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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代刊日本動畫代理商反盜版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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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年 箱館戰爭的激戰。土方歲三帶領兵士騎著馬出戰,但最後卻在五陵郭之役戰死,被敵方鐵炮隊射中,子彈從胸部貫穿,新撰組正式結束。
「新撰組」.「新選組」同時在日文****現,究竟哪個才是正名呢? 據日本學者最近的考證,「新撰組」才是正確的名稱。至於「新選組」的由來,是近藤勇在家信中這樣寫道的 我是不知道你歷史程度倒底如何? 倒是沒聽過什麼"士方歲三"啦,(土方歲三)倒是有一個 刮別人鬍子之前,先看自己錯字錯誤是不是一堆? |
引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開了眼界了 連法律條文中第幾項和第幾款分不清楚 又堅持認為法理不重要的人 哪講出來的道理從何而來? 我知道 K真主心中想的就是真理 |
引用:
下面這段是我說的。 引用:
你的確是沒回答呀,我只看到你一直在迴避問題。 你沒看過律師提問嗎,你只要回答是還是不是(笑)。 還是你覺得我的問題太虧待你了,怕別人看不懂誤解,所以不敢正面回答,你對你自己的立場就那麼沒信心嗎? 那這樣好了,既然兒子這名詞給你壓力那麼大,那改成朋友、老師、路人或是媽祖像、神木如何,你的答案是"是"還是"不是"。 他能正面回答嗎,大家看著吧。 大家都知道說謊是不對的,所有的人不但說過謊,在未來或多或少也有可能說謊,但這樣表示說謊就是對的? 說真的,誰從沒碰過盜版,植物人還是泰山?所以因為大家都碰過盜版,盜版是很合理的,也很合邏輯? 其實本來世界上就沒有甚麼是一定對的或一定得怎樣,科學定理也有可能被推翻,像我朋友主張要是廠商多提供遊戲試玩版本的話,就可以有效抑止盜版,因為買品質未知的遊戲是有風險的,所以盜版才會猖獗。他這理論還值得討論,反倒是你,沒有理論反駁我的論點就算了,還一直坳。 像版友說因為孩子的問題,所以不能用XBOX作播放機,你卻硬要坳說小孩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只是他不願意用XBOX而已,真奇怪了,怎麼在這裡你又說版友對別人的小孩有管教權啊,真是只要坳就可以了,一點原則都沒有。 引用:
就算你不敢將愛用盜版四個字以粗體顯示,但你以為大家都是瞎子嗎? 你這裡真的是坳的很硬耶 像你這樣為了坳,反而公式導來導去變成你自己是人渣敗類,像樓主也是因此被你指為敗類,結果惡性循環,為了掩飾自己說錯的話,還是要硬坳下去,你是在練忍術嗎,喜歡被人戲謔也不是這樣的吧。 引用:
哈哈哈,一直損人老實說真有點過意不去耶,可是你們大家看,他實在是太可愛了,如果是為了我們開心的話,那他犧牲還真大啊~~ 甚麼時候又開始奉法律為圭臬了啊,你看樓上看不下去的馬上跳出來講話了,當初不知道是誰口口聲聲說寧願買日版也不買亞版啊,喊的好大聲喔,而且自己還不知道亞版和日版的差別,甚麼可不可以賣也不知道。 而且第一篇發言就很主觀,說甚麼如果港版的SPEED是盜版那沒話說,連重點在哪都搞不清楚。 已經好幾篇都這樣了,天啊!相信嗎?有人自己不懂又愛硬坳,結果不停的罵到自己。 我看差不多開始要坳法理不重要或法律定的不好了吧,大家請繼續笑下去...啊~不...是看下去。 啊~對了對了...他說了甚麼沒有法律上的版權保護,所以用盜版之說不成立的話來著,那就是說只要不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你就可以用是嗎,以前笙美或長榮出的音樂CD在台灣可是合法的,以前PS的台片也無法可管,所以K大都最愛用了是不是這樣,然後現在有在管了才不敢用,你到底有沒有尊重創作者本身啊,法律之所以制定是為了甚麼都無視的人,還敢說懂法律,如果讀法律是為了變成你這樣鑽法律漏洞的人,還真讓人提不起勁去讀呢! 引用:
