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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酒駕肇事
又是酒駕! 保時捷撞BMW 9車遭殃
http://tw.news.yahoo.com/%E5%8F%88%...-202832094.html 40歲婦人林欣儀昨天上午9點多酒後駕駛保時捷跑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突然失控追撞、擦撞,保時捷車頭幾乎全毀,幸運的林婦只有小腿輕微擦傷,卻殃及BMW在內的9輛轎車,至於她怎會一大早就喝酒?目前不得而知。 警方說,林婦送醫時,意識昏沉,昏睡病床上,醫院抽血檢驗換算出呼氣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1.23毫克,酒精濃度數值驚人,直至昨天深夜林婦仍疑宿醉而不斷嘔吐,身體不適,在丈夫要求下二度就醫,無法製作筆錄。 這輛深藍色保時捷Cayman系列跑車,市價約300萬元,經此衝撞下,引擎蓋嚴重變形,保險桿掉落,車內2顆安全氣囊也全部爆開,車頭幾乎全毀;警方初步調查,林婦現為家庭主婦,跑車車主則是在貿易公司上班的丈夫。 警方調查,昨天上午9時40分許,林婦酒後駕車欲返回台北市內湖區的住家,由西往東行經台北市民權東路6段,在剛出民權隧道口時突然失控,右車頭擦撞停在路邊的3輛轎車。隨後,車子左偏向前,再撞上同向行駛在其前面的銀色BMW轎車,BMW打轉180度後,撞及路邊停放的5輛轎車,最後車頭反向朝著隧道口;而保時捷衝到BMW轎車前路邊人行道才停止。 BMW車內的李姓夫妻向警方說,「早上剛要出門,剛從隧道口前迴轉道,一迴轉就被撞了」。 台北市警內湖分局、消防局據報,先後趕抵現場,發現林婦坐在副駕駛座上不省人事,鞋子卻遺留在駕駛座。警、消人員經初步詢問,她承認酒駕,還說下車時,小腿不慎輕微刮傷。 -- 酒駕再犯 擬關3天 民眾喊讚 「改用鞭刑 更有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617/34305767 酒駕惡行已成全民公憤,為遏阻恐怖駕駛,法務部除擬將「葉少爺」這種酒駕撞死人惡棍,刑責由現行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甚至擬祭出「再犯即關」的鐵腕措施,修法讓警方一捉到酒駕再犯者,可馬上向法院聲請拘留1到3天,讓爛駕駛在警局拘留室內懺悔。 不能花錢換免囚 對法務部重懲酒駕「再犯即關」的構想,高雄民眾羅翊銘直言:「就是要重懲才能遏止!」但也有民眾認為「鞭刑更有效果!」《蘋果》昨民調顯示有高達八成五的民眾支持酒駕「再犯即關」。 法務部原訂在上周二的《刑法》研修會議中,討論將酒駕撞死人刑責從1年以上、7年以下,加重到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等相關加重條款,可惜會議因豪雨停止上班,議程臨時取消而尚未定案。 不過法務部針對酒駕重罰又有新想法,擬建議主管《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內政部,修法在「妨害安寧秩序章」中,新增酒駕「再犯即關」罰則,讓警方一捉到酒駕再犯者,可馬上向法院聲請拘留1到3天,而一旦完成修法,有酒駕前科的人將無繳罰單花錢換免囚的機會。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證實「確有這個想法。」但他也表示,此構想可能會有一事兩罰問題,所以交由檢察司研究中。法務部官員解釋,目前酒駕罰則分兩類,酒測值0.25到0.54的駕駛,會被開罰1萬5000到6萬元不等的罰單,而酒駕肇事或酒測值0.55以上,則會被移送公共危險罪,面臨刑責。 有一事兩罰疑慮 官員說,如果此時又加入「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凡屬再犯就要被拘留的處罰,可能讓酒駕者為同一過錯受罰兩次,有違《行政罰法》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而被「葉少爺」酒駕害死的許明義、李幸蓉夫婦,許的二姊許淑嬋昨表示,非常支「再犯即關」。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說,如何防堵酒駕和加重處罰,社會有很高共識,無論修《刑法》、《社維法》都可討論。 |
林克穎還沒被關
葉少爺判決結果尚未出爐 |
剛要迴轉就被撞了
但是按照路權可能又被判定 迴轉車未讓車 . |
消防局據報,先後趕抵現場,發現林婦坐在副駕駛座上不省人事??
喝到酒精濃度1.12 還能開車!! 我看該婦是坐在副座不醒人事 真正酒駕的男性友人 看描頭不對 想搬人故布疑陣 死豬太重了搬不動 只好只移鞋子然後就烙跑了吧 |
"官員說,如果此時又加入「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凡屬再犯就要被拘留的處罰,可能讓酒駕者為同一過錯受罰兩次,有違《行政罰法》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這樣子說起來慣竊也能罰第一次, 一堆累犯也不能再進行逞罰 因為第二次還罰同樣的犯罪行為不就違反了"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unbelief: |
引用:
應該不是這樣講 第二次犯罪時 那已經是不同事件了 酒駕真的要嚴懲累犯 而且幅度要跳很大 關兩天真的太少了 犯罪者只是睡個兩天反而更有精神了 要像軍隊關禁閉那樣操練才有效果 |
男酒駕撞車 嗆「快把我移送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20617/127833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32歲)昨天深夜和友人喝酒至今凌晨零時許,酒後開車欲返回苗栗老家,行經光復路時發現前方有警方路檢,他因心虛急轉彎進建新路,想繞過查緝,但車速過快失控,連續衝撞路旁3輛轎車後停下,警方獲報趕來簡直傻眼,肇事林男衝撞力道猛烈,其中一輛車輛被撞得180度翻車橫躺路中,而林男僅手部挫傷,拒絕就醫,酒測值為0.78毫克,遭依公共危險逮回送辦。 林男妻子眼看丈夫闖禍,急得邊哭邊向遭撞車主道歉,林男卻在一旁嗆:「不是測到超過了(0.55),快把我移送啊!」不過,他也不斷自己猛拍頭表示懊惱,還說這下慘了,要賠2百多萬。 警方表示,這名酒醉男開車轉往小路時,執勤員警並未追上去,但沒多久,就聽到「砰」一聲巨響,才發現酒醉男還是活該被逮;無辜被撞的車主趕到現場看見愛車慘狀,大喊真是倒楣。 -- 台灣人知道要賠錢才會覺得慘 罰款部份也應該再調高 |
引用:
依照酒駕時,該車輛購入價格的2倍做為罰金比較有讚。 |
引用:
這個點子不錯. 另外若是酒駕致死或重傷,自肇事之日起,應凍結其財產,不得轉移,才不會讓罪犯脫產,被害者求償無門. |
引用:
嗯 不然葉少爺之流對於幾萬塊等級的罰款 根本不痛不癢 去酒店一個晚上就差不多這樣而已 完全無嚇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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