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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心凌新專輯主打歌~HONEY~翻唱?抄襲?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46036)

kog781 2005-02-22 06:28 AM

引用:
作者EAC212
其實你也真的是找不到呀.. :laugh: :laugh: :laugh:

其它和主題無關的東西不要再扯..再扯只是覺的你沒東西了,

"認同王心凌的人"和本篇討論串應該是在問"王心凌新專輯主打歌~HONEY~翻唱?抄襲? "..
有誰把他們批的一文不值??我只有看到 許多人是表示..不喜歡不欣賞不買..
唯一使用到水準不如人家、一文不值在比喻翻唱或抄襲的就你了....
你倒是看看有什麼關聯?? :laugh:


我已經回答過了,有誰把他們批的一文不值?有的
請見這裡
----------------------------------------
王心凌和數字團所屬的這家經紀公司"喬傑立"本來就是以不要臉而聞名的了
他們不但會說出這些不要臉的話,甚至讓藝人在演唱會對嘴,還說對嘴是因為要跳舞
還把對嘴演唱會拿出來出VCD/DVD
還自稱台灣傑尼斯勒...真的不知道他們拿什麼和傑尼斯事務所比

不記得有多久沒買過國內歌手的專輯了!
之前那個誰唱的一首 "不想睡" 不也是直接翻唱的。
我第一次聽到時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
唉~就不出一些好的嗎
管他是翻唱還是抄襲~
國內這些掛著製作人或詞曲創作人的頭銜的是變廢材了是吧!
喵的咧!

----------------------------------------
我只翻兩頁就這麼多了,再往下翻會更多

引用:
就只有你站出來指好似在反駁他人的"翻唱?抄襲"說..
結果比例明顯懸殊,你還要坳說服力..還要坳不見得是對的..
除了亂扯一堆你能不能講些和主題更相關的東西?

並不只有我一人站出來反駁,請見這裡
----------------------------------------
翻唱?抄襲?
對於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曲風、旋律的我,一點也不覺得...
喜歡的自然會支持~
心凌的專輯對我來說只是蒐藏品裡的冰山一角~
我還是喜歡心凌特有的微笑?!

----------------------------------------

本來就是這樣呀,要認定為抄襲是事實
必需要有真憑實據,
因為這不是投票選舉,人多為勝
是不是抄襲,自已心裡頭認定就好了
但是自已心裡頭認定,可不代表事實。

比例明顯懸殊又如何?人多就代表對的?這可是多數暴力呀

EAC212 2005-02-22 06:52 AM

有誰把翻唱和抄襲批的一文不值?..
結果你挖到
1.王心凌和數字團所屬的這家經紀公司"喬傑立"本來就是以不要臉而聞名的了.
2.一個聽到"不想睡"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說"唉~就不出一些好的嗎"
這兩個針對個案批評的,可以被你擴大到變成批評"翻唱和抄襲"的行為??
你未免太強詞了吧.. 請你講點道理可以嗎?
別人不能有不欣賞的個人和團體,甚至於一首歌???你能不能區分這和"翻唱和抄襲"行為的差異性呢???
看來是很難..~_~

反駁??
你是在反駁別人對"抄襲和翻唱"這種行為定義吧,
好吧.. 如果你真的覺的你的立場太孤單,所以勉強找一個"欣賞王心凌這位歌手的來壯勢 XD..
好吧..比例上呢? (那我覺的王心凌外型不差呢..腿好像蠻好看的... :laugh: )
不管是不是事實.. 但你自己問的"說服力"呢..
依然還是不少人相同的認為..台灣歌手的抄襲和翻唱過於浮濫..並沒有多大改變。

動輒扯到"多數暴力"只能表示你詞窮無理了,不要亂冠東西出來,
沒有人在強迫你..並無所謂暴力的發生。

kog781 2005-02-22 07:04 AM

引用:
作者EAC212
有誰把翻唱和抄襲批的一文不值?..
結果你挖到
1.王心凌和數字團所屬的這家經紀公司"喬傑立"本來就是以不要臉而聞名的了.
2.一個聽到"不想睡"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說"唉~就不出一些好的嗎"
這兩個針對個案批評的,可以被你擴大到變成批評"翻唱和抄襲"的行為??
你未免太強詞了吧.. 請你講點道理可以嗎?
別人不能有不欣賞的個人和團體,甚至於一首歌???你能不能區分這和"翻唱和抄襲"行為的差異性呢???
看來是很難..~_~