憑良心啊,我不會像有人良心被狗吃了,說自己以前看的電視不是盜版,隨便舉都有.. 以前台灣綜藝節目就有模仿日本火焰大挑戰玩急急電,很多節目都是,你最好是整天不看電視,或是大家都看過,所以誰都不能說誰?別人不像你,至少看過會說那個製作人的創意真棒,建議你最好去了解法律對於盜版的釋義,以及立法的本意。 我蓋的棉被上面有畢卡索的畫,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有取得版權的,一個人最好是都不會碰到盜版,但是要能像某人一樣把盜版合理化,那也算是奇了。 這種漏洞百出的導引方式,雖然大家都知道是硬坳,但我還是來分析一下吧~ 他說盜版分用過和沒用過,沒用過的不要說他不信,我想也沒甚麼人信,那既然用了,還有資格說不愛用嗎? 依照他最愛講的邏輯,拒絕和不拒絕,那不拒絕就表示喜歡囉?硬坳的才會這樣講,當然~~不坳下去他就講不下去啦,請大家包含... 那一個人無法避免用盜版,所以他說愛用盜版的不是敗類,因為偷十元和偷十萬是一樣的?這犯了很大的錯誤,雖然廣告都說盜版即剽竊,但偷東西是可以避免的,就算不得不偷,那跟愛偷的人比,愛偷的人不算敗類嗎。 義賊廖添丁為何被稱為義賊,想想他為何而偷,一定有人看不起他,如當時被偷的日本人,但他並沒替自己辯解過,太執著於偷這個字眼,而不去思考事物的本質實在是很可笑,今天你可以用一切手段去證明愛用盜版的不是敗類,如果有這種可能性,那我一定主動道歉。 引用:
呵~真是好笑,如果不是民眾的支持,漢王朝能有現在歷史的地位? 而且你不是最喜歡說誰定的標準?你說了算?那何不來辦個投票,不要再牽拖了啦。 投票出來你輸了會認嗎,我蠻好奇的。 國父有人不認同是很正常的啊,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個也來辦個投票好了,連對岸都搶著要他當國父,也許你可以成為不認同的其中一個,然後說服大家你覺得你比較偉大如何? 而且我指的是革命時期,蔣介石你都可以扯出來,如果講到現在政治那一定吵不完的,少模糊焦點了,怎麼不說不對日求償很仁慈。 至於新選組,你還是去翻一下資料好了,看來你對新選組一點都不了解,連那是甚麼組織都不知道,簡單講從史實紀錄來看,他們讓很多人覺得很偉大。 至於正義的事,是跟你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你自己跳出來否定大家認為的偉人、好事不是正義,這是事實啊,所以你的人品在多數群眾的認知裡也是蠻低的。 你說正義存在每個人的心中,但每個人的正義不一樣誰說了算?大家都這樣說啊,不然你的正義是在屁股裡嗎,而且很顯然的你的正義也和人不一樣,你可以不信啊,看到這篇文的人又不是只有你和我,大家可以藉此認識清楚你。 另外~你還很沒常識 一般未證明有罪的稱之為嫌疑人 我說犯人當然是指實際違法的人 唉~~振作一點,不要讓人覺得我是在欺負你好嗎 引用:
你沒發燒吧,有人知道自己的下場還去"虐殺"嗎,自認不犯法、不會有任何損失,跟你的不犯法即殺人情境一樣,喔呵呵呵~大家都很慶幸這不會成立,還好殺人是會犯法的,不然你就要到處殺人了。 用盜版是有違我道德觀的,也是我良心所不允許,所以我不用盜版支持原版,怎樣~有沒有心頭震了一下啊,這跟只會硬坳的人不一樣吧,我那句話,釋義有夠多遍的了,前面也有解釋,有些人還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覺中穿幫了,為甚麼有人會對某些話反應很大,因為很看不慣愛用盜版的是敗類這點,為甚麼看不慣,就不用講太明了,我們要留點顏面給人,我再重申一次好了,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 我的道德觀是某人媽媽告訴我的,我想對於那些戒不掉作虧心事的人,偶爾睡夢中憶起父母、尊師的教誨,心裡一定很痛苦吧,可是也有人是沒人關心過所以從沒人䦡他甚麼,真是這樣的話還真可憐啊... 扯遠了~回到現實,有人腦袋一定裝稻草,既然痛恨盜版,怎麼可能還會心安理得的用盜版,其實他的意思是反正大家都用過,痛恨盜版是無意義的,倒不如心安理得的用盜版,不要問我,我也不知道為甚麼有人那麼愛作賤自己,至於後面的話更是不堪入耳,他敢想我還不敢聽呢! 引用:
就是你在坳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_copyright.html 直接看公告吧,該不會要說網頁是我自己編輯的吧。 ㄟ~有人看不懂國字啊,不知道是否講台語他才會聽的懂呀,救命唷! 某人問二區正版的xxxx(不想再提他那筆誤)不能賣嗎,我說在有正式代理的現在,是不能賣的,有在買原版動畫的就知道我在講甚麼,平常人看過釋義後也會懂,就是不知道有人是火星人還是甚麼,看不懂國字呀(暈)。 動畫代理商的好意自己不知道,還把那沒常識的發言Repeat無限次,好不好笑! 引用:
