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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長總等災害發生才震怒?快修正《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4360)

老老濕 2023-09-09 12:35 PM

市長總等災害發生才震怒?快修正《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蔣不會
又被議員電的慘慘的

https://youtu.be/6VaGmiWNaN4

早在五月信義區天坑案,我已質詢過《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竟有「建商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很不幸地,過了3個多月,規則到現在還沒改善。

許多損鄰事件在初期,住戶向都發局反映時,都因為「建商自行認定無關」
而不被列管。市民求助無門。

直到發生天坑甚至地層沉陷的重大事故
財損人傷亡,官員再來表演震怒,有用嗎?

目前的鄰損爭議處理規則
形同虛設,讓建商有恃無恐的規則,不修不行!

..........................................

看到苗議員
據之有理,引之有道,就事論事才是茁壯的民主政治
其他地區的選民
真的要擦亮選才的眼睛
大家選出的民意代表或公職人員真的要有料。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鄰損由建商自己鑑定,建商當然說跟他無關啊
想要上訴
還要自己花錢鑑定,可惡的咳呸,現在的也無腦啊,台北市民自求多福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老老濕 2023-09-09 12:37 PM

苗博雅在政論提到
柯當台北市長制定一個規則
《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
建商蓋房子,旁邊住戶房子受損,向都發局申請調查,
都發局會請建商自己先鑑定,建商鑑定後只要出具一只初步安全認定書,
假如建商認定住戶房子受損跟建商的建案無關,這時受損住戶只能跟都發局異議,
受損戶就得自掏腰包請人鑑定,再向都發局陳情。

住戶房子因為隔壁蓋房子,住戶房子受損,向都發局陳情,
都發局照理來說應該請公正第三方來鑑定,怎麼先要求建商自己鑑定,
建商自己說與它們無關,都發局就說無關。

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公布的光文,
都發局都說繼續施工,不予列管,
就是因為建商鑑定後說與它們無關。

這個規則是柯當台北市長制定的規則,很明顯是圖利廠商。

.................................................................
左耳進右耳出
如果當時下達指示嚴格查驗相關紀錄
大直今天就不會出事
結果處理是放任建商,還看著讓民眾樓塌😢😢😢

oversky. 2023-09-09 01:13 PM

引用:
作者老老濕
鄰損由建商自己鑑定,建商當然說跟他無關啊
想要上訴
還要自己花錢鑑定,可惡的咳呸,現在的也無腦啊,台北市民自求多福



https://bit.ly/485KdXL
引用:
徐先生指控,整個事件在2個多月前就不斷反映,但建設公司的監工單位,請台北市某家技師工會鑑定,過了一段時間後,給每戶發函,說不影響結構。這就是建設公司跟技師公會不負責任,懷疑他們有勾串、欺瞞住戶,才會造成今天這種非常嚴重的狀況,老百姓、財產、生命都受到非常大危害,這是他們不能接受的。


住戶都知道是找技師工會鑑定,
怎麼到了老老濕口中,
就變成是「建商自己鑑定」?

老老濕 2023-09-09 01:57 PM

建商花錢找自己人鑑定
算不算自己鑑定的另一種說法 :flash:

是不是法院或市府花錢
找沒有對價關係第三者來鑑定.才輔合所謂的公平正義

好像某些人沒聽過
球員.裁判(立委.議員.市府)都是我的人
憑甚麼跟我(建商)鬥 :shock: :shock: :shock:

oversky. 2023-09-09 02:12 PM

住戶有疑慮,一開始就該自己找信得過的技術公會人員來鑑定。
就像民事官司,雙方各找各的律師一樣。
不然就算法院或市府花錢,
也是會有同樣的問題。

技術公會最大的顧客,
不就是這些建商。
那來沒有對價關係第三者?

銀★(砍掉續練) 2023-09-09 02:26 PM

沒事!不是民進黨當市長.....

市民會推給建商,只有1450塔綠班會牽拖市長

(看一天,這風向沒錯)

老老濕 2023-09-09 06:06 PM

沒看開頭嗎?

柯當台北市長時
制定一個規則《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3-07-2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356605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7-2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332號

................................
所以認為要找誰?
才是公平的第三位監督者?

建商出錢?
市府出錢?
法院出錢?
市民出錢?

..............
萬安演習
在5月市政質詢時.也承認這條法則(有不公平之處)
還在幫某些人洗地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老老濕 2023-09-09 06:30 PM

有事李四川,無事蔣萬安
大直民宅工安事件還是請李四川出面來坐鎮好了,

雖然基泰+市府每戶已經先發放56,000元
但這直接影響到受災戶的生計問題,

是拖不得的
蔣萬安他有當下決斷問題的能力嗎?
我認為找有經驗的老手處理民眾比較安心

oversky. 2023-09-10 08:58 AM

引用:
作者老老濕
沒看開頭嗎?

柯當台北市長時
制定一個規則《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3-07-2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356605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7-2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332號

................................



2013 是郝當市長。

AirStorms 2023-09-10 09:57 AM

這些人要多久才能有自己的房屋住?!

5年? 10年? 20年?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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