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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2011-04-28 09:33 AM

引用:
作者ms17
1.您可能沒在台北生活不知道那種車流量,這樣勢必燈號得多段控制,在上班時間會造成大量回堵

2.若機車可以一次快速通過當然最好,事實上也很多機車目前跟汽車一起左轉,但後面的機車看到綠燈多會加速壓車過彎,而且多是逆向和侵入前方汽車進彎的車道。這才是危險的地方,不然乖乖騎開車哪會有問題。

3.降速度??若今天道路交通罰則有成效,那還會那麼亂?還會有機車亂鑽?還會有汽車佔用慢車道?

我覺得有個建議不錯,那就是強制機車投保個人意外醫療險,因為開放機車路權相對的與汽車發生事故的機會必定會增加,既然無法有效預防,那發生意外至少有意外醫療險為後盾。


1. 小弟住永和&台北市工作起碼超過8年了... :ase
燈號控制當然會造成效率下降, 但是卻可提高安全, 兩者間可以在車流量&路段間找平衡, 並非所有路段全需要控制或全不需要控制.

提出來, 只是讓大家知道回歸機車路權後, 並非全無配套措施可以做...

2. 逆向騎車或違規超車的汽機車, 當然不對!但今天政策有無改變這些情況依然存在, 我們也支持針對逆向行駛這類重大違規的汽機車駕駛重罰, 配合宣導, 好讓交通更好.

3. 所以您也很清楚知道最外慢車道被佔據的情況, 那更該理解機車騎士路權被壓迫到的事實... 所以今天訴求先保障三個車道, 並非隨便訴求, 而是認真考量的.


要多增加強制意外醫療險的話, 可以考慮, 但這部分可以思考納入目前的汽機車強制險內. 且另一個重點:是汽機車都要強制, 而非僅又單純要求機車!

Kuocc 2011-04-29 01:55 AM

引用:
作者小建
1. 小弟住永和&台北市工作起碼超過8年了... :ase
燈號控制當然會造成效率下降, 但是卻可提高安全, 兩者間可以在車流量&路段間找平衡, 並非所有路段全需要控制或全不需要控制.

提出來, 只是讓大家知道回歸機車路權後, 並非全無配套措施可以做...

2. 逆向騎車或違規超車的汽機車, 當然不對!但今天政策有無改變這些情況依然存在, 我們也支持針對逆向行駛這類重大違規的汽機車駕駛重罰, 配合宣導, 好讓交通更好.

3. 所以您也很清楚知道最外慢車道被佔據的情況, 那更該理解機車騎士路權被壓迫到的事實... 所以今天訴求先保障三個車道, 並非隨便訴求, 而是認真考量的.


要多增加強制意外醫療險的話, 可以考慮, 但這部分可以思考納入目前的汽機車強制險內. 且另一個重點:是汽機車都要強制, 而非僅又單純要求機車!



在下認為閣下的想法..是否太從利己的觀點去訴求,想請問閣下是否有汽車或者開車的習慣?單就從自己的角度去訴求許多閣下認為該與不該的地方是否有失偏頗?

另外就逆向來講,汽車逆向駕駛與機車逆向駕駛,全台機車超過1500萬輛了,那個比例高,就現實來看,一條路上看到機車逆向的比例"現在"就非常的高了,開放之後宣導有用嗎?恐怕只會更高!危險相對更高...

或者,路權一樣,那罰機車的違規金額改成跟罰汽車一樣...

gdrs 2011-04-29 02:13 AM

引用:
作者Kuocc
路權一樣,那罰機車的違規金額改成跟罰汽車一樣...


我想對於機車騎士並不會介意罰金的問題

sutl 2011-04-29 07:02 AM

引用:
作者ms17
1.您可能沒在台北生活不知道那種車流量,這樣勢必燈號得多段控制,在上班時間會造成大量回堵

其實在車流量高的路口,使用多時段單向號誌,才能大幅提高車流速度。

要不然右轉車等行人,左轉車等對向直行車,後面的直行車就被堵住了。

以一個十字路口來說,就是五段(東/西/南/北/行人),這樣綠燈時要右直左迴轉通通可以,不會撞到其他守法人車。

目前的交通號誌設計,很容易發生綠燈撞綠燈的問題。

orea2004 2011-04-29 09:05 AM

引用:
作者tommyyy
每次都是外車道才可以給機車走~

又貴又難等的公車及小黃給你切外線上下客~機車走哪?切內線給條子拍照??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警察跟官員說你要停下來等。
即使是前面有四輪大爺為了方便而暫停,你也是要停下來等。
要等多久?他停多久你就要等多久。

