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行駛於道路時不得使用行動電話......停在路邊算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98088)
|
---|
行駛於道路時不得使用行動電話......停在路邊算嗎?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原文如上。 但是現在有人說一定要熄火才算免責,是這樣嗎? 我對桃園不熟,通常會查地圖,然後上路,在檢查點附近停路邊,雙腳著地,雙手離開把手,查詢地圖。 這樣也算行駛嗎?手都不在油門上了,速度都歸零了怎麼算駕駛? |
引用:
這是標準動作. :think: |
引用:
我覺得是看現場交通執法人員的認知 :ase ,他如果很缺業績的話,如吉他大所說那幾項(在下用綠色標示出來),除非完全熄火,不然他要找你碴,也不是不能 :jolin: 。 |
http://motc.ehosting.com.tw/page01.aspx
第二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汽車駕駛人之車輛,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得不適用前項規定。 關鍵在第二條 熄火當然適用 引擎發動就有疑慮 因為轉個方向盤 踩個油門就走了 在車外的人是無法 確認的 當然吉他大可以衝衝看 或者等被開罰單再申訴 如果很閒的話 :laugh: 而且條規很強調手持 |
看了幾天的電視
好像不管是否有熄火坐在機車上,似乎都不能動到手機 似乎好像要把車停好 離開機車才可以 使用 好像是要這樣 |
一般老百姓的認知應該是只要停在路邊, 即使還載著安全帽, 還坐在機車上, 但拿手機出來查東西, 應該就不會觸法吧?
但是如果遇到警察硬要拿法條來開單衝業績, 可能多數人還是摸摸鼻子認了...... 大概要等到哪個比較有背景的人被開單, 找什麼議員委員的陪同開記者會控訴, 再叫三立東森的來報一報, 那大概警局局長就會出面說明緩緩頰, 同意銷單了..... :jolin: |
這規定真的蠻頭痛的
我是不會行進間用行動電話 但近年來都是把手機當錶用 以前會在紅燈時,拿出來看一下時間,現在這一個動作可能就是一張罰單,麻煩的很 |
特別要告訴大家,上週六問到警察伯伯所確認的事情。很多騎車的朋友會貪圖方便,把手機夾在安全帽與臉頰中間,這也是會被攔下來開單告發的!
大家要特別注意喔! |
在不是紅、黃線的地方,靠邊停車、熄火、腳架落地,應該就能證明你不能跑了
|
引用:
我是機車,應該更容易確認。非常好,我既沒行駛道路,也已經臨時停車穩妥靜止 那我就衝了。國家因刁民而進步。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