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顯示卡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8)
- - 啟亨9550不能上200記憶體真的是remark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26946)
|
---|
等著看啟亨蝦米時候倒閉w
|
引用:
這樣並不能證明就是啟亨RE這批RAM, 頂多他只是知情不報. 就製造RAM方面, 啟亨並沒有責任(除非之後有調查出他有參與製造除外) 不過, 就他從BIOS中降頻來說, 也不能說他知道這批RAM是 re過的, 他可以 用"這批元件品質上的暇疵造成需要降頻設定", 這種說法, 對外行人來說很合理 不過這會牽扯到法令問題(註一), 但對內行人來說, 200降到166, 在計算時脈 方面是以不同的基數計算, 以他出的第一批為例, 50ns的RAM, 可以達到200時脈 如果用40ns的RAM來說, 應該要可以達到250時脈才是, 可是卻設定為166時脈, 60ns的RAM的設定, 那就表示, 公司內部知道這些RAM有問題, 出廠成品設定的更 改, 不是幾個RD, 或是幾個生產線上的工程師可以決定的, 如果沒有主管授權,那個 工程師敢改? 而且不降成別的時脈, 偏偏降到剛好是被RE過的Chip的時脈, 那就表 示他們知道這批Chip是60ns的, 而外面所印與實際測試不合, 任誰也能想到這批 RAM被RE過, 有問題. 如果啟亨在知到這批RAM被RE過還繼續使用, 並且沒有告知所購買的銷費者, 這就牽扯到刑法的詐欺(註二). 不過就侵權及偽造的話, 只要啟亨交代清楚Chip來源, 有九成以上就可以撇清了 , 除非...我是說假設... 這批RAM是啟亨自己RE或請人代工RE的, 那就真的翻不了 身了. 其實就修改時脈而未告知消費者這事, 也等同於詐欺行為, 只是如果真的對簿公堂 的話, 要看律師和檢查官如何去認定起訴條件了. 還有...我沒記錯的話...刑法詐欺好像是公訴罪, 屬非告訴乃論, 檢查官從知道事情 起就要主動偵辦的樣子 ( 記不清楚了... 畢竟不是學法律的 ^^" ) 註一: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 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 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 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 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與 ****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 之****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 任。 註二: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罪之成立 : ,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為要件。換言之,詐欺罪之構成除需有詐騙行為、被騙者因之陷於錯誤 而為財產之處分,並因此處分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等客觀構成要件外,更應 具有詐欺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意圖等主觀構成要件。而且,詐 欺罪具有特別之犯罪結構,有一定之先後順序及因果關連,即行為人之行 為已該當於各個客觀構成要件,且各構成要件具有刑法上之因果關連後, 方始判斷主觀之不法要素,若能確認行為人該當各個客觀構成要件之行為 及行為所造成之後果,係出於行為人之詐欺故意及獲取不法利益之意圖, 即成立詐欺罪。 |
感謝chiangtr大大解說~~~~~^^
如果真的是公訴罪的話.....恩...真好....XD |
引用:
都已經搞成這樣,如果還不了了知,那就太對不起各位了 但我這兩天身體不太好,為了這件事弄的很累 :stupefy: 感謝Hoyagi您的詢問 -- 對不起,讓我抱怨一下(不是指Hoyagi): 這個事件 版上看的人那麼多, 文章數破千 其它論壇也是 BBS也是 但很多人都只是出一張嘴打嘴炮 叫大家一起來發動攻擊時,要幫忙的竟然不到十個人 怪不得台灣廠商可以吃定消費者那麼多年 啟亨有問題的這張卡,在PCDVD 版上,至少破十張以上 我的徵求文貼了兩天,才拿到三張卡 大部份都是我在主動連絡,我真的很想罵很多人說: < X的,你們為什麼那麼被動 ???> 我自己花錢在車費,電話費,手機費,加起來四五千元跑不掉了 整天的時間都在處理此事 ,然後請求某些人幫忙,竟然得到超級被動的答案 :jolin: 真他X的幹到極點! 此事件從12月23日開始,到1月1日,怎麼大家都還沒有具體行動? 說什麼上網E-mail/電話給消基會,法官,警察,廠商,媒體 有多少人真的主動去連絡過?還是認為自然會有人去檢舉,所以自己就不拿起電話投訴 死道友不死貧道,紐約前市長朱利安尼的破窗理論,還真是他媽的準確符合現代人心態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E8%AB%96&meta= 然後你們在家上網,打個嘴炮就走人了,說聲支持就走人了, 是的,你們沒有責任義務要幫忙 但我只想說,我的能力有限,我也幫完這次,就不再幹了 下次若又有相同黑心廠商事件出現,不知道還能不能搞到這麼大 然後大家又只能失望的在觀望,最後又絕望,但你們自己都不主動,怎麼會有希望呢? 我也很不爽我自己破那麼多費用和占去我的時間 我也冒著性命危險去做這件事 但我也更不爽的是,身為消費者的你們, 為什麼自己不主動保護自我權益?為什麼只會袖手旁觀看戲? ---- 如果你們之中有真的很想幫忙的人,請PM到我的信箱, 但這是無報酬的幫忙,因為我都自己貼錢做事情了,無法再提供各位薪水 我現在比較缺乏 1.英文翻譯人員-我要把民視新聞,和東森新聞的稿子,翻譯成英文稿,並貼在國外連結 (我要做剪接,將英文字幕貼在影片上,在送出放上網路空間,去給國外看) 2.如果你會英文口譯,英文發音,那更好,我直接另外配上英文發音在影片上 3.網路空間提供,越大越好,初估至少總共需要100MB到500MB左右 (如果有人要提供自家的emule/eDonkey/BT機,來放檔案,也是可以) 4.法律條文熟悉人員 -提供法律咨詢顧問 5.半導體/記憶體/顯示卡,或電子科技業界人士,提供業界消息,或科技技術資詢 6.認識有黑白兩道政商關係(台北縣市),政府官員,立委,民意代表,警察,黑道,出了無法解決的事情時,需要有人可以當靠山 7.手上還有remark顯示卡的人,拜託請PM連絡我,好嗎?我要建立受害者名單 8.有NOTEBOOK可出借的網友,P3-500以上就行了,但要能上網並可以安裝WinXP 如果你真的想幫忙,拜託,寄給我PM,讓我知道你們不是只會袖手旁觀打嘴炮的人 欲PM者 請在信中告知 1.大名,給姓氏即可 2.電話連絡方式,方便連絡時間 3.E-MAIL 4.欲應徵哪一項職務 5.身份,(抱歉,我怕遇到啟亨的走狗,恕我check您的身份,我會私下去查證) 上班族,哪邊公司上班,公司電話與分機號碼? 學生,什麼學校與科系年級? 6.所在地(台北,台中,高雄,或其它地區,甚至國外也行) |
大大我已PM給你了
請收PM |
引用:
抓什麼包?抓漏我還會一點! 等有人停我權再說吧! 最討厭沒證據胡亂猜測的人! |
[QUOTE=vandenbroucke]你再護航吧,回家去保護你自己的工作再說吧
最好你的主管就是三星的人啦 小弟的飯碗穩的很!不勞您操煩了! 我主管如果是韓國人!過年他回韓國老家時,我會請他替你帶泡菜回來的! 如果你需要用泡菜漱口的話!! |
V大身體多保重.量力而為吧.我不是受害者.但當初我也四處寄啟亨remark的討論.到各大報.也打過電話跟精星說明.但因少數人反應吧.所以沒什麼回應.精星除外.但也覺得發文者那麼多.實際有行動的人可能沒几個...當看到因V大的努力.而電視報導黑心廠商時.心理只有個爽字.
|
啦啦啦,Benno先生,你還活著就好,
我還以為你被停權,或被啟亨的人暗殺了 原來你還可以活蹦亂跳 感謝您的回應 我昨天已用泡菜了刷牙了 日本連鎖店吉野家的廉價泡菜還不錯吃, 比一些偽韓國餐廳來的好吃:D |
引用:
有空閒時,我會寫一些關於媒體的教戰守則, 教大家如何讓這類事情能浮上新聞台面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7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