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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費糾紛》請問Wii的訂購是否該退還訂金?若該退,大家覺得該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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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2-若可歸因於小建(哲楓™)方面的問題而無法出貨、或預購金額方面超過10,000元目標、或台灣版上市後兩個月仍無法取得貨品,參與預購的朋友可以要求退回訂金1,000元(雙方各自負擔匯款手續費),除此三點條件外外,訂金將不退還的,請匯款前考慮清楚,匯款後視同接受唷。 ---- 在法律保護消費者的部份,有個叫做「未盡告知義務」, 就算是告到法院,法官也可以把你整得很慘........ 因為台灣版的Wii到底什麼時候可到貨 ?你並不知道。實際到貨時間也不確定。 此為未對消費者盡到告知代理商確定到貨時間的義務。 你是經銷商,代理商進貨的資訊你應該最清楚, 既然你不知道確定到貨時間,就不應該開始接受訂金。 也就是說,你的退貨條款,是以Wii台灣版上市的不確定時間為依據。 若台灣版Wii永遠不上市,那是不是就不用退訂金了? 遇到這個狀況又先做預定,若消費者等了很久都等不到, 店家為了信譽應該要主動提出可完全退訂方案才對,不應再執著於一個不確定的時間。 |
自行從eBay拉貨最實在...:D
經過5個月了.管你甚麼叫公司貨.. 我來亂的...大家請繼續.. |
網路的可怕之處在於"字字恆久遠 一篇永流傳"
想藉由網路做生意~還是低調點好....... |
引用:
非常同意您的論點,順便人工頂置 :laugh: |
讚!!! 樓主的處置方式真是深得我心!!! :like: :like: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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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踩到博優這樣讀地雷也算是雖洨了~~樓主的立場是值得同情的~~
小弟老婆在百事達工作~~過年前就已經為了到貨問題差點開幹(不是在床上喔 :D )~~ 但是後來想想~~算了~~沒那種必要~~~ 多幫別人想一想~雙方都沒必要拿這鳥事來逞罰自己~~~ 建議樓主可以去參考一下百事達關於wii可退保證金的退場機制~~~ 正常來說~~樓主這樣非全額退是合理的~~因為樓主是被動的~~而並非主動~~ 但是~生意就是以和為貴~更何況這是網路商店~~人來人往全靠"口碑"以及"信用"~~~ 倚靠這種虛擬而生的買賣關係比實體商店來說~~更是有一番無形的壓力以及挑戰~~~~~ 樓主該思考的~應該是如何從這次的訂金退還事件拉抬自己的聲勢~~~ 我自己在當業務的~ 有些時候"了"一些"工"沒關係~~但是"了"要"了"的值得~~千萬不要因為"了"了一些"工"而覺得自己吃了大虧~~就算沒有帳面上的收穫也要有微笑的勇氣~~這樣人家就會記得你~~往往可以拿到下一次的優先參考的機會~~ 我的大咖都是這樣換來的~~~ 說那麼多~~不知道會不會文不對題......... |
搞到最後還一附自認倒楣遇到澳客的退錢....
你都已經決定要退了....何必把自己在搞的一身腥..... 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吧.... 條約是你定的沒錯....不過你要訂條約之前最好多翻翻相關書籍... 因為消保官那邊也是會對不平等條約下去處理的.... 話不是你一個人說了就算的.... 怎樣....到手的肥羊飛了.....最後想留點皮毛都留不住.... 只好來這邊找人打嘴砲轉移目標.... 不要有賺到錢就是朋友....沒賺到錢就翻臉阿.... 那麼多眼睛在看.... 你覺得這樣子好嗎?? 多花點心思在你客戶身上吧.... . |
引用:
什麼?賣方無法限期履約而收取手續費這樣算合理? 買方也不是主動要求別出台灣機的啊,為什麼就要買方付費承擔責任還順便讓賣方賺利息? 不合理,雖然不確定是否不合法,但收取手續費的作法不可能合理。 |
引用:
有可能吧,c大,蔣大,怎麼不是如此 :laugh: |
蔣大是誰 :confused: 蔣中正先生還是蔣經國先生 :stupefy:
引用:
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 執著更多會失去更多 賺了兩、三百元,無形中卻失去更多的兩、三百元 慎思.............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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