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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林苑有解? 王家:願意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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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築法規之所以必須留通道 是基於袋地通行權 你可以去翻民法第787條 第788條(開路通行權)讀讀看 你要建商讓路 請先到法院去打袋地通行權官司再說 可參考01說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2663135 案例: http://davidli.pixnet.net/blog/post...%9C%B0%E3%80%8D |
引用:
老兄你這是在耍賴. 堤防那側的老公寓,另一側的郭元益+小廟,他們都是"依法規"規定,拒絕參與都更. 王家不是不能拒絕,但在家有建築碩士及從事都更相關工作背景的情況下, 王家在最初都更規劃前不但毫無動作. 建商從公告都更送件>都更審核通過....這中間王家也沒表示反對. 直到案件通過,王家才說從沒同意. 之後建商進行協調,其中一項"保全王家祖屋"的方案(建商擁有地下使用權, 王家不出一毛,共用文林苑公設以就地合法化),但王家仍拒絕. 或者其他依法,把建商甩開,但王家需自費換地/購地的改建方案,王家也全不接受. 唯一看到的,就只有王家在不停提高價碼,申訴書的2億,5億,文林苑從5戶5車位 提高到要一樓店面. 副市長的協調會報告中,其中一方案就提到是應王家建議,原先樓層可換一樓店面或頂樓. |
其他不論,要店面我覺得是應該的,王家本就有自己的一樓店面了
都更最大問題是在建商要"改變原住戶的樓層",要是一排5樓公寓改見大廈,原住戶應該保持原來房屋樓層,多出來的樓層就建商自己的利益。樓層的改邊不該是建商決定(抽籤這類也一樣),至於原住戶有想變動的可以自己提出。 |
王家擬都更 「連續劇有落幕一天」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591613.shtml |
民不與官鬥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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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他們談到什麼條件再來說.......... |
引用:
都有問題啦 挺的人早該發現有問題~那為何會一直挺下去 |
引用:
頭已經洗了....只好繼續洗香香 大埔阿嬤是失去土地的痛 ...對土地的愛勝過自己的生命 條件談好了...是否比其他的同意戶拿更多 ? |
引用:
那要問看看....現在拿的跟當初有何不同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6.shtml?inst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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