這點我可以說了算,因為是事實啊。 請問你富士蘋果你會不會去日本買?請一定要回答我啊,不要再迴避了。 不要以為你不去理它他就不存在,字打太多不能把我全文引用出來啊,也難怪,痛苦的回憶怕被人提起。 找出的所謂證據結果是在幫人說話那段也超搞笑的,我跟你說你這次要聽清楚囉。 亞版的跟日版是一樣的;亞版的跟日版是一樣的;亞版的跟日版是一樣的!! 引用:
不要看他這樣,他沒跳進陷阱耶,果然還是蠻有自知之明的。 我說的是常例沒錯,你大概不知道台灣亞版銷售量是有在計算的吧,事實勝於狡辯,有人以為唬爛就能矇混過去,這才是他愚蠢的地方,真實的數據會說話。 而宮崎駿三區紅豬我真的不知道,但你要替我說話我不反對,自己都說了品質不錯,那代理商沒話說吧,我以為你一直是要證明代理商不良呢! 主機請指明是哪台主機好嗎,每台主機的代理商都不一樣,要比"電玩"見識你肯定是輸到脫褲,光是各主機的代理商你就不知道了。(啊~看了這段話馬上上網去找啊...被我拐了都不知道..哈哈) 而且還得感謝你不知怎麼來的資料真是好啊,看不出來代理商有甚麼不對。 不懂就不要裝懂,之前還要人多讀點法律,真是可笑! 日版在台灣並不算是原版,如果日版算原版的話,那出租版本的VCD和DVD,還有遊戲的試玩版都是了,建議你不要在不擅長的領域唬爛,真替你覺得丟臉... 之所以說你把亞版當成台片,我可能搞錯了,因為買日版的極少,再說一次,極少... 所以當你問我"沒見過有哪個買原版遊戲的人去買日版"是甚麼意思,你說:買日版遊戲的人難道台灣還少了? 所以我以為你是在說買原版遊戲的人難道台灣還少了? 因此那時候以為你不知道我說的亞版是原版片,搞錯了,真是抱歉啊。 引用:
真是太謝謝你了 打了那麼多字居然只出現一個錯字呀 能不能多找一點出來 新選組的好壞如何你還特地去找了資料應該很清楚吧 謝謝你幫我說話 像你這樣不會硬坳的(沒有甚麼好反駁,又不會硬扯) 最後都是會站在對的一方^^ |
其實錯不只一個,先說明這也不是在玩比一比
可以當作是參考,不過不妨想想,自己都錯的話 那想當然爾也自然沒立場說他人程度如何,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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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已都沒辨法回答我的問題了,你有資格這樣說嗎? 你想要知道的答案都這了 父親能不能罵兒子?請問父親有沒有管教權? 請問父親做壞事有錯還是沒有錯? 你能不能罵盜版為敗類?你問你有沒有對其它人有管教權? 答案明明白白在那邊,你自已不肯承認而已(  ̄ c ̄)y▂ξ 引用:
我那一句話說謊是對的?試問我前一句問題你有沒有看到? 那我再重問一次,父親管教兒子不可說謊,但他自已也說過謊 試問父親說謊有沒有錯? 引用:
試問你自已用盜版,你明知不合理,卻還要用,那就算了,還要說用盜版的是敗類,卻沒想到你是在罵你自已為敗類。 你認為你罵你自已是敗類很合邏輯嗎? 引用:
沒有一定是對的,那就提出你認為是對的理論出來,不要一直硬坳 明知盜版不對,卻還要用,還罵用盜版敗類,你這是在罵你自已吧? 申張盜版是錯的那是可以,但至少也要一視同仁吧? 引用:
你離題囉,不過我就回答一下吧,那人對別人的小孩沒有管教權 但是他對自已的X-BOX,總還有管理權吧。 難道說別人的小孩硬要玩X-BOX,他沒資格不借嗎? 搞不清楚狀況,就不要硬坳 引用:
用盜版就是用盜版,沒有人在分成愛用與不愛用之分的,你當大家都是像你一樣的白癡嗎?莫非你要跟我說,因為不愛用盜版,所以就可以免除你用盜版的錯了嗎? 你錯了,從頭到尾都是你一直在說用盜版的是敗類,我可是一句也沒說呀,你罵人用盜版是敗類,被我指出來你就是在罵你自已,然後還在硬坳下去,你是在練忍術嗎,喜歡被人戲謔也不是這樣的吧。 引用:
第一,亞版與日版的確有差別,我已提出證據 第二,買日版並不違法,請明查 第三,比之說出請人代買這種白痴話,那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引用:
很遺憾,你說的這些笙美或長榮,說實在我當初也有勸人不要討論過 但被人指正過這些東西不違法,既然不違法 盜版之說自然不成立,他沒有版權的保護,類似公版的物品 所以,以前美或長榮出的音樂CD在台灣的確是合法的 但也只是在以前,不是現在,現在這些東西已經是違法了 不尊重創作者本身的,是訂出日本的版權物不受我國法律保護這條法律的人,早說你不懂法律了,果然吧 引用:
憑良心,簡直笑掉我的大牙,試問憑什麼一個人的良心,是由你來決定?你憑什麼?敢問你憑什麼?畢卡索的畫是屬於公版,復製不違法,不懂法律就不要來信口開河。模仿日本節目,我可從沒說這是對的,請明查。 引用:
不得不偷的邏輯很那裡來?不得不偷的定義由誰來決定? 你心目中的愛偷,也許只是你的定義,對被你定義的人來說 也許他心中也是認定為不得不偷不是嗎? 如果我看到你的偷,也認定為愛偷,不是不得不偷 那是否你就是敗類? 請提出偷十元不會被定罪的事實出來 引用:
廖添丁是義賊,但他總算還是賊,從沒有人反對過,這也還是事實。 沒錯,他沒有替自己辯解過,所以他也不會罵別的賊為敗類,那請問你憑什麼為你的用盜版行為辯解?因為你不愛用盜版,所以不得已而用盜版就不是敗類? 自已用盜版就不是敗類,別人用盜版就是敗類,這才是最可笑的呀 引用:
你錯了,今天我不是用一切手段去證明用盜版的不是敗類 而是要證明,你也用盜版,所以你也是敗類 用盜版就是用,沒有愛用不愛用之分 只要能證明你也是敗類,那你罵別人用盜版是敗類,我就沒有意見 引用:
民眾支持漢王朝,還是不改劉邦是為了私慾想當皇帝的事實 連黑社會也會有民眾支持他呀,這有何好大驚小怪的 所以說這一些都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而以 更本沒有好壞之分的,同理可證,你所謂的愛用盜版是敗類 也是相同狀況,只是你用你的標準去罵別人敗類 事實上你也沒有比較高明,你也同樣是敗類呀 引用:
黑社會也有很多人覺得他們很偉大呀,這有何好大驚小怪的? 但是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試問他們生活所需,是自已辛苦工作得來的呢?還是搶來的? 引用:
彼此彼此,自已用盜版,卻罵其它用盜版的為敗類,這就是你的正義?你的人品從這裡就看的出來了。 是的,我的正義不是我說了算,所以我要證明出來,我的基準立論也很簡單,要罵人用盜版是敗類,那至少也該以身做則,否則試問你有什麼資格?所以我不想罵我自已敗類,我就不會罵人用盜版敗類,因為這等於罵我自已。 試問你要如何分別愛用盜版與不愛用盜版的分別,憑良心?不好意思,每個人的良心都不一樣,那我可以大方的用盜版,然後再大方的說這對的起我的良心,這就可以證明我用盜版但不愛用了?還真是為自已脫罪的好方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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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沒常識的是你好嗎?居然有資格來說嘴 你說的這些,跟我們的討論有關嗎? 就算法院判決有罪了,裁定為實際違法了 難道不能上訴? 就算已經在獄中關了幾年了 難道不能平反? 早說了你不懂法律就不在在這屁,這只會顯示你的無知而已 引用:
這跟我們的討論無關,我最早的話,就是除非你也用盜版。 否則你沒資格罵人敗類,如果你真的從沒用過盜版 只要你敢說,對的起自已的良心,那我就會信 那試問你跟我扯什麼新撰組,管教小孩什麼的幹嘛? 我只要證明用盜版的人,沒資格罵用盜版的人敗類,那就行了 敢問你用過盜版了嗎? 你最後一句話是錯的, 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 要改成 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 如果你符合以上的定義 那你就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 用盜版就是用,沒有愛用不愛用的分別 引用:
彼此彼此,你也一樣在坳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29&page=6&pp=10 這是你說過的話: 『那為什麼奇摩拍賣還有店家有在賣他國的原版,因為那性質是"托人代買",簡單講就是水貨』 如果真的違法,一句托人代買,就可以除罪化了嗎? 真要坳我還比不過你啦 引用:
