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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鄉民] 2010-01-31 02:57 AM

反社會人格通常都不腦殘吧

他可能是特例 :laugh:

drasil 2010-01-31 03:49 AM

引用:
作者sutl
國民黨當時反對總統直選的理由跟你的說法很像...

說真的,法官真的比一般人明理嗎?還是法條背得比一般人多而已...

台灣比徐志皓兇殘殺得更多的也是有,為何法官大多不判死刑?

如果只是因為被告嗆要殺法官而給死刑,那法官判案根本就是憑感覺而非講道理。(像悔意這種東西,沒經過科學驗證,根本就不能當作減刑依據)


可是惡意這種東西也沒有經過科學驗證,為什麼能當作判刑的依據呢?

很多東西都是無法驗證的,這時候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雖然有些人的心證真的相當難以理解...

總之這位被告自己白目要找死,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sutl 2010-01-31 04:29 AM

引用:
作者drasil
可是惡意這種東西也沒有經過科學驗證,為什麼能當作判刑的依據呢?
很多東西都是無法驗證的,這時候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雖然有些人的心證真的相當難以理解...
總之這位被告自己白目要找死,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所以我認為法官不可以感性的東西來作為判決依據,要以行為來作為判決依據。

刑法本來就是用來處罰行為的。

cheneyen 2010-01-31 05:13 AM

法官判案都會有自由心證~
為啥不把判例全部打進電腦,然後類似案例打進去就把歷年判決結果作運算分析來得知應判刑責?
這樣法官判案就要很注意~~因為他的一個判例~就會對外來的判例有嚴重的影響~他們應該就不太敢亂判了吧@@"
至於有些明明就很類似的案子,A犯就說是別人的問題~但是B犯就是B的問題
用電腦判~除了"情"的部分無法控制,理法應該沒問題
這樣可以減少一些法官,可以省下一些納稅人的稅金浪費

如果只要輸入犯罪行為~立刻就有判刑可被列出,那麼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所謂的"引用錯誤法條"起訴的問題吧^^"

Axel_K 2010-01-31 03:10 PM

要討論海洋法與大陸法問題....從來就沒有簡單過
優缺點也非三言兩語可解決
讓專業的來吧! 小弟就藏拙了

不過鄰居日本正在"實習"陪審制度"
到是可以參考

Computer Cowboy 2010-01-31 05:20 PM

引用:
作者cheneyen
法官判案都會有自由心證~
為啥不把判例全部打進電腦,然後類似案例打進去就把歷年判決結果作運算分析來得知應判刑責?
這樣法官判案就要很注意~~因為他的一個判例~就會對外來的判例有嚴重的影響~他們應該就不太敢亂判了吧@@"
至於有些明明就很類似的案子,A犯就說是別人的問題~但是B犯就是B的問題
用電腦判~除了"情"的部分無法控制,理法應該沒問題
這樣可以減少一些法官,可以省下一些納稅人的稅金浪費

如果只要輸入犯罪行為~立刻就有判刑可被列出,那麼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所謂的"引用錯誤法條"起訴的問題吧^^"


電腦程式也是由人寫出來的吧, 寫程式時也會偏重於不同的考慮點, 同時電腦也會故障, 程式也會出錯, 那麼是否又要有另一組人/電腦來監控那組判案的電腦? 結果沒完沒了。
而且這正是科幻劇裡不斷出現的題材, 未來報告也算是吧。 :shy:

nomad 2010-01-31 08:43 PM

引用:
作者cheneyen
法官判案都會有自由心證~
為啥不把判例全部打進電腦,然後類似案例打進去就把歷年判決結果作運算分析來得知應判刑責?
這樣法官判案就要很注意~~因為他的一個判例~就會對外來的判例有嚴重的影響~他們應該就不太敢亂判了吧@@"
至於有些明明就很類似的案子,A犯就說是別人的問題~但是B犯就是B的問題
用電腦判~除了"情"的部分無法控制,理法應該沒問題
這樣可以減少一些法官,可以省下一些納稅人的稅金浪費

如果只要輸入犯罪行為~立刻就有判刑可被列出,那麼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所謂的"引用錯誤法條"起訴的問題吧^^"

之前法務部曾有提出一個量刑栽量表的東西
可能就是因為太多法官亂判 造成社會不滿
所以弄了這樣的一個表讓法官"參考"
以某種犯罪行為,犯行的輕重對應的刑罰範圍該是多少
就類似你說的這種
可是因為這東西嚴重的影響法官判刑的自由度
(開玩笑,雖然說是"參考",但如果我不參考的話,豈不是大家都知道我亂判了嗎?)
最後是不採行!

sutl 2010-02-01 04:35 AM

引用:
作者Axel_K
不過鄰居日本正在"實習"陪審制度"
到是可以參考

以台灣幾乎什麼都抄日本的情況來說,未來司法改革的方向應該就是陪審團制度了。

sutl 2010-02-01 04:38 AM

引用:
作者nomad
之前法務部曾有提出一個量刑栽量表的東西
可能就是因為太多法官亂判 造成社會不滿
所以弄了這樣的一個表讓法官"參考"
以某種犯罪行為,犯行的輕重對應的刑罰範圍該是多少
就類似你說的這種
可是因為這東西嚴重的影響法官判刑的自由度
(開玩笑,雖然說是"參考",但如果我不參考的話,豈不是大家都知道我亂判了嗎?)
最後是不採行!

法務部是屬於行政院的,司法院當然不應該鳥。

台灣法官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照法律上白紙黑字的刑度量刑,這等於是不把立法院放在眼裡。

j6r6 2010-02-01 07:08 AM

引用:
作者sutl


台灣法官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照法律上白紙黑字的刑度量刑,這等於是不把立法院放在眼裡。

請舉例....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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