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音樂軟體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21)
-   -   反~反盜版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034)

MavisFan 2002-04-26 11:02 AM

覺得相當納悶的是,為什麼反對我言論的人總是喜歡用“在餐廳吃霸王餐”這種
惡霸行徑來比喻我的觀點呢?超級沒有創意兼臭酸。

在美國,百貨公司銷售出去的貨物,一年內不滿意者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No Question Ask),在台灣,唱片覺得不好聽可以退錢嗎?請問全台灣有哪位大哥大姐
買了唱片覺得不好聽而得到退錢的?有沒有?

餐廳把東西作壞了,害顧客上吐下瀉,有法律可以懲罰他關門歇業,為什麼沒有任何仲裁單位可以去處罰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呢?

"不喜歡聽就別去買,不去買他們自然就會倒閉,倒閉就是懲罰"

上面的言論似是而非,那我們也不需要去懲罰那些讓客人吃了上吐下瀉的餐廳了,反
正大家都知道那家餐廳吃了會拉肚子所以大家都不去吃,他自然會倒閉,這是各位生
活在現實生活中習慣的模式嗎?應該不是吧?

某家小學的營養午餐讓小學生拉肚子,衛生單位立刻抄到那家製作飯菜的工廠大舉蒐
證,只要發現有不合乎衛生的地方,輕則數十萬罰款,重則勒令歇業。

請問那些無良的唱片製作業,有沒有類似的單位可以去糾舉它們?
我只看到聽到這樣的聲音「去你媽的,你嫌爛就別買啊,少在那裡神聖假正義。」

反對我言論,不是不可以,但是請別再舉那些什麼吃霸王餐的了無新意的例子,在我
看不到任何更好的懲罰音樂製作人的具體方式之前,我堅持我自己的看法。

>我是不反盜版的,雖然我的正版CD佔絕大多數,但間或還是有幾張盜版夾雜其中.
>但是我卻非常反一種觀念,
>就是"以使用盜版自居,甚至自詡為正義"的這種狗屁倒灶的觀念.
>每每看到有些人的論調,總認為買盜版沒有錯,還怪罪到音樂人的頭上,
>好像自己是在行俠仗義,"你的音樂不好,我就買盜版來給你個教訓"...
>這種似是而非的邏輯真讓人覺得好笑.
>這就好像跑去餐廳裡吃飯,儘管覺得不好吃,甚至事前就已經知道了,
>但怪的是,卻還是硬要來這家店,還是硬要把東西吃完,
>吃完了也不付錢,不付錢也不趕快閃人,
>還要扮起正義使者,氣勢磅礡的教訓起人...

cwj51688 2002-04-26 05:4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visFan
覺得相當納悶的是,為什麼反對我言論的人總是喜歡用“在餐廳吃霸王餐”這種
惡霸行徑來比喻我的觀點呢?超級沒有創意兼臭酸。

在美國,百貨公司銷售出去的貨物,一年內不滿意者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No Question Ask),在台灣,唱片覺得不好聽可以退錢嗎?請問全台灣有哪位大哥大姐
買了唱片覺得不好聽而得到退錢的?有沒有?

餐廳把東西作壞了,害顧客上吐下瀉,有法律可以懲罰他關門歇業,為什麼沒有任何仲裁單位可以去處罰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呢?

"不喜歡聽就別去買,不去買他們自然就會倒閉,倒閉就是懲罰"

上面的言論似是而非,那我們也不需要去懲罰那些讓客人吃了上吐下瀉的餐廳了,反
正大家都知道那家餐廳吃了會拉肚子所以大家都不去吃,他自然會倒閉,這是各位生
活在現實生活中習慣的模式嗎?應該不是吧?

某家小學的營養午餐讓小學生拉肚子,衛生單位立刻抄到那家製作飯菜的工廠大舉蒐
證,只要發現有不合乎衛生的地方,輕則數十萬罰款,重則勒令歇業。

請問那些無良的唱片製作業,有沒有類似的單位可以去糾舉它們?
我只看到聽到這樣的聲音「去你媽的,你嫌爛就別買啊,少在那裡神聖假正義。」

反對我言論,不是不可以,但是請別再舉那些什麼吃霸王餐的了無新意的例子,在我
看不到任何更好的懲罰音樂製作人的具體方式之前,我堅持我自己的看法。


1.本以為妳真的不回應了,沒想到說的跟做的還是兩回事嘛!

