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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徵] 消費卷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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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徵] 消費卷數組
如題,一組3600元的消費卷,我用3000~3200元的現金交換(價低者優先)
徵求組數暫不拘,但至少要2組 一率採面交方式交易 台中電子街附近相約面交 交易時間為上班日的下午5點至6點 以上,意者請PM詳談,大家一起拼經濟^^ |
已經違法了吧
老兄....
你這樣已經違法了 不怕被釣魚釣到嗎?.... |
實在想不到誰願意跟你換= =
消費卷現在很多能買~跟現金差不多 再說3600也不是多大數字...生活起居花一花就差不多了... 沒人會願意降低賣妳吧= =" 甚至有些店家還推出優惠~3600能買到更高價值的活動呢 真不知道樓主腦袋裝啥...... 我想會上PCDVD的人沒這麼好騙吧 |
..........
確定違法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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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特別條例
{不能使用及禁用消費券的項目}:******* 1.(醫藥費)醫院、診所、療養院 2.(學費、養育費)托兒所、養老院 3.(教育費)學校、幼稚園 4.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的實習店 5.慈善機構 6.政府機關 7.學術科技研究機構 8.監獄工廠 9.郵政、電信機關. 金融機構 10.政府專賣事業或可販售專賣商品之營業人 有哪些用途不得使用消費券,包括繳稅、停車費、彩券、悠遊卡儲值、買基金(投資理財)、購買鐵、公路車票、公用事業費(水、電、瓦斯費. 電話費)等 消費券的禁用範圍採負面表列方式,除了不能直接兌現、儲值及購買禮券,其餘消費行為皆可適用。罰則暫定為交易面額的三倍;舉例來說,如果民眾拿三千六百元儲值統一icash卡被查到,將被處罰一萬零八百元。 註: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具抵稅效果 註: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具抵稅效果 •1/6內政部模擬演練流程 |
現在檢舉有獎金可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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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檢舉就有機會拿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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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既然有人反應說是違法的,那此篇就做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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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PCDVD的網友也不是傻子,大家都精得跟猴兒一樣.... :D |
還 ...(價低者優先)
看到這個 我... 不爭氣的笑嚕~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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