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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PO心得要被告毀謗
2009年到宜蘭羅東運動公園旁的天XXX民宿住宿.
文中寫了幾點感覺很不好的地方. 1.停車是停公園停車格中,雖然不用付費. 2.網頁表示和室(1樓半)有獨立衛浴,準備洗澡,櫃檯的人員說要到地下室洗,或是4樓的浴室,地下室是洗手台接蓮蓬頭的,空間不大,我無法幫孩子洗澡,所以抱著2個寶貝爬到頂樓.結果浴室的水龍頭故障,水不能往下放,只能用蓮蓬頭,但是連蓬頭水力超強,根本無法開水放著,一手抱著 小孩,一手還要拿蓮蓬頭,結果就是一身濕+手忙腳亂. 我們全洗完之後,跟櫃檯小姐講,等老闆來了後她跟老闆反映,他說老闆後來有試過,的確壞掉了,然後補了一句:我不知道你要幫小孩洗澡,不然老闆小孩的浴盆可以借你用.入住的時候,沒看到小孩嗎? 3.需要計程車去羅東夜市,結果櫃檯小姐幫我們上網找了幾間車行都沒有車,剛好老闆來了,給我們一張名片,叫我們自己打電話叫計程車. 4.逛完夜市,回到民宿,拿著晚餐要回房間時,被要求在食物不能帶進房間,要在客廳吃完. 5.要離開前,因為兒子喝太大口水,吞不下去,吐在地板上.請打掃的小姐來清潔,也向打掃的小姐道歉.老闆娘就臭著臉. 前天民宿的委託律師部落格留言,留電話要求要徹文不然就是毀謗+賠償. 我就打電話請問文章哪邊涉及毀謗? 接電話的人說因為文中有完整寫了民宿名稱,"老闆娘就臭著臉".還有他不需要回答我的問題,有事找自己的律師詢問.可是留電話不就是要我跟你聯絡嗎. |
你既然都認為不涉及毀謗了,這篇的意思是要取暖嗎??
你要有私人停車場,要櫃台叫車的服務,要隨時清潔的服務, 不想受汙主限制在房間吃東西 你應該去飯店才對,不該住民宿 你當然有抱怨的權力,但多花點錢就不用踩雷了 |
先評估現在的設備是否還跟以前一樣
以前是否有DM 存檔 ( ****不實 ) 是否有以前的照片證明 ( 證明自己說的事實 ) 現在 DM 與 內部設備等等是否相同 ( ****不實 ) . |
就撤吧
撤之前截圖丟國外圖站、然後用連結... 或者掛PROXY找國外空間匿名放檔 除非有營利目的,不然我真的想不到在網路上不匿名的理由 |
你還是盡快找專業的律師諮詢吧,如果要等到有法律知識的站友回答你,那你應該有得等了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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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網頁和實際不符, 那你就反控他詐欺, 另外, 他有開發票嗎? 有營業執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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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本當和氣生財, 老闆不懂, 你可以教教他
就乖乖先撤了吧! 還不服氣? 明的不行就來暗的吧! 所以我說要和氣生財的嘛 :sleep: |
引用:
去年也去宜蘭也住民宿,也住在羅東運動公園旁 也停車在公園的停車場,離民宿僅一路之隔,且是特約的,免收費 房費約跟飯店的價位相當(四人房要7xxx),但是住起來是相當滿意 今年還打算再去一次 |
擋人財路,別人當然會跟你拼命!! :ase
所以,類似抱怨文最好採取「名稱馬賽克」的方式,宜避免指名道姓!! 別人走法律行動也是捍衛自身的權益,除非這也是您為文的目的之一。 |
就先把部落格的文章設成只限好友分享,這樣就先解決對方的要求
至於你陳述的事件是否與事實相符,我們難以判斷 何況2009年至今都過這麼久,要找出證據來證明你的指陳應該不容易 當然花點小錢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應該會有比較明確的答案 最後... 該家民宿是否是合法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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