2.舉美國跟台灣比?美國的消費者提供了怎樣的製作環境給音樂創作者,而台灣有的就是有許多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人,猛盜版還想奢求比照美國的待遇。先要求自己尊重別人,再來要求別人尊重妳。

3.什麼叫做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妳喜歡的音樂別人不一定喜歡,別人喜歡的你也不一定喜歡,不是嗎?一整張專輯你只喜歡1、2首歌,這就叫濫、叫做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嗎?說不定別人是整張愛不釋手呢?這種個人對唱片喜好的問題應該由市場機制去決定它的未來,而不是當做你用盜版的藉口。所以不要再舉這些什麼讓客人吃了上吐下瀉的怪例子,音樂傷害了妳什麼?音樂不過就是一種思想情感的表達,怎麼啊!想制定法律來拑制思想自由啊!

4.妳堅持妳自己的看法,私下去做,沒人有閒功夫去干涉妳,只是希望你在這公開的場合,不要用盜版還如此大言不慚,給國家在國際間留點面子吧。『盜版王國』這個封號,難道妳都沒有為它感到些許恥辱嗎?

roby 2002-04-28 02:05 AM

我喜歡你的態度!!!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visFan
覺得相當納悶的是,為什麼反對我言論的人總是喜歡用“在餐廳吃霸王餐”這種
惡霸行徑來比喻我的觀點呢?超級沒有創意兼臭酸。

在美國,百貨公司銷售出去的貨物,一年內不滿意者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No Question Ask),在台灣,唱片覺得不好聽可以退錢嗎?請問全台灣有哪位大哥大姐
買了唱片覺得不好聽而得到退錢的?有沒有?

餐廳把東西作壞了,害顧客上吐下瀉,有法律可以懲罰他關門歇業,為什麼沒有任何仲裁單位可以去處罰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呢?

"不喜歡聽就別去買,不去買他們自然就會倒閉,倒閉就是懲罰"

上面的言論似是而非,那我們也不需要去懲罰那些讓客人吃了上吐下瀉的餐廳了,反
正大家都知道那家餐廳吃了會拉肚子所以大家都不去吃,他自然會倒閉,這是各位生
活在現實生活中習慣的模式嗎?應該不是吧?

某家小學的營養午餐讓小學生拉肚子,衛生單位立刻抄到那家製作飯菜的工廠大舉蒐
證,只要發現有不合乎衛生的地方,輕則數十萬罰款,重則勒令歇業。

請問那些無良的唱片製作業,有沒有類似的單位可以去糾舉它們?
我只看到聽到這樣的聲音「去你媽的,你嫌爛就別買啊,少在那裡神聖假正義。」

反對我言論,不是不可以,但是請別再舉那些什麼吃霸王餐的了無新意的例子,在我
看不到任何更好的懲罰音樂製作人的具體方式之前,我堅持我自己的看法。

>我是不反盜版的,雖然我的正版CD佔絕大多數,但間或還是有幾張盜版夾雜其中.
>但是我卻非常反一種觀念,
>就是"以使用盜版自居,甚至自詡為正義"的這種狗屁倒灶的觀念.
>每每看到有些人的論調,總認為買盜版沒有錯,還怪罪到音樂人的頭上,
>好像自己是在行俠仗義,"你的音樂不好,我就買盜版來給你個教訓"...
>這種似是而非的邏輯真讓人覺得好笑.
>這就好像跑去餐廳裡吃飯,儘管覺得不好吃,甚至事前就已經知道了,
>但怪的是,卻還是硬要來這家店,還是硬要把東西吃完,
>吃完了也不付錢,不付錢也不趕快閃人,
>還要扮起正義使者,氣勢磅礡的教訓起人...

