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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覺得是不是她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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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網兄就是在幫當事人啊! 一方面是在開導當事人往正確的方向思考,不要自己陷入自己的無限循環。 另外就是在規勸當事人不要作些落人把柄的事,以免反被動方控訴。 因為,事實擺在那裡... 當事人總是看不清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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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裡,都是您自己主觀認定對方知道皮包失竊了... 如果排除您自己認知的部分,對方很有可能只知道在找東西... 要是小弟,通常會雞婆的問問在找什麼?不過大部分人應該都是冷眼旁觀而已。 如果對方壓根不知道東西失竊了,哪裡會知道要自己表明清白這回事? 再說了,在面對有人找不到東西的時候,有多少人會想到自己被認為是嫌疑犯? 所以,上面許多應該自白的論述,基本上都被當事人誤導了,立足點根本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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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欺敵之術....... :shy: 被發現嚕~酸~ |
所以我說我站在瀧少的想法阿
瀧少心理一定只有不爽.生氣..轉而懷疑別人 甚至很不理智的發簡訊 我也說他這樣做不好 但是這些都是人之常情 你們有替他想到嗎? 我能做得只是安慰他 給他一個紓壓的好建議 其他的我也幫不上忙 一堆人做更多推理 還規定人家不能推理 還有人推理到你們婚姻是不是有問題 這未免太誇張了吧 或是在那邊酸 還越來越多 有幫助嗎? 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麼想(這也是78區名句之一) PS: 上次便利商店5萬多遺失那篇我也有稍微看一下 雖然印象已經有點模糊了 但是也只是一堆推理嘛 可是我記得那篇裡面大家的回文就滿中肯的 這篇不知道一堆人是在落井下石什麼 |
各位都忽略了沒有在畫面上出現的人物->客兄
該皮包內沒有多少鳥錢,但是對客兄而言是一根眼中刺,應該只有客兄會拿, 大樓暗藏的美容業,門禁隱密,適合車伕、小白臉出入, 你可以暗中觀查,尊夫人是否接客頗多,但上繳給你甚少,這是徵兆, 希望早日水落石出,還君清白。 |
所謂抓賊抓贓
沒憑沒據 你就說人家偷東西 照發文者的推理方式 少說可以發展出二三十套劇本和結果 但唯一的證物卻是怎樣也找不出來 搞屁阿 |
其實樓主的推理很合理...
合理的讓人相信皮夾的確是陳君拿走的~ 但是...以下不就多數網友所說的"證據"方面著手~ 事情經過...當事人只有兩人~而當事人之ㄧ...陳君目前可能不會出現陳述事發經過! 現在大家所獲知的經過,均是由另一當事人所陳(轉)述也就是...樓主夫人 而從前後幾次樓主的敘事中...我們在排除個人情緒反應部份 其實可以發現到一個另一個問題...."心理盲點"部分 樓主夫人是習慣性亦或特別的將皮夾至於沙發扶手處? (請排除上樓須感應的部份,就已進入屋內而言) 這是一個有趣的地方...有些習慣性的行為~即時你今天沒做 但是因為"習慣性"的關係...所以你的大腦會告訴你"應該是那樣做了~" 但是實際上這個習慣性動作...真的做了嗎?不一定 當然樓主會說~在幾點幾分有確認皮夾還在.... 根據過往...在事情發生後~ 事主往往會特意加強描述有利於自己的言論證據 但可信度往往值得商榷 其實結論不管如何~ 財去人安樂~ 將這種事情用這種形式公佈在網路上~實在也得不到什麼實質意義~ (好在你沒公布對方詳細身家資料~不然你就是繼簡訊後第二大敗筆了) 還搞出一堆柯南~金田一...... 誠如前面大大所說~放開心~ 去渡個二度蜜月~HAPPY一下吧! |
引用:
另外...很有可能回文的根本就是不同一批人~~~ :laugh: 雖然東西遺失了很令人同情... 但是武斷認定別人是竊賊這點實在很差勁... 如果是當事人也還可以理解,但是問題是... 發文者其實並非是當事人...而是關係第三人而已。 所有的事情經過沒有親身經歷、親眼目睹,只是轉述他人單方面說辭... 純粹就事論事... 搞不好更多人看了一笑置之,連打字勸說都還嫌麻煩咧... |
引用:
好奇一下,樓主為何這麼篤定? :confused: 世界上會騙人的老婆滿地都是,為何把你的信心建立在很難得到普世認同的標準之上? :laugh: |
若以尊夫人所陳述的經過,我認為陳小姐犯案的可能性不大。
首先,要開啟電梯的感應卡就在失竊物中,若將其據為己有, 在還沒離開之前被發現東西不見的機率是100%。 若是當時尊夫人開口要看一下陳小姐所帶的物品, 那不就糗了。 要拿我也是拿值錢但不會立刻被發現的物品,過了幾天被發現 ,反正來往的客人那麼多你能斷定是我拿的嗎? 其次,陳述的經過太過於明顯,合理懷疑指向是陳小姐所拿。 當時已有感覺是陳所為,卻又以怕得罪的理由不做進一步的追查。 對照前面所說的,我膽子沒大到拿走你一定會知道的東西,而且知道事後 你不會對我進行搜查,除非我有小叮噹的口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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