很遺憾,你說的不是事實,這的確證明你坳功無所不在 日版跟亞版是不一樣的。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1.gif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2.gif ㄟ~有人看不懂國字啊,不知道是否講台語他才會聽的懂呀,救命唷! 引用:
買日版的人有沒有比亞版多,那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我是指你所謂 『沒見過有哪個買原版遊戲的人去買日版』 但是這種人我常常見到,你自已見識少就不要以為這是通則 日版的遊戲在的灣的確是原版的,頂多只能說他是水貨 出租版本的VCD和DVD,還有遊戲的試玩版 也同樣是原版的,你自已搞不懂原版的定義就別在這現世 這只會笑掉人的大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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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歡迎指教! 你的數學老師沒計算錯誤過嗎,那他有沒有指導你的資格。 很明顯的我沒有迴避任何話題、觀點、錯誤 作錯了就要知道改正和補救,總好過死都不認錯的人。 我只是陳述眼見的事實,也希望自己以及他人能減少犯錯的機會。 如果要把別人的話都當耳邊風有何難,眼前就有個實際的例子,結果就是他還是他那種人,而且更多的人知道他是哪種人而已。 引用:
原來你已經坳不出新意了... 引用:
問你自己吧! 引用:
我再說一次,愛用盜版的人是敗類,看看這標題是甚麼吧,還有在看看你自己這幾篇都是在說些甚麼... 我是認為愛用盜版的人幫愛用盜版的人說話蠻合邏輯的...... 引用:
宗教那麼多,觀念都不一樣,怎麼科技這麼發達了還不能證明哪派一定是對的,有人信佛教、道教、天主教、回教、睡覺,也有人信邪教。 也許邪教有可能是對的,但是我不認同。 某人的症狀算輕的,雖然身心被邪教吸引,但是對錯的觀念和一般人差不多,所以只能坳。 引用: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難道說你硬要殺人,我還要等你爸來再阻止你嗎? 坳一堆廢話,一開始的第一篇留言你就破功了啦。 引用:
還在坳啊,拿點實例來講講好不好,就是因為大家不是白痴才會知道你在坳。 我講幾次都行,愛用盜版的是敗類,愛用的人可以儘量安慰自己不是;或硬坳別人也是,但這樣就會變成我在罵自己嗎,愛用盜版的真的是超敗類的,最受不了愛用又不敢承認的。 引用:
你那個證據超棒的啊,證明印刷根本是一樣的,很顯然你沒買過原版TV電玩遊戲片嘛,別緊張~是因為你不玩TV電玩的是吧?XBOX也純拿來看影片我們沒懷疑你啦。 我甚麼時候說買日版的是違法啊,你到底有沒有看那篇奇摩公告啊,同理~你為何說港版的XX是盜版那沒話說,現在是你在那搞不清楚喔! 請人代買這四個字是繁體中文的你也看不懂嗎,看來你真是白癡了... 引用:
美甚麼,是不是又一個錯字,你承認嗎? 坳的那麼失敗還敢回喔,法律之所以制定是為了甚麼都無視的人,還敢說懂法律,如果讀法律是為了變成你這樣鑽法律漏洞的人,還真讓人提不起勁去讀呢! 引用:
所以才說你根本不懂盜版的定義,你到底有沒有尊重創作者本身啊,法律之所以制定是為了甚麼都無視的人,還敢說懂法律,如果讀法律是為了變成你這樣鑽法律漏洞的人,還真讓人提不起勁去讀呢! 引用:
很那裡來是甚麼意思啊,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啊,反正一定又假裝沒看見吧! 不得不偷就是不得不偷啊,是你不知道還是你認為絕對沒有不得不偷的人啊? 愛偷的人就愛偷的人啊,請問你的腦袋還正常嗎? 嘴巴是長在你身上的,你想講甚麼就講甚麼,而且你已經是如此了。 最近才有個10幾年冤獄的人獲判無罪,不管之前別人怎麼說他,甚至到死還是被判有罪,他沒作過就是無辜;就不是敗類。 我說愛用盜版的是敗類,錯字很多的國文沒學好,將盜版合理化的是人渣,在別人求助的討論串亂的也是人渣,想盜用別人帳號的是垃圾人......哪些人聽了這些話會反應大,拜託聰明一點好不好,不光采的事已經夠丟臉了,更丟臉的是蠢到跳出來承認! 