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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最快上半年,敦化自行車道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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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是保障汽車任我開、任我停的利益團體? 你們認為機車應該靠邊行,跟汽車分開。 但可能嘛? 機車走內側匯汽車追撞,那走外側就不會? 汽車要不要靠邊,要不要右轉? 只要在這個前提下,汽機車就不可能不混流。 你要怎麼保障直行機車不會被這些汽車干擾? 如果汽機車分流是可行、真的安全的,全世界不會只有台灣堅持這樣的規劃。 先進國家老早就做了。 我自己開車也騎車,反倒開車後更覺得機車靠右行的規畫根本就是狗屎。 我要右轉,右邊一堆機車讓我換不去,我只好慢行等空隙, 後面的車就受影響,後面的車就往內擠,內側的車道就往更內側換。 整個路口的效率大打折扣。 我算是很有耐性,我不會硬插,真的沒辦法,我只好下個路口再換。 但遇到那種沒耐性的,硬擠硬插都要換到換到外側,更白吃的還有 從內側看都不看就直接轉的,他認為反正機車自己會讓。車禍就這樣發生了。 當然,要讓機車路權回到正常,不是毫無配套就開放。 所有駕駛人的訓練跟駕照發放的管制都要同步改善,不是只有教你怎麼 開動車子,機車也不是繞半圈就能拿到駕照。警察取締也不應該是守株待兔, 巡邏中的警察應該要去地動態違規,像是不打方向燈,違規變換車道之類 無法用拍照記錄的違規項目。不要以為歐美國家的民眾都真的很守規矩, 那是因為警察給民眾無所不在的感受。長期就形成一種習慣。 這些外國人來到台灣後,發現違規沒什麼人管,反倒乖乖撙守規定討不到 什麼便宜。用路習慣就跟台灣民眾一樣了。大家認為不守規矩的台灣民眾 到了國外長住後,發現違規都討不到便宜,久了就會乖乖遵守規規定。 所以到底是台灣民眾不懂規矩,還是沒人管?我想很清楚,人性都是往 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走,西方人也一樣。 台灣如果繼續搞車種分流,以現今的狀況來看100年後交通也不會更好。 因為在這種制度下,很多開車的都會認為馬路是開車轎車走的,機車本來 就應該讓路給轎車。。我開車要過,你騎車的就要讓,不讓就是你違規, 不然就是你有道德問題。 機車路權正常化,才能導正所有駕駛人的用路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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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機車族要求的福利。 如果能有正常的路權 問過不少人到是希望能復徵牌照稅。 況且,路權大小並不是用稅金多少來決定。 而是用對道路的耗損跟空間的佔用多寡來決定的。 台灣單純用排氣量來決定牌照稅已經是落後的方法了, 更何況是用排氣量區間這種一點都不公平方式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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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如此... :think: [YOUTUBE]Sy2IexSmiiw[/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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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昧的把機車往外擠才是真的不安全。 對大家都不好。 有些交通管理官原訂出來的機車路權政策 反倒是危害交通安全及效率的做法。 政府要做汽機車分流,是否真的安全, 沒有研究調查數據,也沒有考量更好的方法 要不要禁行,全憑官員的主觀認定。 從20年前開始有禁行機車政策到大量施行, 從沒看過政府機關提出禁行前後該路段 是否真的有減少事故的調查數據。 之前有次公聽會,官員自己也承認毫無數據 可以證實禁行機車可以提高機車安全。 只能說這個國家真奇怪,同樣一個單位的 公務員,A說這是為了大家安全,但B說 沒有數據可以證明。那A的說法是怎麼成立的? 該單位是用什麼依據替自己的政策背書的? 更糟的是,還一堆人相信這種毫無數據可以 支撐,連官員都說無法證明其效果的政策。 |
研商檢討『機車行駛車道配置情形』公聽會會議紀錄 - 公路總局
引用:
![]() ![]() ![]() 蔡中志教授、警政署,都明確指出禁行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對於降低事故有無明顯效果 -- 從未做過相關研究統計!(這點公聽會所有與會官員與人員也都沒表示異議) 運研所的葉祖宏副組長也說了,許多地方單線二車道,內側就劃上禁行機車這部分應可優先處理,這部分也不牽涉修法問題... 敝黨很務實,也並非要把機車路權無限擴大化 -- 而是追求各種交通工具的路權平等與尊重!宣導人民正確駕駛觀念,讓人民自行選擇該如何互相搭配運用... 詳細公聽會完整記錄: http://bryandong.pixnet.net/blog/post/38649886 PS. 截至今天為止,敝黨或相關網路上所分享的所有行車記錄器等相關影片,『完全沒有』一段是關於我的... 有人能看影片來評斷我的駕駛習慣... 套句報恩報仇不二做說的話... 『那就奇了~』 :laugh: |
這條路段外側要廢除自行車道,個人樂觀其成,真要設自行車道,何不設在中間那塊綠地(慢車道跟快車道之間那塊大分隔島)?
