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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勒斃女友鋸屍7塊扔草叢餵狗 分屍魔「可教化」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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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是沒看到法官家屬被殺的這類案子 等有實際案例發生時 我們再來看結果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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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嗆人就死刑啦... :unbelief: 這就是前面網兄說的 本國法律界的問題是法界人士在法律面前比任何人的地位都高 |
本來想說些幹話的
但想到這位受害者非常可憐 算了....... |
引用:
不能干涉司法卻能司法改革? 更好笑的是司改改了三小沒人知道.... |
引用:
我只能說...看看小燈泡他媽 |
叫總統也沒用,法律已經有死刑,法官不判你要總統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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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台灣的陪審團制度可以更簡單一點,採用同不同意法官判決的方式。 例如法官判無期徒刑,如果陪審團過半同意,則此判決成立,若不同意則判決不成立。 判決如果不成立,此案就換法官與陪審團再審,法官紀錄判決失敗一次。 未來法官選舉時,選舉公報上要註明判決失敗率,以供選民參考。 |
引用:
你不知道不代表沒人知道。 https://www.judicial.gov.tw/tw/np-192-1.html 還有這和司法改革無關,有些法官不判死刑,你怎麼改也沒用,請問要怎麼強制法官判死刑? 我知道你大概會說,殺人分屍唯一死刑。但唯一死刑是潘朵拉的盒子。 假設情境:某男想姦殺一位女性,女性奪刀後不慎刺死某男,擔心成為殺人犯,一生化為烏有,於是將其分屍棄屍。這樣你是否覺得應該唯一死刑? 以上情境可以有很多替換,在加害者其實才是被害者的情況下,唯一死刑就變得不適用。 現在的問題是死刑擺在那邊,法官卻不判。但是法律界見解通常和鄉民的見解差很多,這個很難有共識。 |
引用:
陪審團制是決定有罪無罪,但有罪的量刑仍是由法官裁決, 目前在台灣刑事案爭議較大的是量刑問題, 比較少有罪無罪的爭議,且很多都跟政治人物有關。 |
引用:
有錢拿就不麻煩了,公假不扣薪不扣全勤,等於領雙薪。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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