orea2004 2011-04-29 09:29 AM

引用:
作者sd640801
我自己也是機車族 ( 15 年以上 )
我就很看不慣那些亂鑽的,亂轉彎的,亂超車,亂超速的

這一開放只會讓機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更 [ 進化 ]
絕對不會改善

我自己也是機車族,騎車也騎了10年有餘。
我也很討厭那些亂鑽的,亂轉彎的,亂超車,亂超速的,不打方向燈的。
可是我支持廢除禁行機車。打從開始騎車就覺得禁行機車不是什麼好的
規劃,只是那時候沒人在討論這種事。
理由?
官員說要分流,但真的有分流嘛?
內側不能騎機車,但是外側有不能開四輪車輛嘛?
官員說要減少動線交叉,但是真的有減少嘛?
道路口還是更多的動線交叉。
看看大度路進城方向的專用道。四個路口。要右轉的四輪一定是先換到
外側跟機車搶路走。上下班時間機車流量大。只要不是後方有紅燈。
內側的汽車肯定很難有空檔可以插。這時候就會看到汽車硬要插進來。
那乖乖等的呢?他的後面就一堆車在邊換車道。
不過也只有一個路口比較大有這樣的緩衝空間可以先變換車道再右轉。
剩下三個要右轉都是直接從機車道橫貫過去..................
如果機車一開始就可以走在內側的話,會有這些問題嘛?
政府要做的應該是對於前面說的那些行為嚴加取締。而不是限制
機車的行車空間。另外也要加強機車考照內容。讓機車也必須要
參加駕訓,由官方舉辦安全講習跟安駕觀念測試。而不是不做改善
官方卻自己在嫌民眾駕駛道德不好。

orea2004 2011-04-29 09:50 AM

引用:
作者ttsmarco
您說的是理想,但卻違背現實
小弟數年前在某小鄉村發生了一次車禍,我開車,對方是機車

在雙線道上(左右各只有一線道)
對向車道有來車,在快會車之際(約40M),汽車後方突然跑出一台機車
機車由對向車道越過雙黃線切到我前方,因嚇到+緊急煞車而滑倒在(我這向的)路中間
我因為來不及減速撞上(距離也過短)

理論上
我無超速、無變換車道、無任何違規
對方--超越雙黃線、逆向(切過來之後)

但現實上,只因為對方受傷+我有"未注意前方"的責任(我認為是惡規)
最後仍舊是我賠給對方(快20,由保險公司給付)

這就是路上的現實,與您說的有極大差距...

所以說大家要多了解規定。
事實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都被刻意簡化了。
完整的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有沒有那三個字差很多。
01那邊就討論過這問題。
有個有經驗的人說:
當上法院的時候應該要說你有注意到,只是反應時間不夠。
這樣多少會讓法官有考量空間不會認為是你單方面的問題。
如果你直接說沒有看到他,那就是你沒注意了。

orea2004 2011-04-29 09:55 AM

引用:
作者e02047878
當初考機車駕照的時候 不是都會買一本 考照用的小冊子來看嗎

上面寫的

我也記得有
不過最近這兩年去查法規資料庫都沒有看到類似的規定。
應該是後來被修掉了。
這就證明一件事,台灣交通亂,幾乎是官方的責任,規定
修改不宣導。很多規定改了都沒有人知道。就連紅牌開放
路權也都很少看到在宣導。一堆人不知道紅牌可以走禁行
機車道,可以走快速道路。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現在大部分路段都把快車道漆上了禁行機車, 摩托車只能在慢車道上行駛, 所以依規定
限速40無誤.
很多人拿到了駕照卻不熟悉全部的規則.

你個觀念才是有問題,機車能走的空間不只限於慢車道。
交通規則裡也沒有把機車歸類在慢車。
基本上都會有一快一慢。速限就是個車道的速限。
像承德路六段七段四車道速限都是60,機車就可以以60的速度行車。

orea2004 2011-04-29 10:09 AM

引用:
作者ms17
很簡單
因為目前的路權就是這樣定的~~~

所以很明顯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傲慢。

nomad 2011-04-29 11:12 AM

引用:
作者orea2004
看看大度路進城方向的專用道。四個路口。要右轉的四輪一定是先換到
外側跟機車搶路走。上下班時間機車流量大。只要不是後方有紅燈。
內側的汽車肯定很難有空檔可以插。這時候就會看到汽車硬要插進來。
那乖乖等的呢?他的後面就一堆車在邊換車道。
不過也只有一個路口比較大有這樣的緩衝空間可以先變換車道再右轉。
剩下三個要右轉都是直接從機車道橫貫過去..................
如果機車一開始就可以走在內側的話...

我提相反意見
大度路上,對機車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即使有少數汔車插入機車專用道
但在絕大部份下,機車走在機車專用道上還是遠比混在一起安全
汔車要右轉,一般都是在紅燈時右轉,且汔車都會先停下來觀望
如果是一般道路,就直接給你急速靠邊了
很多計程車就是這樣子撞上機車
計程車、公車因此被機車族列為機車殺手
明明是更安全的地方,卻你說成是危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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