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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u55 2007-06-06 09:40 PM

引用:
作者nhair
1.殺人只有故意的,刑法276稱為過失致死
2.您可能誤會了我的意思,兩罪之間當然不用論因果關係...我想表達的,是酒後駕車而肇事之人,未必都那麼可惡...甚至有些比較極端的案例連過失致死都不會成立(像是我舉的例子,客觀不可歸責)



我想我不能同意你的第二點...酒駕我想連國小小朋友都知道...雖然他可能人很好...不過有一句話...不可為而為之...那就不可以原諒...都知道不可以去做了...還去做...那就叫做..故意...過失殺人...我覺得罪太輕

假如他車速80公里..酒駕跟正常清醒的人...反應時間只要差一秒...汽車就會多跑22.2公尺...這一段距離對於車禍或不車禍就差很多了

過失應該是說在正常行駛而對方突然衝出來....你無法讓行駛中車輛煞車..而撞到那才有資格說過失

酒駕我覺得比較合理的判法是...蓄意殺人...因為...不可為而為之

因為酒駕撞人...那被撞死的請問會比撞人的可憐嗎...而且對方還有家庭...對方的丈夫跟小孩何其無辜阿

city7 2007-06-06 09:49 PM

引用:
作者男人海洋
理論探討都很容易
但實務上酒駕至少你過失很難逃掉
何況你少討論一個原因自由行為

哎...我想到她可以說自己因為憂鬱症,無法控制自己喝酒,
不知道這個理由行不行得通...... >"<

piyopiyo 2007-06-06 09:50 PM

可惜這個死者本身有違規,以後在民事訴訟上可能拿不到太多賠償費來養家。

JOSON 2007-06-06 10:05 PM

撞到頭顱破裂@@~ :cry: 可怕!!!

而且曉培小姐還是無照駕駛耶!! :jolin:

被撞上天堂的護士還真可憐!! :cry:

city7 2007-06-06 10:05 PM

引用:
作者nhair
1.殺人只有故意的,刑法276稱為過失致死

本來想說過失殺人一般人會比較順耳,原來是有唸過刑法的人 :flash:
下次用字會準確一點...:ase :shy:

saimin 2007-06-06 10:06 PM

酒駕和非酒駕都一樣會肇事沒錯!
但請比較兩者的肇事機率!
兩害相權取其輕。

nhair 2007-06-06 10:14 PM

引用:
作者男人海洋
理論探討都很容易
但實務上酒駕至少你過失很難逃掉
何況你少討論一個原因自由行為

其實這是一個不錯的問題,如果說你還記得三階論的話...
過失犯的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就已經不構成犯罪了...無須討論違法性或罪責

E.A.G.Y.O.O. 2007-06-06 10:19 PM

引用:
作者JOSON
撞到頭顱破裂@@~ :cry: 可怕!!!


請勿戴西瓜皮.

city7 2007-06-06 10:27 PM

是戴西瓜皮喔...難怪那麼嚴重...
今天新聞一直播在西瓜皮帽上粘假髮的那種安全帽,還說很炫,賣得很好,
不曉得都是誰在買...西瓜皮就已經在危險了,還裝那種影響視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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