我完全同意你的觀點,許多人就是喜歡裝清高的樣子,實在讓人作哦

jundge 2002-04-28 02:56 AM

Re: 我喜歡你的態度!!!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by

我完全同意你的觀點,許多人就是喜歡裝清高的樣子,實在讓人作哦


這個國家讓人看不起不是沒有道理,用盜版還能如此嗆聲,別人能裝清高,你恐怕連羞恥都不知如何寫呢

cwj51688 2002-04-28 04:06 AM

Re: 我喜歡你的態度!!!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by

我完全同意你的觀點,許多人就是喜歡裝清高的樣子,實在讓人作哦


聽你的語意似乎盜版還盜的理所當然,居然還譏諷守法的人是自命清高,這個社會真的是病了,偷人家的東西還能偷的如此心安理得,說的頭頭是道!:mad:

joe2001 2002-04-28 04:51 AM

餐廳的菜不好吃 下次不要吃
但是如果有毒 政府會制裁

音樂不好聽 你還買
廣播有播放啊 唱片行有試聽啊
如果還是買了而後悔 下次不要買這個歌手的 或公司的
但是如果音樂作品的內容會對社會人心有影響
政府會制裁

這是兩種不同的事件
不好吃跟有毒 不一樣
難聽跟內容破壞社會(如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等)不一樣

但是有人搞混了

卻把他拿來當盜版的理由
錯了

Mechaome 2002-04-29 10:0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visFan
覺得相當納悶的是,為什麼反對我言論的人總是喜歡用“在餐廳吃霸王餐”這種
惡霸行徑來比喻我的觀點呢?超級沒有創意兼臭酸。


別激動.
前面我舉的例子是說那種"買盜版還邊唱高調,自以為正義使者"的人,
如果並非真是這個立場,沒必要對號入座.

引用:

在美國,百貨公司銷售出去的貨物,一年內不滿意者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No Question Ask),在台灣,唱片覺得不好聽可以退錢嗎?請問全台灣有哪位大哥大姐
買了唱片覺得不好聽而得到退錢的?有沒有?



不要把唱片和其他實體產品攪在一起了,
我請問你,在美國,銷售出去的音樂CD或電影DVD,
可以用"不好聽"或"不好看"的理由要求無條件全額退費嗎?
天底下有這種白吃的午餐啊!!

引用:

餐廳把東西作壞了,害顧客上吐下瀉,有法律可以懲罰他關門歇業,為什麼沒有任何仲裁單位可以去處罰不肖的音樂製作群呢?


"不喜歡聽就別去買,不去買他們自然就會倒閉,倒閉就是懲罰"

上面的言論似是而非,那我們也不需要去懲罰那些讓客人吃了上吐下瀉的餐廳了,反
正大家都知道那家餐廳吃了會拉肚子所以大家都不去吃,他自然會倒閉,這是各位生
活在現實生活中習慣的模式嗎?應該不是吧?

某家小學的營養午餐讓小學生拉肚子,衛生單位立刻抄到那家製作飯菜的工廠大舉蒐
證,只要發現有不合乎衛生的地方,輕則數十萬罰款,重則勒令歇業。



把壞掉的食物和音樂拿來相比更是奇怪,音樂會傷害你的健康嗎?
音樂有"好不好聽"的主觀問題,食物也有"好不好吃"的主觀問題,
有人覺得這首歌好聽,有人則不以為然,這是很主觀的問題.
同樣的,有人喜歡吃辣的,吃酸的,吃鹹的,甚至吃臭的,但也有人不喜歡.
你去戲院看電影,看完後還可以用"電影不好看"的理由退錢嗎?
如果是電影播到一半,器材燒掉了不能看,這才有退錢的理由啊!
主觀問題是一回事,實際利益受損是一回事,健康問題又是一回事,
把八竿子打不著邊的東西混淆在一起,
是為了便於"邊打著正義的旗幟,邊聽盜版CD"嗎?

引用:

請問那些無良的唱片製作業,有沒有類似的單位可以去糾舉它們?
我只看到聽到這樣的聲音「去你媽的,你嫌爛就別買啊,少在那裡神聖假正義。」

反對我言論,不是不可以,但是請別再舉那些什麼吃霸王餐的了無新意的例子,在我
看不到任何更好的懲罰音樂製作人的具體方式之前,我堅持我自己的看法。



吃霸王餐,本來就不是啥新鮮的例子,但卻是很直接的例子,
若真的有人自命為"正義使者",想必是會被"霸王餐"這個例子給刺到,
會有激烈的反應也不足為奇.
話說回來,即使不喜歡這個例子,也沒權利叫別人不准舉這個例子.
總之呢!
覺得這專輯不值得,可以不買,沒人逼你,
覺得這餐館不好吃,可以不去,沒人逼你.
如果堅持要用盜的,不反對,但也別自比為羅賓漢再世,
如果總是吃霸王餐,不反對,但也別在那扮起正義使者.

