一億元......(但有另一種法院寄的"支付命令"就要注意了)

說得好還是要以有這個事實存在才有用.....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