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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拍賣 要課稅了!]轉貼奇摩新聞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網路拍賣(新聞、網站)要課稅了!稅務機關初步決定,依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經常在網路販賣商品的個人必須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和所得稅;非經常性的個人交易則應併入個人綜所稅的「一時貿易所得」申報,只有拍賣汽車、服飾、日常生活用品等才不用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國稅局尚未將相關資料送到財政部,對於「個人在網路拍賣商品、又達到一定規模」的課稅標準問題,由於認定標準不易界定,因此財政部會先邀請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訂出原則性規範。官員推估,去年在網路上的交易,可能達百億之譜,照說所扣的稅包括營業稅和併入個人綜所稅,至少要有五億以上,但實際所扣到的金額遠低於此,因為扣除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利用網上交易有據實申報繳稅外,利用網站拍賣有許多是未登記而未繳交營業稅。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針對網路交易課稅的標準認定問題,財政部所屬五個區的國稅局上周開會,達成比照營業稅課5%的共識,將在近日送請財政部核示。國稅局官員強調,網路拍賣和一般營業行為相同,差別只在於「實體通路」和「虛擬通路」,所以採取相同標準課稅,並沒有「加稅」的問題,而是追稅。 官員表示,網路販售行為若未登記、申報,除了通知限期補辦營業登記並會處以罰鍰,如果涉及漏稅,將追繳稅款並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 以後網站都不能賣二手的東西了!!!還得課稅~~~ 會不會太機車 (當然職業賣家另當別論) 偶而出清自己東西還得課稅~~ 以後~~得偷偷來 |
出清自個的二手東西還無所謂
但如果是專業賣家就比較傷腦筋 那個辦理營業登記是要如何辦呀 |
本來就該課稅了.
交易就是交易啊. |
偶爾出清二手應該是不用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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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萬萬稅 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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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賣二手的東西要課稅???會不會太好笑阿~~ 如果政府可以補貼我中間的價差還可以考慮~~ 當然職業賣家要課稅是應該的~~ 要不應該像 美國 ebay ~ 賣家賣出東西後~再繳交刊登的費用 然後 政府是跟 ebay 課稅~ |
引用:
但為什麼都樣的東西要繳二次稅 如果照閣下這樣說 那為什麼路邊攤 小販不課 黑道軍火,毒品交易要不要也課 閣下說的 交易就是交易 |
課稅(營業稅)還不是轉稼至消費者手上,對於一般的業者是沒差的,也就是以營業稅來說它是在找消費者的麻煩…有差的只是營所稅,但他還是有辦法逃的~
要營業登記証,這樣以後就不怕找不到人來設空殼公司了,買賣發票、互開發票就更方便了… |
引用:
這才是好的作法^^ |
沒辦法啦!
政府缺錢, 誰叫我們的政府, 最近四年來, 每況愈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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