我是不反盜版的,再次聲明,以免被冠上啥自命清高的帽子,這我可戴不起.
一邊白吃白喝,一邊手持寫著"正義"兩大字的旗幟....我看還比較適合這頂帽子.

PTX 2002-05-01 03:23 AM

我覺得很奇怪
網路是一個公開的場所,一個讓大家自由發言的地方
只要是懂得言論自由的人應該都可以自由發言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散佈謠言,威脅恐嚇
我想只要在同一個討論主題中,同時應該可以存在正反兩方,甚至更多種發言
即使是維護盜版的發言,只要他沒有真正大肆的宣導,實際提供他人盜版的方法
也只是提供大家一個反面的思考,為什麼要這要討伐他呢
難道在這個"反~反盜版"的主題中,只能討論如何反盜版嗎
他也只是點出一個購買盜版的人的思考方式給大家參考
別的國家怎麼想我們並不重要,真的重要的是我們不要貶低自己
不要把我們國家中最能夠自豪的"言論自由"都自己限制住了
讓大家能夠以不同的觀點交換意見,才能夠激發出更多更好的想法
如果只是一昧的要求同樣的想法,只會變得跟對岸一樣,人民只能活在虛假的自由之下

cwj51688 2002-05-01 03:48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TX
我覺得很奇怪
網路是一個公開的場所,一個讓大家自由發言的地方
只要是懂得言論自由的人應該都可以自由發言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散佈謠言,威脅恐嚇
我想只要在同一個討論主題中,同時應該可以存在正反兩方,甚至更多種發言
即使是維護盜版的發言,只要他沒有真正大肆的宣導,實際提供他人盜版的方法
也只是提供大家一個反面的思考,為什麼要這要討伐他呢
難道在這個"反~反盜版"的主題中,只能討論如何反盜版嗎
他也只是點出一個購買盜版的人的思考方式給大家參考
別的國家怎麼想我們並不重要,真的重要的是我們不要貶低自己
不要把我們國家中最能夠自豪的"言論自由"都自己限制住了
讓大家能夠以不同的觀點交換意見,才能夠激發出更多更好的想法
如果只是一昧的要求同樣的想法,只會變得跟對岸一樣,人民只能活在虛假的自由之下


不要誤解言論自由的真諦,也請不要濫用言論自由!並不是任何事冠上言論自由就可以為所欲為,毫無忌憚!她這樣還不算大肆的宣導盜版,那如何才算!公開的場合,正反兩方的意見當然可以共存溝通,但是盜版已不是意見差異上的溝通,而是涉及法律層次,除非現階段法律認定盜版是合法的,那麼我自然會尊重她的言論。否則就不要用言論自由來挑釁法律!一個國家需要的是法制而不是人制!

MavisFan 2002-05-01 04:57 AM

閣下若認為本人的言論觸法,勞煩閣下通知警方來逮補我,不需要您大哥在這裡以正
義的化身來阻止我的發言。

再者,大學生們要去反反盜版遊行,您大哥如果是正義的化身,是智慧財產權基本教
義派的門徒,就請您去抗議現場丟抗議學生們的雞蛋,別只會躲在網路後面指責別人

您在文中提到言論自由的真諦?

照我看,不合乎您智慧財產權基本教義的言論都是“為所欲為,毫無忌憚!”
不合乎您智慧財產權基本教義的言論都是“涉及法律層次”
那些不想認真製作音樂專輯的打混摸魚的唱片公司,就是有您這樣的教友,才能讓它
們高枕無憂的繼續腐爛堅不知檢討。

MavisFan

>不要誤解言論自由的真諦,也請不要濫用言論自由!並不是任何事冠上言論自由就可
>以為所欲為,毫無忌憚!她這樣還不算大肆的宣導盜版,那如何才算!公開的場合,
>正反兩方的意見當然可以共存溝通,但是盜版已不是意見差異上的溝通,而是涉及法
>律層次,除非現階段法律認定盜版是合法的,那麼我自然會尊重她的言論。否則就不
>要用言論自由來挑釁法律!一個國家需要的是法制而不是人制!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