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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相] 被摔的檳榔西施所佩帶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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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邊檳榔攤有斷時間有取締過啦 那時就稍微收斂一些沒有什麼看頭 這件事鬧完 你就會發現那邊檳榔攤又要玩包肉粽 如果又跟現在一樣警察發現違規不會勸阻 直接給你罰單 看到一條就開一張 每天給你三餐加點心宵夜 很快檳榔攤生意就會變差了 |
引用:
不只是 手段粗糙, 他還呼叫其他支援警力, 明顯濫用 公權力 !! :mad: |
引用:
旁邊那二個警察是後來叫去的... 那位警察是單獨一個人去的... 後來到的二個警察就是一起去的...一般這樣才是正常的.. 而且後來的那二個警察比較聰明,連動手都不敢動...只是在旁邊裝個警戒的樣子 我想他們自己也應該知道會出問題...少碰為妙 |
引用:
和社會大多數人不符,不是指自己有自己的想法那種 或是說會怎樣,但是和後續發展也常與討論的方向反方向進行 太多次了 所以你覺得會準嗎? 這件事或許還好啦 但也只不過是測出站內的人的傾向罷了 |
引用:
摔西施警員記過調職 江宜樺:應該 (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8日電)員警以柔道摔檳榔西施遭記過調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指出,員警執勤過當「應該處分」,非重大案件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執勤方式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台北縣警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柔道摔檳榔西施案,分局7日認定欒員執法過當,已將欒丞記過1次並簽報調離。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答復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楊麗環質詢時,作上述表示。 江宜樺指出,警員使用側摔制伏檳榔西施已經「武力過當」,雙方體力上不成比例。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如果警員無法把當事人帶走,可請派出所支援女警上手銬、架上警車,或者等待其他警員到達現場後再用優勢人力請當事人上車。 他表示,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不能如此動氣,也不能用過肩摔或側摔,這是員警遭立即記過的原因,因為如此行為已經過當,警察要依法執行公權力,但「不代表可以用超過比例的方式」。 鄭麗文、楊麗環質詢時皆表達擔憂,員警的上級長官可能因為害怕或受到媒體壓力,而立即對員警作出處分,甚至因此造成刑度加重,將會嚴重打擊基層員警士氣。 江宜樺表示,「坦白說,會有影響」。如果案件未經過媒體大幅報導,僅會成為例行案件的紀錄,一旦案件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極大不滿,已經傷害警察形象,已非個別員警問題。 但他強調,上級沒有息事或不息事寧人的問題,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990408 出處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8/5/23irt.html ==================================================== 當下看完新聞的訊息感覺就是[爽]:laugh: |
如果啦...我說如果
結果是檳榔西施(也可以當做是普通人就好)拿出刀子捅員警一刀 那大家還會覺得過肩摔執法過當嘛? 我覺得這小姐蠻白目的耶... |
我覺得那個檳榔西施很漂亮呀,先不論她的言行如何,光就外表來講算很正的啦。
正正正正正正妹。 |
引用:
正妹 是麻布 你要就送你吧 請去多光顧那一排路的檳榔攤 |
引用:
日本? :flash: |
新聞來源:TVBS新聞
沉默了1天,員警欒丞終於出面訴說整個摔人過程,他說當時會把西施推到騎樓,是因為對方已經拉下鐵門,要把他關起來。 員警欒丞:「因為我被關在裡面,她怎麼講都行,她如果說我侵犯她、我對她猥褻都可以,當然我要把她推出去,不然的話我完蛋,你說在路上拖行,她不肯站起來,我叫她站,她不肯,1個人在那邊,我當然要把她拉起來。」 員警說他依法執法,取締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因為被辱罵還被西施抓傷,才會以現行犯逮捕西施,只是後續動作,令人看了捏把冷汗,自己也知道,社會觀感會很不好。 欒丞:「我知道做這種動作,有可能社會會說你怎麼欺負一個弱女子,問題是說你要考量事情有原因後果,原因就是你罵我、你妨礙公務,如果你不妨礙公務,我會去動手,我會去摔你,都不可能的事情。」 欒丞強調,因為中和這條路上的檳榔西施時常穿著火辣,不只被民眾檢舉,也造成很多機車騎士為了看西施,和後方車輛發生車禍,今天如果不執法,往後其他業者仿效,那公權力又在那。 欒丞:「之前我們去取締,跟她要身分證,她就跑到裡面去,她跑到裡面就不出來,她不出來,我們沒法進去,因為裡面是民宅,我執法,依法執法,人家說我怎麼樣,我心裡想那日後警察還敢執法,誰敢去執行。」 雖然依法執法,但分局認定執法過當,將欒姓員警記過一次,並且調離原有職務,快刀斬亂麻,只盼平息眾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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