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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法葉案勝訴,法須賠我至少4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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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若法國堅持不吐這筆錢出來我们可以把他们怎樣? 別忘了我们幻象拉法葉可是還要跟他们買" 墨水筴"的......總不能這批飛機跟船就這樣不用直接除役了吧......
這筆錢若挪去跟美國買武器......美國軍火商應該很高興吧... 唉.....當初雷神跟洛克希德馬丁來學校徵人(不限公民)該去試試的.....搞不好有機會變仲介... |
台灣會贏得官司的重要證據是有「佣金」被查獲, 佣金其實就是回扣, 從法國流出, 而這個回扣除了汪傳浦及郭力恆的部分, 還有一部分尚未查出流向, 應該繼續查, 據傳這一部分有流向中共的, 也有流回台灣的, 但都未證實, 流向中共的大概查不到了, 流回台灣的一定要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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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歐美國家對亞非南美國家不用搞仲裁 超級301&歐盟經濟制裁就叭死你 :think: :think: |
引用:
說句實在話,是不應該找納稅人,法國政府應找那些貪官,仲介,要他們把錢吐出來 矛頭指向自家高官才對啊!他闖禍百姓買單 :stupefy: |
某嘴砲律師:對不起 拉法葉案關鍵證據之一的錄音帶在我搬家時已經遺失了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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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維護海軍形象,證明自己清白」 除名挨告無報酬,2軍官忍辱義助
![]() 辛苦有了代價▲海軍總部前武獲室載台組長康世淳(右)與艦管室前載台組中校參謀程志波,兩人儘管一路遭受諸多委屈,最終還是基於維護海軍聲譽和個人清白,義無反顧地協助政府打官司。(本報資料照片) 2010-05-05 / 中國時報 呂昭隆/新聞幕後 打贏拉法葉艦仲裁案,許多人都做出貢獻。其中,有兩位被海軍「逐出門戶」,並遭起訴的軍官康世淳上校與程志波中校,曾隱忍著自己委屈,並放下對軍中的「仇恨」,連續兩年利用休假日,義務協助海軍與政府跟法方打官司。這個罕為人知的故事,曾令不少海軍官員動容。 康世淳與程志波是拉艦購案的承辦軍官,所有建案公文都是他們簽報的。拉案發生後,兩人遭海軍除名退役,康世淳遭檢方求刑十二年,程志波求刑十年;由於沾上拉案,軍方避之危恐不及,康、程兩人變成「爹不疼、娘不愛」的孤軍,得獨自面對司法調查,軍中未給予任何協助。 然而,九十三年底,康、程突然接到海軍一通電話,希望這兩位最懂拉案的承辦軍官,能夠協助海軍與政府打官司,追討佣金。康世淳說,「我只有一個念頭,就是維護海軍形象,並藉此證明自己的清白。」 於是,自九十三年到九十五年,長達兩年期間,康程利用假日時間,平均一個月大概一至兩次,到聯合律師事務所或海總,義務協助。康世淳說,「除了一杯咖啡,我們從沒有拿過海軍或政府任何報酬。」 拉案文件堆積如山高,為了解讀,康程兩人看了好多遍。康世淳與程志波曾開玩笑地表示,拉法葉只買六艘,他們看的公文「數量」加起來,已相當廿多艘拉艦了。 康世淳與程志波遭起訴之初,想要調卷、閱卷替自己辯護,卻始終不得其門而入;雖然兩人一度對軍方的無情感到心寒,但也逐漸體諒海軍的不得已,因此,當海軍真的需要他們時,兩人仍義無反顧,而且是利用自己的休假時間義務協助政府。 昨天,當得知台灣打贏仲裁官司後,受訪的康世淳與程志波真情流露,替海軍高興的同時,康世淳也道出內心感受,他說,「法國人賣軍火真的很壞,也很黑,他們是利用拉法葉購案這個機會,做軍火洗錢的勾當,卻讓我們成為陪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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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軍火商其實只是規模大小的差異... 美俄英法中是世界前五大軍火商。 要說台灣跟美國買軍火沒有佣金回扣,打死我也不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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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les SA股價沒啥影響, 看來這件事沒有台灣傳的那麼嚴重. |
引用:
台灣查到的要吊起來肛到死. 收的錢當然也要收的人吐出來.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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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車頂上的集電弓 EMU100是五節一組(五節就會動了),一般是10節 EMU300是三節一組,12節的應該就是義大利血統的 義製的車廂號碼及終點站牌在門上面;英國製的在車身中間 英國製的顏色比較淺,有點像咖啡色 印象中是這樣... 以前很愛看火車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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