但更希望的是那學校門口外因為弄了自行車專用道後,而偷生出來家長停車接送區廢除,這是個人覺得最莫名其妙的設計,是嫌上下班時間,敦北敦南交通部不夠打結堵塞嗎?這麼愛開車接送,何不將車開進學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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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不是我喊得 你何必那麼激動 這是某人當初自己喊的 喊完發現打臉 自己把她修掉了 我是沒拍照存證那種興趣啦 事實上就是不能互相尊重而已 取消人行道停車 不行 取消路邊停車 不行 汽車擠慢車道 不行 機車不能走快車道 不行 腳踏車走慢車道 不行 機車不能騎人行道 不行 腳踏車混機車 不行 機車混汽車 卻又可以了 諸如此類 講白了 國外也是這樣畫 當然國外也是一樣告非啦 因為人都是自私的 引用:
因為最早以前 是在那的 你以為很合理 可是當你過一次馬路要等三次紅綠燈你就知道合不合理 此外中間比較高 所以上下也比較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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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取消人行道停車,但不同意取消路邊停車。 汽車擠慢車道OK,但要正確規畫慢車道。 如正確的標線,確實低於內側的速限。 這麼做之前要先歸還機車內側車道的通行權益。 機車本來就沒有禁止行駛快車道啊。這點很多人都搞錯了。 在分隔島或是10公分實線的左側,不管有沒有禁行機車,都是快車道。 如果都沒有這兩種,那自然就沒有分所謂快慢車道。 機車不能走人行道有什麼問題?本來就不可以啊!只是政府都愛做 跟規定衝突的規畫。禁止車輛行駛人行道,但又在人行道規劃停車空間。 就像交通規則禁止同車道超車,但卻又在路口設置機車停等區。 規劃跟規定衝突的結果,就是規定大家用推的推上去。 我認為折衷的方法就是在沒有路邊停車格要在人行道設置停車空間時, 不要把停車格設置的太裡面,像是路口五公尺或十公尺之內僅提供短時間臨停。 不然就是做停車彎。 腳踏車混機車本來就不適當,比機車混汽車更不好。速限50,機車汽車都可以 輕易到達。但腳踏車呢?我不知道一般民眾有幾個有辦法用這個速度持續數百公尺。 不要把機車混自行車,這是安全跟效率的考量。台北市承德橋的機車專用道只有 正規車道的2/3甚至只有1/2,機車多一點的時候,只要遇到有自行車,就會發現 自行車後面拖著長長的機車陣,甚至有時候會回堵到平面上。沒耐性的就會 想辦法超,但為了不違規走上禁行機車道,都要用很貼近自行車的距離超車, 這樣會比較安全?那你要機車不要超自行車,機車就真的只能看內側的汽車 一直呼嘯而過。但機車汽車都可以用50的速度行進,只要遵守規定,安全效率 都能顧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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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專家提的建議有些也是很有問題............ 像張勝雄的第二點,只有路口用動向分流,這樣到了路口大量機車要往內擠, 大量汽車要往外擠,這樣不是更危險? |
引用:
對啊 , 我也覺得這段的說法很奇怪 , 尤其台灣路口很多 , 每個路口 都有這樣的混流的話 , 那車流肯定不順暢的 . 引用:
這個倒是有幾個特定人士會故意抹黑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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