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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地搥椅 王昊姑姑:司法已死
跪地搥椅 王昊姑姑:司法已死
中國時報【馮郁容/台北報導】 毒蟲劉金龍等四人灌毒、凌虐二歲五月大男童王昊致死案,一審依殺人罪判主嫌劉金龍死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被告灌海洛因有殺人故意,認定只構成傷害致死;且劉曾指示將人送醫,並當庭鞠躬向家屬道歉,良心未泯、展現悔意,昨日撤銷其死刑判決,依強暴施用一、二級毒品等罪,改判滿貫刑度有期徒刑卅年。 到庭聆判,身兼家屬、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發言會發言人雙重身分的王昊姑姑王薇君,當庭跪地搥椅哭喊「為什麼」,又在庭外嘶吼「我不接受」、「司法已死」;她強調,王昊被凌虐廿一天後慘死時,才兩歲五個月大,「試問法官,如果是你的孩子,你能接受嗎,你要不要去看王昊的大體?」她表示要不斷上訴,因為「國家逼我激情、不願再理性!」 本案共犯周建輝由無期改判廿年徒刑、鄭盛峰維持十四年、許冠雄十三年改為九年。 面對外界認為劉金龍之罪當誅的聲浪,合議庭強調男童的死因是甲基安非他命加海洛因中毒,和照片上所顯示拔指甲、榔頭敲打及不明來源針刺、鐵烙傷痕等外傷無關,只構成對兒童傷害罪,此部分已從法定刑最重三年,加重二分之一到四年半,加上傷害致死罪等其他罪都判有期徒刑,最後只能加到有期徒刑上限卅年。 這件虐殺男童案,由於手法殘忍,且被害人只是兩歲五個月大的幼兒,引起社會震驚,一審將劉判處死刑;二審認為,劉金龍未盡照顧王昊責任,因無奈被害人吵鬧,一再以各種慘絕人寰的方法,傷害王昊致其身體多處成傷,比較王昊生前及死亡後照片,其死亡時臉部瘀青腫脹,面容僵硬,簡直判若兩人。 高院認為,劉金龍、周建輝對待被害人手段凶殘,對被害人家屬而言,為無法承受之痛,天人永隔之傷痛無從彌補;但考量劉金龍已向王薇君道歉,在得知王昊被周建輝餵食海洛因,發現有中毒現象,就在電話中指示送醫急救,足見良心尚未泯滅,難認劉金龍所犯之罪,有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故將一審死刑撤銷,將劉依強暴施用一、二級毒品等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卅年。 王昊的死促成了「王昊條款」,根據新修的兒少法,往後被通緝、羈押或入獄的吸毒犯,若有十二歲以下子女,司法警察和司法官應主動調查這些孩子是否受到妥善照顧,否則就要通報當地縣市社會局處理。 更新日期 : 2013/1/30 07:38 |
所以我覺得台灣最爛的公務人員就在法院
很多法官檢察官百分之九十九都沒有社會歷練 只會法條理論,然後做出許多荒唐判決 最該彈劾或罷免不適任的就是這些人 |
現代人
認為會讀書 = 會做事 :o :o |
司法本來就是死的 根本沒活過
問問連家大少爺就知道了 這樣的事情都沒事 那麽有政治力的人都沒辦法 普通平民有什麽能力去改變呢 站長別砍我啊 我沒提到政治 |
所以現在在外面發生甚麼事..最好就是事不關己,
不然出了甚麼事,到了法院,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當然,如果今天是自己家裡人被怎麼了, 也不要尋求法律途徑,乾脆自己動私刑討回來~ 反正法律無法制裁及消自己心頭恨, 你殺了我家的人,不會被判死刑, 所以我再去把你殺了,因為一報還一報,照現在的法律,我更不可能被判死刑, 更何況我是情有可原.....是這樣嗎?? |
就是不判死刑,自然沒有執行問題,當然就是人權國家啦
...上訴吧,說不定換個法官會改回死刑 |
我很想講的一句話被上面的朋友講了…:
司法不是已經死了很久了嗎…… |
喪屍般的判決
腐臭而無人性 |
引用:
因為如此 不是躲去加拿大了嘛? |
引用:
你有提政治兩個字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老實說.我覺得那些科班出身的法匠令人厭惡. 要出現包青天還是要等那種真正歷練過人生的才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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