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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2005-03-27 05:12 AM

引用:
作者RogerShih
1. 你回答的是不算壟斷, 那什麼才算??
2. 這跟有沒有膽無關, 何況什麼叫有膽?面對面對罵算嗎?
3. 那就罵下去啊, 來啊.

1.所以我問你反托拉斯法能不能告ps2不能玩NGC遊戲,這是壟斷會被告,你說可以告,拿出證據出來呀?

2.這證明你理虧了,口口聲聲說罵人是自由,罵人是權利,你為什麼不敢罵?

3.所以我在罵呀,來呀

EAC212 2005-03-27 05:12 AM

引用:
作者kog781
請回答,我能不能罵你?

很明顯的..你不能..
因為你罵了就是違反 PCDVD的版規...

tsushi 2005-03-27 05:12 AM

引用:
作者RogerShih
人家的理你不認同又有什麼意義?

我說它售後服務跟沒有一樣, 問個問題還得規定收費, 系統肥的要死, 半年不重灌就得謝天謝地, 藍色畫面動不動就氣死你. 怎麼, 我沒資格批評?

理由, 在你眼中跟沒有一樣.


這倒是,不是有人開玩笑說過,如果一台車子,會開到一半就突然熄火.或是開一開,窗戶就不會動了,方向盤不能轉了,輪子跑了,甚至只是不耐撞,那麼基本上,這台車子跟製造公司就完蛋了.賠都賠死.

所以,windows的存在,只能說,微軟的確了不起,這樣的東西居然可以好好的存在市場上.或許,因為其實嚴格來說,軟體市場可以廣泛的存在,僅有約20來年的歷史,所以相關的規範並沒有好好制定好,而現在似乎也有點來不及或是無法去修訂那些法案了.不然應該把環境弄個更好一點,或許啦..

bobbie 2005-03-27 05:13 AM

引用:
作者sutl
我一直在用nokia3310啊 :ase 便宜耐操又好用,真正的重點是,它可以跟其他手機互相通話 :flash:

你發現我在講什麼了嗎?就是講相容性的問題,目前市面上很多軟體都只相容於windows NT衍伸平台,如果我的PowerDVD/Mediastudio甚至是天堂2(不要把我當只會玩線上遊戲的小白)能夠在其他作業系統上面跑的話(Linux/FreeBSD/OS X/UNIX),那我何必買微軟的windows :confused:

不要跟我說不行,著名的伺服器軟體APACHE就是跨平台的,目前越來越多人用的瀏覽器Firefox也是跨平台的,以前也有幾款windows使用OpenGL API的遊戲移植到MAC上,Adobe絕大多數的軟體在windows/MAC都有支援。


platform相容性的問題也怪微軟喔???
同一個程式不能在各個platform中跑
本來就很正常阿....根本就不一樣的硬體,
軟體要跨平台那是應用程式開發的事,跟微軟Windows一點關係都沒
舉例來說Mac上byte order跟windows上剛好相反
有需要處理字元byte order的程式片段,就要寫成不同才能RUN
若在Mac上寫軟體時沒考慮Cross-platform的issue
用了只有Mac上提供的library,不能在Windows上run
那我可以反過來說是Mac相容性不好嗎?

tsushi 2005-03-27 05:15 AM

引用:
作者EAC212
很明顯的..你不能..
因為你罵了就是違反 PCDVD的版規...


這就對了,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所以說,罵人的問題,其實有法條的規範啦,大家去看民法規定就好.
就算法條解釋可以因人而有差異,但至少多少有個依歸.

kog781 2005-03-27 05:19 AM

引用:
作者EAC212
我回答你了呀,
還是有不能的時候,
那你要怎麼說??
學生想要學3D動畫,又很不想使用 M$的產品
但是環境強迫他做出選擇... 3DGO 一套 50萬 學生買不起 SGI.
怎麼辦..學生想到Linux可以自修但是最容易找到學習管道的軟體都在 M$平台,
我明正的回答你,Linux 不能完全取代 M$..

你不要扯到雞排去..
你很多所謂的理,都只是�***面單純的認為,


你在學校學東西,學校不會提供軟體的嗎?
不提供你就去告到教育部呀
既然你覺得Linux 不能取代 windows
這證明他有買的價值不是嗎?

花錢,你學會軟體將來是靠這個賺錢的
要賺錢不用投入資本嗎?
你要賣雞排都不用花錢買油鍋跟小販車的嗎?
那你憑什麼說這不合理
難道你要跟我說,想賺錢卻不願意花錢投資
這是很合理的事嗎??
引用:

最後..
現在你的電腦裡到底有沒有非法授權的軟體?
拍張照來看看看你的OS授權書如何??
你也要用呀?去買有什麼不對??這是你講的吧


你說的這個,跟我們的討論有何相關?
我有說你不能用盜版的嗎?
想用盜版就用,用盜版還罵正版不合理
簡直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EAC212 2005-03-27 05:21 AM

引用:
作者tsushi
這就對了,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所以說,罵人的問題,其實有法條的規範啦,大家去看民法規定就好.
就算法條解釋可以因人而有差異,但至少多少有個依歸.

這我了解,
只是有人搞不懂 批評和罵人 的差異, :jolin:
然後可以爭論那麼久,
其實有時很不想理他,
不過後來我覺..似乎沒什麼用,因為他是主動式經常用很不好的口氣,
在表達一些看起來好像對,但是有缺陷的道理。
反正看看 78區.. 才會下來扯一扯,
現在要是在其它區.. 我就不想跟他扯了..

kog781 2005-03-27 05:21 AM

引用:
作者EAC212
很明顯的..你不能..
因為你罵了就是違反 PCDVD的版規...

罵你不見得要用彰話

違反規定的是罵彰話,可不是罵人

那試問你有何資格罵商家呢?

RogerShih 2005-03-27 05:23 AM

引用:
作者kog781
1.所以我問你反托拉斯法能不能告ps2不能玩NGC遊戲,這是壟斷會被告,你說可以告,拿出證據出來呀?

2.這證明你理虧了,口口聲聲說罵人是自由,罵人是權利,你為什麼不敢罵?

3.所以我在罵呀,來呀


1. 你先把你的壟斷定義給我看啊, 從頭到尾沒看你說過.
2. 我理虧什麼?我堅持的一向是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就是批評. 我講微軟產品那些問題都是批評, 怎麼, 我沒理嗎?
3. 來啊, 繼續.

RogerShih 2005-03-27 05:24 AM

引用:
作者kog781
罵你不見得要用彰話

違反規定的是罵彰話,可不是罵人

那試問你有何資格罵商家呢?


為什麼沒資格?你的客戶不滿意, 你最好這樣回他, 我看你做什麼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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