反正在這裡講的話沒人會閒到找上門來算帳,如果壇主不管的話,我想有些人連f開頭的都可以說出來了,只是還罵不到人,本身的品格已被大家看的一清二楚。 與其說你在坳,比較像是精神失常只要回個甚麼話也好,真是可憐啊! 同樣的話討論過很多遍囉,拜託你清醒點,三歲小孩覺得十元很好玩,順手牽羊拿走了請問要不要定罪啊,是不是又要坳沒行為判斷能力啊,那沒行為判斷能力不就是不得不偷嗎?喔~又要坳父母應該要把錢收好啊,真好笑耶,不會被定罪的事實很多呀。 就算是因此被定罪又如何,國外有作父親的,為了孩子的病,去偷去搶也要救孩子的命,現行犯一定要定罪的呀,那也不算不得不偷?在冷血的人眼裡就會認為他可以不管他孩子啊,反正有人一定會坳的啦,他是甚麼人大家真是看的好清楚呢。 引用:
你就只能坳這樣?真是遜掉了,我還以為你能再表現一點的....唉~可惜啊~ 引用:
我看是有人被點到,所以不服氣吧,我再說幾次都行,愛用盜版的聽清楚囉,愛用盜版的是超級敗類! 要證明是比較難啦,用坳的你比較習慣,你講甚麼都沒關係啊,我又不會痛,只是我說愛用盜版的人是敗類,恐怕愛用盜版的人心裡會很不快吧,呵呵。 引用:
政治的口水戰吵不完的,我看啊你也可以坳華盛頓是為了私慾吧。 如果我說華盛頓砍倒櫻桃樹的故事,我想你要是知道這故事是假的一定很開心吧。 重點是那個故事的真實性還是那個故事給人們的啟發? 事實上你可以坳很多偉人都沒很高明,反正很多事都沒根據也許都是假的,所以你可以不學好,因為你認為沒有好壞之分。 愛用盜版的人被指為敗類當然不爽囉,我能了解的啦,哈哈! 引用:
是這樣喔,那黑社會的人口還真是龐大啊...... 之所以叫你去翻資料,是因為你的問題太爛了,讓人提不起勁回答,新選組是德川幕府配置下的一支武力集團,任務是維護京都內的安全,也就是PEACE MAKER,函館當地還有紀念碑和博物館,反正你還不是會坳,希望你可以坳的有創意一點。 引用:
這算是你自己的獨白嗎?果然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你幹麻這樣啊,你要硬坳可以,但我真沒想到你承認自己是敗類耶,快看不下去了。 你居然不知道愛用盜版與不愛用盜版的分別,不~是你認為沒分別,所以天下的人都和你一樣,這麼有阿Q精神該說是幸還是不幸呢...... 愛用盜版的人當然不敢承認愛用盜版的人是敗類囉,因為承認了自己就是敗類了,他不想罵自己敗類,當然也不會罵愛用盜版的是敗類。 就算你不聽我不講,愛用盜版的還是敗類,聽清楚了,愛用盜版的是敗類啊~~~~ 之前還說正義不能說了算,現在又開始扯他那一套了,真是愈描愈黑喔,結果證明了自己是敗類! 引用:
到底是誰說的跟討論無關啊,一開始就是你為了面子在扯遠話題。 你不懂法律的事大家從一開始就知道了。 實際違法的人,這幾個字你是看不懂嗎,你是文盲啊? 法院判決有罪算實際違法?那判決無罪不就是實際不違法,這麼搞笑的說詞你都坳的出來。 早說了你不懂法律就不在在這屁,這只會顯示你的無知而已。 |
字太多上篇無法容納下...繼續
引用:
爭不過了就說與討論無關,要不要臉啊你。 我ㄧ開始就是站在絕對正面的立場講任何話,所以我說的話立場就很強勢,你要嘛就是站在跟我完全相反的立場來講話,但是你又不是,根本是來純搞笑的。 我有用過盜版我就敢說,不像有人錯字被糾正當沒這回事,價格搞錯當沒這回事,奇摩公告不懂當沒這回事,我不知道我人怎樣,但是我知道我比你好的太多了。 用過盜版的人不管有沒有資格罵愛用盜版的人敗類,愛用盜版的絕對已經是敗類就是了。 為人正當才不像你在文字上搞小花樣還講不贏人 我用過盜版,但對於愛用盜版的人,也就是你,我覺得你們都是敗類,是你之前自己將愛用盜版合理化的,還要裝傻嗎。 如果愛用盜版的意思真的像你講的等於用盜版的話,那不用改任何字誰看了都會了解,自己心術不正欲蓋彌彰活該,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也就是你! 引用:
你現在才知道你在坳喔,想再一次證明自己的無知你也真是夠絕啊。 托人代買是在幫你除罪化,你不是說你自己買過嗎,你倒是說說看你是不是違法了。 動畫代理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友善的解讀拍賣上的是二手交易或託人代買,水貨兩個字你是看不懂嗎? 如果店家可以直接批貨的話會是甚麼情形,現在有平行輸入數位相機跟公司貨只差在沒中文說明書而已,其他保固、配件都一樣,還要再便宜2500元,這樣還會有人去買公司貨嗎? 當然那個代理商也該打,這樣的代理品質實在沒有意義買公司貨,但是我們是在講相機嗎,主題是在討論動畫代理商吧。 引用:
