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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行車安全宣導 : 在交通規則中 , 機車就等同於汽車 , 是汽車的一種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6911)

strong 2012-07-23 11:56 AM

引用:
作者漲 停
內文是說機車的危險性較高 , 跟汽車是否等同機車什麼關係 ?

公車跟自小客的保險費率也不同 , 所以公車也不是汽車 ?
每一種車輛都有不同的保險費率很意外嗎 ?


某人還搞不清楚人家 Motorcycles 和 Cars 是分別處理風險的,

連標題都使用 vs 這麼強烈的字眼!!

絕對不會誤用 Motorcycles = Cars 這種謬誤 .... :D

referee_c 2012-07-23 12:01 PM

引用:
作者semmy
法規上的『條例』、『規則』、『細則』,先搞清楚他們的子母關係、上下關係、誰又是誰的哪跟骨頭生出來的,就不會認為汽車包含『機車』是件很奇怪的事

再來不要死死的只想成機車就是不超過150cc的機車,1800cc的機車算不算是機車?除了輪子少兩顆,沒有屋頂可以遮風避雨,架構、動力基本上上與汽車又有何差別?(別談車碰車,那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前面都講過了,還在盧?
你講的,都只是說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並非[只要是交通規則中談到的汽車,就是包含機車在內].
機車教的成員,中文程度都一樣好嗎?

另外,架構沒差別?
你的眼睛(還是別的地方)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
一種肉包鐵,一種鐵包肉,這小孩子都知道的,你卻認為架構相同?

david_lin 2012-07-23 12:05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說不會回,結果還是講一些ooxx?<---- :D

除外條款沒寫[自行車],就證明自行車不是汽車.
寫[機車]只是證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問題是,你說的是[只要是交通規則中談到的汽車,就是包含機車在內],實際上,條文裡的汽車就不包含機車,你這睜眼說瞎話的功力也太強了吧!



:D :D :D :D

referee_c 2012-07-23 12:07 PM

引用:
作者orea2004
沒有問題,就是因為汽車的定義裡包含機車,所以他才需要另外規定汽車
裡面子分類的機車不能走高速公路。如果機車哪天可以走高速公路,也是
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規範。因為他規範的是所以有在馬路
上跑以內燃機為動力的車輛而不是一般認知上狹義的汽車。不這樣做法規
寫起來會很麻煩。要修改時,三讀的過程也是很麻煩。
就拿第二條第一款來說好了,如果按照你的理論來看,他要改成這麼寫:
----------------------------------------------------------
高速公路:指其出入口完全控制,中央分隔雙向行駛,除起訖點外,並與
其他道路立體相交,專供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客貨兩用車、小客貨兩用車、
代用客車、代用大客車、代用小客車、特種車行駛之公路。
----------------------------------------------------------
然後後面每一款甚至每一條都要這樣寫。需要很大的篇幅...

17條另外規定的部分,就只是說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告訴大家,不要以為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就開上高速公路.
這樣你清楚了嗎?
17條只證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但事實上,我貼的條文裡的[汽車]就是沒包含機車,但樓主說[只要是交通規則中談到的汽車,就是包含機車在內],這就錯了.

david_lin 2012-07-23 12:39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17條另外規定的部分,就只是說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告訴大家,不要以為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就開上高速公路.
這樣你清楚了嗎?
17條只證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但事實上,我貼的條文裡的[汽車]就是沒包含機車,但樓主說[只要是交通規則中談到的汽車,就是包含機車在內],這就錯了.


會不會過幾天就有人把機車(非重機)騎上國道,
然後被攔下來,然後跟警察說,
版主說的,我這是汽車,為什麼不能上.........

semmy 2012-07-23 01:01 PM

引用:
作者david_lin
會不會過幾天就有人把機車(非重機)騎上國道,
然後被攔下來,然後跟警察說,
版主說的,我這是汽車,為什麼不能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怎麼一直有人要拿規則去以下犯上說條例的不是啊 :jolin:

漲 停 2012-07-23 01:07 PM

第二頁我回覆灰長羊的時候就有說過這段話了 .
這些人的心態很明顯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8&postcount=12


引用:
作者strong
某人還搞不清楚人家 Motorcycles 和 Cars 是分別處理風險的,

連標題都使用 vs 這麼強烈的字眼!!

絕對不會誤用 Motorcycles = Cars 這種謬誤 .... :D



所以你現在是在中華民國還是美國 ?
法律的定義很清楚了 ..
還是要扯烏干達或者剛果 ?

你拿中華民國的駕照 , 要遵守美國保險公的規定 ?

又是一個要拿明朝的劍要來斬清朝的官的糊塗老太婆 .

orea2004 2012-07-23 01:11 PM

引用:
作者david_lin
會不會過幾天就有人把機車(非重機)騎上國道,
然後被攔下來,然後跟警察說,
版主說的,我這是汽車,為什麼不能上.........

後面另有規定稱作機車的這種汽車不能上高速公路。
如果機車不是一種汽車,那就不必另外做例外規定了。

david_lin 2012-07-23 01:16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第二頁我回覆灰長羊的時候就有說過這段話了 .
這些人的心態很明顯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8&postcount=12





所以你現在是在中華民國還是美國 ?
法律的定義很清楚了 ..
還是要扯烏干達或者剛果 ?

你拿中華民國的駕照 , 要遵守美國保險公的規定 ?

又是一個要拿明朝的劍要來斬清朝的官的糊塗老太婆 .


不是你先說國外的嗎???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orea2004 2012-07-23 01:49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17條另外規定的部分,就只是說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告訴大家,不要以為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就開上高速公路.
這樣你清楚了嗎?
17條只證明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但事實上,我貼的條文裡的[汽車]就是沒包含機車,但樓主說[只要是交通規則中談到的汽車,就是包含機車在內],這就錯了.

17條的目的就是要告訴大家雖然高速公路是給汽車走的,但是不包含機車這種汽車。
如果汽車的定義不包含機車那他何必要另外寫條文來禁止?
就是因為交通法規裡的汽車包含機車,所以他才需要另外寫條文來禁止。
如果汽車的定義裡面部包含機車,那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裡面至少2/3
以上的規定機車不用遵守。因為都是寫汽車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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