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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曉培酒駕肇事 酒測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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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我不能同意你的第二點...酒駕我想連國小小朋友都知道...雖然他可能人很好...不過有一句話...不可為而為之...那就不可以原諒...都知道不可以去做了...還去做...那就叫做..故意...過失殺人...我覺得罪太輕 假如他車速80公里..酒駕跟正常清醒的人...反應時間只要差一秒...汽車就會多跑22.2公尺...這一段距離對於車禍或不車禍就差很多了 過失應該是說在正常行駛而對方突然衝出來....你無法讓行駛中車輛煞車..而撞到那才有資格說過失 酒駕我覺得比較合理的判法是...蓄意殺人...因為...不可為而為之 因為酒駕撞人...那被撞死的請問會比撞人的可憐嗎...而且對方還有家庭...對方的丈夫跟小孩何其無辜阿 |
引用:
哎...我想到她可以說自己因為憂鬱症,無法控制自己喝酒, 不知道這個理由行不行得通...... >"< |
可惜這個死者本身有違規,以後在民事訴訟上可能拿不到太多賠償費來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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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頭顱破裂@@~ :cry: 可怕!!!
而且曉培小姐還是無照駕駛耶!! :jolin: 被撞上天堂的護士還真可憐!! :cry: |
引用:
本來想說過失殺人一般人會比較順耳,原來是有唸過刑法的人 :flash: 下次用字會準確一點...:ase :shy: |
酒駕和非酒駕都一樣會肇事沒錯!
但請比較兩者的肇事機率! 兩害相權取其輕。 |
引用:
其實這是一個不錯的問題,如果說你還記得三階論的話... 過失犯的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就已經不構成犯罪了...無須討論違法性或罪責 |
引用:
請勿戴西瓜皮. |
是戴西瓜皮喔...難怪那麼嚴重...
今天新聞一直播在西瓜皮帽上粘假髮的那種安全帽,還說很炫,賣得很好, 不曉得都是誰在買...西瓜皮就已經在危險了,還裝那種影響視線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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