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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良債權"會跟著一個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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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債權"會跟著一個人多久??
是這樣的...
去年家父經商失敗,欠了銀行一筆錢 除了作為不動產抵押的房子遭到銀行拍賣, 拍賣後不足的部分一共約3M,銀行開始向家父催討... 一無所有的家父,自然無力償還... 又很不幸的,我是連帶保證人...所以銀行開始凍結我的帳戶內存款... 很幸運的,在銀行行動前, 我老早就將名下所有股票現金等轉到內人名下... 因此僥倖逃過銀行毒手... 自此,我身上多了個不良債權... 要借錢不能借,要辦卡無法辦,名下無法有任何動產或是不動產...生活上極不方便... 請問大家,目前國內法令,這種不良債權會維持多久?? |
債權憑証是15到20年~~若是到期了 只要再去法院申請一次
就會又是一次15年 直到債務清償為止 |
補充一點 權務人不要是戶該戶戶長 不然
屋內不論動產是否你購買 皆可查封 |
台灣連帶保證人的制度 真的不違法嗎
外國都沒這套 |
唉...謝謝大家指導
我覺得台灣的債務清償原則真的是完全站在銀行這邊的... 當初家父向銀行借錢時,以房子作為擔保... 銀行對擔保品的鑑價也高於借款金額... 結果勒~~~ 銀行居然用超賤價(市價一半多一點)來拍賣家父的房子... 然後還有臉來跟我們要不足的部分??? 為什麼銀行作流血大拍賣的損失,卻要債務人來負責?? 既然銀行可以把家父房子賣得那麼賤,為何當初要接受這項擔保品?? 等於銀行也把擔保品估價上的失誤,要我們來負責~~~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未來該如何?? 好在目前民法上夫妻是分別財產制的,內人和此事無關... 至於現在我和內人的房子,是以內人的名義購買的,戶長也是她... 所以倒是不用擔心 |
引用:
當然不違法 保人=呆人嘛~~:p |
引用:
對你論點不能認同 台灣的債務清償原則 是保障雙方 今天換你是債權人 難道你會讓債務人脫產 只能說銀行不是慈善事業 如房子貸500萬 10年都賣不到這價錢 請問銀行該如何處理?~~:p 目前你要盡快清償債務 要不這輩子很辛苦 尤其對手又是銀行 |
引用:
那問題來了... 既然房子貸500萬,表示銀行認同你的擔保品值這個錢... 因為銀行都會要借款人提供等值擔保品... 而10年賣不到這個錢,表示銀行鑑價過程粗糙... 難道完全沒有責任?? 房地產跌價是一種風險... 而今天這個風險卻要借款人概括承受?? 您知道嗎?? 那間房子在家父奔走下... 本來已經即將以市價成交(650萬)...成交後就能將貸款(700萬)的大部分清償... 然而... 銀行卻在家父與買屋者進行最後磋商前一個月... 以欠息為由,將房子用賤價(410萬)拍賣掉... 任憑家父如何請求展延繳息,銀行都置之不理... 平白害我家多了240萬的債(650-410) 今天我不滿的是銀行這種冷血的行徑... 虧他廣告打的很好聽~~~MUCH卡,你所有的負擔,XX幫你擔... 媽的... 真面目就是這樣 |
引用:
幫你擔.其實還有另外一個涵義. 就是要你還.要你還得多賺點利息. 所以你剩下的50萬利息不大.如果是240萬. 那利息多約5倍.這才會有點看頭. 大大這樣應該很明白了..:think: :think: |
引用:
冒昧請問一下,是否這樣就是所謂銀拍屋或法拍屋呢?新聞報導這種銀拍屋法拍屋非常便宜,但常常會發生交屋時前屋主破壞房子,甚至整棟用怪手拆掉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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