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譁然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4474)
|
|---|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譁然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譁然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3月27日 下午1:23 寄給朋友 推薦 493 台南一名二十六歲男子喝了酒,跑到國小女老師家裡性侵七十五歲的女老師,一審法官判他八年,男子再上訴,沒想到二審官司出現大逆轉,法官以男子喝得太醉喪失辨別行為能力,再加上喝醉並不是故意的,改判男子無罪,但喝了酒性侵竟然能判無罪也引起法界人士譁然,以後喝罪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比照辦理。 男子喝酒性侵國小老師二審改判無罪,這起發生在台南高分院做出的判決,引起法界人士譁然,時間發生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歲王姓男子喝醉酒翻牆闖進國小女老師家裡,對七十五歲的女老師性侵,一審判八年、二審卻改判無罪,性侵案出現大逆轉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男子喝醉酒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不過起訴的檢察官認為男子喝醉酒還能鎖門、找剪刀破壞門鎖,顯示有行為能力怎麼二審會改判無罪。 一、二審法官都認同男子犯案時的確是心神喪失,不過到底是故意要喝醉還是喝醉酒並不是自己故意的,兩者差異成了改判的重要原因,但喝醉酒性侵無罪也讓外界不免質疑,喝醉犯法那酒醉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免責,起訴檢察官一審法官無法認同,台南高分檢也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文後研議是否上訴。 |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譁然
不意外 跑過法院就知道 法官判決 都是依法理 法條 不依照常情
親身經歷 還看過 判決無罪理由之一 是 被告只是一時氣憤罵原告 所以不構成毀謗罪 :stupefy: |
來喔!來喔!趕快來台灣看恐龍喔!走過路過不要錯過啊! :D
|
這法官是喝醉了嗎
喝了再判!保持醉蝦狀況∼ |
名二十六歲男子喝了酒,跑到國小女老師家裡性侵七十五歲的女老師...
法官:辛苦你了,free~ |
先不管對象幾歲,
台灣法官又寫下了歷史的一頁 |
鬼島果然是最適合導入陪審團制的國家,檯面上太多腦袋有問題的法官了 :stupefy:
|
|
引用:
確定是恐龍? 說不定人家口袋滿滿 |
這法官是怎樣?
75歲就不是女人嘛? 看不起75歲的女人是怎樣? 說他犯案時心神喪失是不是看不起75歲的女人!? 好吧我不行, 絕對不行, 他犯案時的確是心神喪失. :stupefy: 還是判無罪好了. :shock: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7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