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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主管請育嬰假被降職開除 雇主挨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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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勞工跟護士是無法比較的喔 勞工不做...外勞很快就補 護士不做....空缺 |
我比較訝異的是
居然有非公職的人敢請這6個月育嬰假....... |
勞安甲種業務主管牌照 :ase
不懂 問一下這是做什麼用的 甲級耶 :eek: 有沒有乙 或是丙 需要具備什麼資格呢 :rolleyes: |
權利是要自己去爭取的
如果覺得權利受損 除了躲在電腦後面外 那什麼都不會改變 總覺得有人以為自己在專制國家~整天希望出現一位明君 |
引用:
可以炒人,但不能因育嬰留職停薪時炒人 常在套法條的您,這個應該不是不清楚吧 為什麼不能在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炒,原因很簡單,這會造成寒蟬效應 您認為醫生有和人員談資遣,已經是有天良的雇主,個人無法認同 這種做法,會讓該公司未來人員不敢再請這個假,所以資遣的動作,殺雞警猴意味濃厚 員工到復職前才知道職務調動的事,很明顯的醫院是利用申請時間差異在鑽漏洞 不然員工怎麼可能復職前才知道這件事,人評會至少需讓員工有答辨的機會 而該醫院憑著人評會的結果不讓該位主管回復原職,即不符”復職”,自然沒有曠職的問題 由此可推斷,勞工局間接証實了醫院人評會的過程是有問題的 個人認為熟讀法令不是用來在版上嗆人用,而是用來幫助有需要的版友使用 至於版友是否有情緒的回應,這個不代表每個人都如此,一笑置之即可 理正言順可以讓更多人能(願意)去瞭解自己的權利 唯有讓更多人了解自己的權利,才能凝聚更多的共識 |
引用:
這種問題google一下不就知道了 |
引用:
我是覺得新聞上面的資訊不夠 我想如果請育嬰假不是該公司的原有文化 一般情況下、勞工應該沒什麼人敢請 我是認為應該有其它原因、而不是在育嬰假上面 不過真正原因、只有當事人才會清楚 雇主真的要砍人,資遣費都願意付了 怎麼還需要繞這麼一大段路 |
引用:
醫院不是只有醫生與護士, 一樣有養一堆後線的行政人員. |
引用:
估了 但是有上勞保法規嗎?資基法....實際操作呢! 職保法 就保法 就服法....好多喔 業務 主管 管這麼多 真辛苦 :stupefy: |
引用:
是的,我也認為新聞上的資訊不夠 至於為什麼願意付資遣費,就個人經驗,不外乎二個 一則安撫人員,避免走上勞資爭議;一則恫嚇,威嚇現有人員,公司對育嬰留職停薪的請休態度 若是真的不適任要中止勞動契約,應在員工不適任即進行,而不是休完了育嬰假後才施行,這個很明顯是站不住腳的 而這個案例,勞工局已判定該公司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兩性工作平等法已更名),所以上述個人的論述應沒偏離這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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