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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阪急百貨消安都沒過..就讓人天天排隊也太可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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阪急百貨消安都沒過..就讓人天天排隊也太可怕了吧
週日經過阪急百貨時
本來要去uniqlo看一下他們的台北一店 是長什麼樣子... 結果看到路上一堆人還在排隊我就縮回家了 跟朋友聊天時才知道= =.. 原來阪急的消安檢查根本是沒過的狀態 還讓這麼多人排隊.. 好像都沒什麼人關心的樣子= = |
統一阪急百貨違規 再罰24萬
昨天開幕的統一阪急百貨,因為安檢不合格遭罰鍰新台幣12萬元。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今天持續無預警安檢,發現仍有違規情形,二度開單裁罰24萬元。 建管處持續無預警派員針對正辦理週年慶活動或新開幕的百貨場所、飯店進行突襲安檢,共檢查5家百貨賣場、6家飯店,結果喜來登飯店、統一阪急百貨安檢不合格,依法分別罰6萬及24萬元,並要求改善。 建管處表示,首度遭開罰的喜來登飯店,不合格原因是走廊通道、排煙室堆積雜物;統一阪急百貨昨天首度檢查不合格原因,是防火鐵捲門下方堆置貨品,以及安全門前方擺放物品,今天複檢雖然情況有所改善,但安檢人員認為仍影響防火區劃及妨礙逃生避難。 與捷運板南線市政府站共構的統一阪急百貨,因為販售日本成衣知名品牌「UNIQLO」,昨天開幕首日湧進大量人潮,由於安檢不合格,遭北市建管處罰鍰12 萬元。建管處今天複查認定仍有違規情形,再度開罰。 百貨公司這樣也太誇張了吧!? 連最基本的消防安檢都沒通過 怎麼可以就這麼大喇喇的開門營業 而且去消費的人還那麼多...萬一出了事情後果不是很嚴重嗎? |
講一些不好聽的話...
去的人只管特價, 其他的誰管那麼多 等到真正出了事, 掛了人, 大家才會知道這樣不可以.. :think: :think: |
颱風天都有人會出國. 別想太多. 台灣人不怕死 :unb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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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賠拉~~~~~~~~~~~ |
事實上是因為, 早一天開張就能賺錢, 罰金罰鍰的根本不算什麼,
每天的盈餘就能支應了 要夠猛就是主管機關要拿出魄力來要求安檢未過即禁止開門營業直到改善過關為止, 但是擋人財路是會被關說施壓的, 所以說殺頭生意有人作, 賠錢生意當然是沒人肯幹 反正血淋淋的教訓總是要發生在自己身上才知道痛會記取教訓, 反正我不會去.... :think: 其他的就看個人造化.... :eek: |
高島屋停車場 滅火器多過期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去年5月發生火警的天母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又遭民眾檢舉,5至9樓停車場內的滅火器不是過期就是壓力不足,滅火器像裝飾品,公安問題亮起紅燈。 北市消防局副大隊長林義承表示,昨天已對業者開出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1周內改善完畢,屆時將派員檢查,若未全面更新滅火器,將可處6000至3萬元罰款。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秦儷舫和王正德,昨天突檢大葉高島屋百貨停車場,居然隨處可見過期滅火器,許多都是在今年4、5月到期,甚至有些已經過期8至10個月,還有滅火器上方的壓力表超過綠色合格範圍,王正德還實際使用,果真滅火器噴出的乾粉因壓力不足顯得有氣無力。 李彥秀說,北市百貨商場每年都必須進行兩次消防安檢,但為何這些「掛好看」的滅火器為還能存在?該百貨去年已發生過火警意外,現在又是過期滅火器,毫不重視消費者安全。 秦儷舫表示,台灣因為氣候潮濕,內裝乾粉容易變成硬塊,因此經濟部規定乾粉滅火器須標示製造及有效日期,以避免乾粉硬化,且乾粉滅火器內的藥劑每三年需更換一次,壓力表指針需指向綠色正常範圍,才相互配合達到最佳的滅火效果,她要求消防局公安檢查應要確實。 【記者顏甫珉/台北報導】對於停車場滅火器過期問題,大葉高島屋指出,停車場管理是由大葉天母停車場管理處負責,大葉高島屋無權介入,但會要求大葉停管處加強管理。 大葉天母停管處表示,會配合在一周內換掉過期的滅火器,並全面清查用品的功能,之後也會定期檢查產品的使用期限。 -------------------------------------------- 有看過不少這樣類似的新聞 蠻多公共場所好像都是這樣!! 我那天本來也想去看看的.. 不過看排隊的人超多的就酸了.. 現在才知道原來他們安檢沒過就開張了 而且人潮這麼多要是真的發生意外 感覺還蠻危險的說@@ 看樣子我還是過陣子再考慮去晃晃好了..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董仔 : 政府只敢罰點小錢 , 可以讓媒體們**** , 還不用花半毛錢... 一舉兩得啊.... |
每天24萬的****費也太便宜了一點.... :unbelief:
業者:好可怕,趕快再把堆在逃生門的貨堆高一點壓壓驚 :fear: :cry: :stupefy: |
才 24 萬喔.....台灣的罰則真的在搔癢,怪不得沒企業在怕。:unbelief:
說不一定兩千四百萬都沒在怕勒,因為我記得他們一天的營收不是都用億在算的嗎?:think: 然後萬年罰則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要改,我看應該永遠不會改了吧..... 畢竟政商這麼要好,怎麼可能會去修法改罰則勒∼ 我認為對企業的罰款不可以固定的金額(而且重點是還TM的少) 應該要以這兼企業的資本額下去算,例如20∼30%,也許會比較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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