ㄟ~有人看不懂國字啊,不知道是否講台語他才會聽的懂呀,救命唷! 現在販售的PS2鋼彈系列復刻版,那樣的印刷才叫不一樣的,白痴才把行銷二、三版印刷看成是不同的,馬上就知道你根本沒買過TV遊戲原版,巴哈姆特的網友說了是一樣的,結果你一直在坳。 我問你,你買的TV電玩遊戲原版片多嗎?請回答! 引用:
真是太爆笑了,沒想到你這麼的沒常識,還要一直拿出來丟人現眼。 有代理了原版遊戲指的就是亞版,一樣的遊戲買了亞版還去買日版,你說你常常見到簡直搞笑,從一個沒買過原版遊戲的人口中說出更是沒說服力。 請你回答你買的日版TV電玩遊戲多不多? 簡直沒知識到了極點,盜版的定義你是搞懂了沒。 水貨也是被視為侵害著作權 而且你居然說出租版本的VCD和DVD,還有遊戲的試玩版都是原版,你真是沒常識到了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 不尊重法律又老愛唬爛自己懂法律,該不會是常鑽法律漏洞吧。 請問你買的日版TV電玩遊戲是多還是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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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你回答不了我的問題來的好 請問父親能不能罵兒子?請問父親有沒有管教權? 請問父親做壞事有錯還是沒有錯? 你能不能罵盜版為敗類?你問你有沒有對其它人有管教權? 答案明明白白在那邊,你自已不肯承認而已(  ̄ c ̄)y▂ξ 引用:
這麼說你是承認你用盜版,所以你沒資格罵? 解釋了半天,你這不成材的終於懂了 引用:
我再說一次,你自已都愛用盜版了,你憑什麼罵人敗類? 認為自已愛用盜版,是沒資格罵人別人用盜版的 因為你這是在罵你自已呀! 引用:
不同人信的宗教不一樣,但是用盜版跟愛用盜版,都是盜版。 那都是一樣的,你用盜版,憑什麼在罵別人用盜版? 這種雙重標準要如何讓人信服? 引用: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你老爸事先都知道你要殺人了 憑什麼不能事先阻止?我明知有小孩會硬拿X-BOX來玩 憑什麼事先不能阻止?我不會先把X-BOX收起嗎? 搞不清楚狀況,就不要硬坳 引用:
還在坳啊,拿點實例來講講好不好,就是因為大家不是白痴才會知道你在坳。 用盜版就是用盜版,沒有愛用不愛用之分,難道你要跟我說你用了盜版,但是安慰自己不是愛用,你用盜版造成的傷害就不存在了嗎?你就可以為自已的行為脫罪了嗎?你實在是超敗類的呀。 引用:
我的證據,證明日版跟亞版的印刷未必是一樣的,這是鐵的事實。 沒錯呀,請人代買我看的懂,但還是不改你很白癡的事實 賣日版就是賣日版,還請人代買咧,那我請人代燒行不行? 引用:
鑽法律漏洞仍然還是不違法,法律有問題,就循正常管道去修改它 至少法律不是只憑個人道德來決定遵守不遵守的 了解法律是用來保護自已,你不讀是你的自由,那你註定要成為法律的犧牲者 在法律的保護之下,要被尊重的不只是創作者的權益,還有使用者的權益,所以創作者的權益不可能無限上綱。 盜版的定義?在法律的定義下,公版作品不等於盜版,看來真正不懂盜版的定義的應該是你吧。 引用:
所以呢?照這樣說來,不管你偷什麼東西,只要一句不得不偷?就可以為自已偷的行為免罪了嗎? 引用:
所以啦,無辜不無辜你說了算,證據呢?人家提出證據平反,所以判無罪,你不愛用盜版,你說了算?證據呢?別人愛用盜版,你說了算?證據呢? 引用:
用盜版還罵人用盜版的敗類!你這敗類除了這些還沒有別的嗎? 我那一句話為盜版合理化?到是你這敗類一直在為自已用盜版的行為合理化才是真的呀 引用:
那我請問你是三歲小孩嗎?原來你的智商是等同三歲小孩的水準呀? 引用:
沒錢治孩子的病,方法有很多,未必要去偷去搶。 可以為這種事把偷搶的行為合理化嗎? 那被偷搶的人,他們的權益又被放在那裡了? 那我沒錢治病,你要不要讓我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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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到?你是在說你自已嗎?你用盜版所以是敗類 你每講一句,就是在說你自已,你用盜版所以你是敗類呀 敗類!講自已很好玩嗎?你愛講你自已也隨便你啦 引用:
這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人是聖人的,每個人做什麼事不也是為了私慾 包括用盜版,你用盜版這不是什麼丟臉的事 但用盜版還罵其它人用盜版是敗類,那你是在罵你自已呀 引用:
我看你是詞窮了回答不了吧? 試問新選組生活所需,是自已辛苦工作得來的呢?還是搶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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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不上你啦,一邊自已用盜版,還一邊說我雖然用盜版,但是那是不得不用,所以別人用盜版是敗類呀,但我不是呀,這種無恥的事,我還真看不下去咧。就好像一邊無恥他人強姦女性,但自已強姦就是不得不**,這種無恥的說法,還真是聽了會吐呀。莫非你也要跟我說,強姦也有分愛姦與不愛姦之分呀?你這敗類的論點,真是丟盡人類的臉呀 引用:
那總比你口頭說不算違法好的多了,不違法你說了算嗎? 照你這樣說,任何犯罪的人,只要口頭說不違法 不管法院判決為何,通通可以不算嗎? 就好像你說的,你用盜版,但不愛用,你口頭說了就算嗎? 到底有沒有法律常識呀你? 引用:
從來也沒看過像你這麼無恥的人,你自已也承認了你用盜版了,那你前面那一句,『所以我不用盜版支持原版』是來搞笑的嗎? 你所謂你是站絕對正面的立場講話,那是沒什麼不可以,但你沒忘記你講的敗類也包括你自已嗎?你若是承認你用盜版,那你就是敗類沒錯呀。我站的立場很簡單明確,要罵人用盜版可以,但至少也要以身做則吧?自已都是用盜版了,還罵人用盜版,還要說自已用盜版是不得不用。法律上有不得不用的盜版所以無罪的條文嗎? 用過盜版的人不管有沒有資格罵愛用盜版的人敗類,愛用盜版的絕對已經是敗類就是了,這點我同意,所以你也是敗類,愛用盜版的人是人渣、敗類,超猥瑣、無恥的,所以你這就是在說你自已呀。 引用:
問題是托人代買也一樣是硬坳呀,早說了難道說有托人代燒就可以了嗎?你自已燒片難道犯法嗎?但你認為托人代燒就可以為其合理化的理由了嗎? 你自已說動畫代理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代表他們可以告了不是?那就代表不能賣了不是?那我前面不認同二區正版不能賣,我也沒說錯呀?二區正版不能賣?動畫代理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說不能賣?好吧,目前法律上解釋賣二區正版違法,難道用托人代買的理由,就會變的不違法了?違法的就是違法,難道給你硬坳就會變成不違法的嗎? 引用:
有人看不懂國字啊,日版跟亞版是不一樣的。 我已經提出證據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1.gif http://home.pchome.com.tw/good/mind8643/BAHA/BAHA2.gif 看看我抓圖的內文,『亞版跟日版印刷的差別』, 巴哈的網友已經提出了證據,證明是不一樣的,但就是有人要裝作沒看到。 『亞版跟日版印刷的差別』這幾個字沒看到嗎?莫非真是有人看不懂國字嗎? 引用:
我看沒常識的是你吧,簡直要笑掉人的大牙 不管是亞版還是日版,通通都是原版的,只要你這個版本 有付出版權費,他就是原版,不管亞版還是日版都是原版 而你的原文『沒見過有哪個買原版遊戲的人去買日版』 買原版遊戲的人那是一個名詞,這樣的人會買亞版,也有可能選日版 有誰沒事去買兩個相同內容的遊戲? 問題是,你是說有亞版就不會選日版,事實證明愛買日版不愛亞版的人還是很多的。 也許這些人要求高了點,但不代表這種人沒有呀。 引用:
我看真正沒知識的是你吧,莫非你要說出租版本的VCD和DVD,還有遊戲的試玩版都不是原版? 你到底懂不懂原版的定義呀?付出版權費所壓製出來的就是原版 誰跟你說出租版本跟試玩版禁止買賣,就代表他是盜版? 跟不懂法律還要硬坳的人說法律還真是夠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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