會批評這些,不就是因為翻唱和抄襲起的頭的嗎?
就因為翻唱和抄襲,所以才會有討厭個人和團體的人一起來打落水狗不是嗎?
你硬要把這兩件區分開來,試問到底是誰強詞?
有人不喜歡某團體這是他的自由,試問我有反對嗎?
我是指因為抄襲跟翻唱把他們批的一文不值,試問你敢說沒有嗎?



引用:
反駁??
你是在反駁別人對"抄襲和翻唱"這種行為定義吧,
好吧.. 如果你真的覺的你的立場太孤單,所以勉強找一個"欣賞王心凌這位歌手的來壯勢 XD..
好吧..比例上呢?
不管是不是事實.. 但你自己問的"說服力"呢..
依然還是不少人相同的認為..台灣歌手的抄襲和翻唱過於浮濫..並沒有多大改變。

動輒扯到"多數暴力"只能表示你詞窮無理了,不要亂冠東西出來,
沒有人在強迫你..並無所謂暴力的發生。

早說了,有人要認為是抄襲,那是個人自由,試問我有不準人家認為嗎?
但是他認為是抄襲,那只是個人主觀認定,那不代表事實。

而所謂的說服力,是要提出真憑實據為準的
跟比例無關,有事實才有說服力。

至於你所說的
依然還是不少人相同的認為..台灣歌手的抄襲和翻唱過於浮濫
偏偏這些歌手都沒有倒,證明認同這些歌手的人還是很多
那你要不要跟我說說,這所謂比例的意義呢?

EAC212 2005-02-22 07:18 AM

引用:
作者kog781
會批評這些,不就是因為翻唱和抄襲起的頭的嗎?
就因為翻唱和抄襲,所以才會有討厭個人和團體的人一起來打落水狗不是嗎?
你硬要把這兩件區分開來,試問到底是誰強詞?
有人不喜歡某團體這是他的自由,試問我有反對嗎?
我是指因為抄襲跟翻唱把他們批的一文不值,試問你敢說沒有嗎?

早說了,有人要認為是抄襲,那是個人自由,試問我有不準人家認為嗎?
但是他認為是抄襲,那只是個人主觀認定,那不代表事實。

而所謂的說服力,是要提出真憑實據為準的
跟比例無關,有事實才有說服力。

至於你所說的
依然還是不少人相同的認為..台灣歌手的抄襲和翻唱過於浮濫
偏偏這些歌手都沒有倒,證明認同這些歌手的人還是很多
那你要不要跟我說說,這所謂比例的意義呢?

全都不是..
都是你擅自擴大去解釋..就好比"試問你敢說沒有嗎?"
我沒有批評過翻唱是一文不值..
如果你可以在這裡說"而所謂的說服力,是要提出真憑實據為準的"..
那你自己曾經提過的一堆543歪七扭八的胡亂比喻..(比如一堆不合法的事)
你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了嗎??
最大最大的問題是,
你錯以為別人指出"翻唱和抄襲"等於一文不值..所以你覺的那些歌手應該收工掰掰,
但這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擴大解釋,
翻唱抄襲代表的是..國內的作曲能力明顯不足,
這跟歌手藝人要不要倒是完全沒關係的..
不過恐怕也只有你搞不懂其中的差異在哪裡。

Basara 2005-02-22 07:18 AM

夠了吧?這樣也能吵?

黃金騎士兄,在本站許多吵架(爭論?)帖中,
您老兄總是常常身在其中..........

L34RN3R 2005-02-22 07:25 AM

這好像毒品問題..

