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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 2024-04-17 12:07 PM

引用:
作者wake-R1
補充說明: 新聞沒看清楚
應該是 "父母、丈夫、兄妹、親戚伍拾擋我者殺無赦" :mad: :mad: :mad:


怎可挑起家族對立
明明就是幫人還錢.至於幫誰還就只有天知道

目前看到的新聞討論
徐巧芯大姑夫妻2021年合開公司
當時向徐巧芯的婆婆借1880萬元,而婆婆抵押房產向銀行借錢
但利息一度還不出來

100萬
是自己說出來.是借貸?還是代墊利息?
(後來高人指點後.改口說是贈與.是否有意圖規避xx責任)

................................
銀行借貸1880
利息+本金約8萬/月
只還
利息大約是3萬/月

.................................
寬限期間每月應還利息
新臺幣 31,333 元
寬限期後每月應還本息
新臺幣 79,685 元

...........................................
正常人都知道
真沒事誰要代墊.借你.送你100萬台幣

至於惠不會與被收押的人
想做出各種切割

繼續雞排.珍奶.看戲.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polar168 2024-04-17 12:09 PM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2012年問的
現在小孩應該也成年了
後續還OK嗎?
:ase :ase :ase :ase


真的, 人死如燈滅.....自從阿姨過世後


我媽好像也沒再打電話回去給表哥

後續狀況不太清楚

小孩已經成年了沒錯

~~~~~~~~

另, 像強者我朋友過世後

我們朋友間在聊天時, 也會有意識的盡量避免談到他 :think:

Earstorm-5 2024-04-17 01:41 PM

照顧的孩子沒有為非作歹, 其實養小孩還好.

我第一次接手時才17歲(是我的年紀, 不是小孩年紀)
後來另一個的時候20出頭, 接下來36, 以及如今.
經驗也算豐富了.
從需要扶著脖子洗澡的, 大到剛上大一的.

都是女孩子, 我沒有照顧男孩子的經驗.
(傳統男孩子都是寶啊)
:ase :ase :ase

必須說真的麻煩時期是小孩太小, 不好說明哪裡不舒服.
這經驗我有2次, 那種晚上很難睡得著, 要經常起來看情況.
但, 大一點, 就容易多了.

===

我不是愛情專家, 也不是五子登科, 但能理解, 如果分開後, 有新家庭的一方不提說要帶小孩.

那就不要去問了, 沒意義, 行為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有新對象, 再婚, 其實都是個人自由, 也沒必要說什麼, 但感情冷暖, 也是不言而喻的.

又見阿鳥 2024-04-17 02:04 PM

引用:
作者polar168
我阿姨啦, 表哥離婚後未再娶
後來表哥過逝, 表哥的小孩就變阿姨跟另一位表哥扶養
我只是想知道民法的規定
前表嫂另已婚...
PS: 這是很久前的事了.


ab結婚,生一子c,然後離婚,a扶養c
然後b再婚,a掛掉
c應由誰扶養?

民法 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通常就是a的父母接手扶養c

如果a的父母不願意,要b扶養c,也不是不可以...
a掛掉,多少有些遺產,通通是c的,打包一起...給b(如果還未再婚)
不過,如果b已再婚,那就用1094....

Earstorm-5 2024-04-17 02:38 PM

還有就是扶養的人可以要求理論上有順位扶養的那個已離另一半提供扶養費.

hillhsu 2024-04-17 03:35 PM

引用:
作者polar168
我指的不要臉是.....從來沒往來, 只有在爭遺產才出現 :ase


因為這是他的法律權益........ :laugh: :laugh: :laugh:

人情往來、免講......但法律規定能拿的,一定要拿!!!

引用:
作者老老濕
讓我想起李慶安
自己有雙重國籍
卻一直批評別人~有雙重國籍~鐵桿底色人士~怎全是這種人~


天龍國選民就愛這味的啊.....

就像那位四氏三公之人...人家就是票多咩....

Earstorm-5 2024-04-17 03:54 P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02869

我不是法律人, 但基本上認為這個往生者應該想全部留給照顧他的人了.
(其實也有朋友勸我說要不要娶一個老婆, 她照顧你, 而法律上你也是留給她)
:ase :ase :ase

wake-R1 2024-04-18 08:06 AM

越來越熱鬧,全台在喝茶看髒劇 :mad: :mad: :mad:

Hermit Crab 2024-04-18 11:09 AM

引用:
作者hillhsu
因為這是他的法律權益........ :laugh: :laugh: :laugh:

人情往來、免講......但法律規定能拿的,一定要拿!!!



天龍國選民就愛這味的啊.....

就像那位四氏三公之人...人家就是票多咩....


不是四世三公嗎? :laugh:

老老濕 2024-04-18 12:43 PM

苗博雅爆:徐巧芯擁大量精品衣物!

https://youtu.be/pZwbheByKO4

人家嫁的是醫師家庭
老公每月領台中市政府13萬.買得起一件5~10萬的衣服啦

不過他有一堆這種高級服飾.應該通通是某人送的
財產來源要說清楚

超過20萬可是要報備喔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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