在沒有受教育之下,毒品是萬萬不能合法化的,因為大家並不了解這毒品的充分藥效、副作用等等。

可是一旦大眾都接受了一定教育之後,可以分辨跟自由地作出自己的選擇時,毒品開放讓政府抽抽稅未必不可行。

現階段這觀眾群就是這樣子,反正只聽中文歌就買中文歌,無可厚非。糟糕的是常常去國外聽到其他人歌之後,自我膨脹 以為那就是中文歌流傳出去的。這算是最糟糕的情況,常常碰到,只能說是被當成白目。

最低限度,要能承認一次。最簡單的,張雨生的紀念專輯封面 要不要承認一下阿? 糟糕的是永遠不承認創作的出處,這點讓人感覺稍微不快。

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被玩爛了,現在電音版什麼都有可是絕對絕對絕對不會有人狂妄的說 這是我創作的。最少也會說個 感謝貝多芬...

這些歌手的生存意義就別管了,他們賺暴力多錢並且沒有飲水思源讓人有點不齒。不過也許是他們的公司不讓他們做出這種評語,也是想當然爾。

只希望他們的歌迷能有一天逐漸地發現,就好像我現在不斷的發現當年小虎隊的經典原來還頗多日文歌一樣......

L34RN3R 2005-02-22 07:26 AM

引用:
作者Basara
夠了吧?這樣也能吵?

黃金騎士兄,在本站許多吵架(爭論?)帖中,
您老兄總是常常身在其中..........



三四千篇不是蓋的啊.. or is it..... XD

kog781 2005-02-22 07:45 AM

引用:
作者EAC212
全都不是..
都是你擅自擴大去解釋..就好比"試問你敢說沒有嗎?"
我沒有批評過翻唱是一文不值..
如果你可以在這裡說"而所謂的說服力,是要提出真憑實據為準的"..
那你自己曾經提過的一堆543歪七扭八的胡亂比喻..(比如一堆不合法的事)
你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了嗎??
最大最大的問題是,
你錯以為別人指出"翻唱和抄襲"等於一文不值..所以你覺的那些歌手應該收工掰掰,
但這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擴大解釋,
翻唱抄襲代表的是..國內的作曲能力明顯不足,
這跟歌手藝人要不要倒是完全沒關係的..
不過恐怕也只有你搞不懂其中的差異在哪裡。

問題是我有提出真憑實據,有人提出疑似抄襲的問題
然後就有一堆不要臉,不出一些好的,廢材的形容詞,
我是單就你的問題,有沒有人批的一文不值來回答
事實上就是有人批的一文不值。
這差別就是我有提出事實
難道你要跟我說,不要臉,廢材,這些都不是批評?

而你所謂的一堆543歪七扭八的胡亂比喻,也有人持反對意見
但我也有回答了,所以胡亂比喻的說法不成立,請明查


你最大的錯,是錯在認為翻唱與抄襲,代表國內的創作力明顯不足
但國外也有翻唱與抄襲,是否代表國外的創作能力不足?

我並不認為,國內的作曲能力明顯不足
但我承認國內的作曲能力明顯不及國外水準
國人翻唱比國外多,只能證明國內創作力不及國外
但是不是代表不足,豈是由你來決定的?

至少他們沒有倒,自然代表有他們的價值
如果真的沒有倒,那試問你憑那一點說他們創作力不足?
國內的科技產業也是由代工與模仿起家的。
不及國外水準不是錯,總要給他們進步的空間

EAC212 2005-02-22 08:26 AM

KOG兄..
看你講那麼多..其實在我看來..前面八篇都有可以回答你問題的部份,
只是想反問你..你有說服力嗎? 還是你說了算?
你會問我問題表示你有問題....
但是 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錯"??

最後..你未免把國內的科技產業給看簡單了..

kog781 2005-02-22 08:31 AM

引用:
作者EAC212
KOG兄..
看你講那麼多..其實在我看來..前面八篇都有可以回答你問題的部份,
只是想反問你..你有說服力嗎? 還是你說了算?
你會問我問題表示你有問題....
但是 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錯"??

最後..你未免把國內的科技產業給看簡單了..

我說別人錯的部份,
把模仿說成抄襲,這是錯
翻唱與抄襲,代表國內的創作力明顯不足,這是錯
不小心襲胸,虐待小動物,這是不良示範,這是錯
用自已的道德觀批評別人,這是錯

我沒資格說別人錯的部份
國內的創作力不及國外,我沒資格
5566不要臉,我沒資格
我就是主觀認定是抄襲,就算不能證明是事實也無訪,我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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