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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2007-07-27 04:41 PM

引用:
作者MAGNETO
在下這邊的市立圖書館 只能查書庫
在下就讀的學校圖書館 還是只能查書庫

便宜網咖? 你沒看故事中的主角其遭遇?



主角"忘記"上網 <<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tu:

你在的地方借不到電腦喔~那還真的是夠偏遠的

可以講一下是那嗎?

派出所都沒有的借喔...?或是打通電話請親友幫忙登錄都沒辦法?


我聯考第一天"忘記"去考~請問可以補考嗎???

Hero 2007-07-27 05:33 PM

引用:
作者marks
講得真冠冕堂皇
屌頭男都可以自己站出來爭取權益
澎湖女嬰也因總統一句話就可以到台北就醫
規定是死的, 犯人都可以因為特赦而出獄了
為什麼你不能給這些人一次彌補的機會
難道他們罪該萬死嗎?
稅單帳單都可以補繳了, 難道你要說那些沒繳的人
每個都是故意逃漏稅或者惡意不繳錢嗎?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再說被當都可以補考跟重修了
人家只是犯了一次錯就不給人機會補救
如此的嚴厲, 得理不饒人的態度
跟討債集團沒什麼兩樣吧
一副討人厭的嘴臉

所以現在的口號是:「其他人都可以,為什麼我不行」嗎?
他們沒有罪該萬死,但是如果自己對於什麼事情都不在乎,
簡章是其他那些閒閒沒事的人看的,
總認為所有的事情都是那麼理所當然(只要有分數就會自動靠分數分發到可上的學校),
那自己就要有肩膀承擔因為疏忽犯下的錯

也許真的有如其他人說的人緣差到學校不愛朋友不理環境貧困住在狗不拉屎鳥不生蛋烏龜不靠岸什麼都沒有的學生因為沒網路不能填志願,但是就本案例來說...這位同學並不值得他所爭取的東西...:think:

是不是真的有一千六百人都忘了填還是個值得商榷的數字...
現在的新聞媒體品質.....大家知道的嘛.....:laugh:

fosi 2007-07-27 05:57 PM

引用:
作者吉米Jimmy
600初頭以現在的四技統測來說 是真的不高啦..
差不多要650才差不多

可是這跟大學聯考也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也不是這樣比的


噢 了解

既然是不好的分數, 那幹啥要吵?
沒什麼意義啊? :confused:
就算去唸也是多花錢而已? :confused:


因為那時直接從酒店去考場, 他說都是隨便寫寫,
也都是時間還沒到就出考場,
所以應該沒啥吧? :stupefy:

rockjimmy 2007-07-27 06:05 PM

>>>那1600人也是不小心的,幹嘛不讓人家用???
因為金額未到門檻值XDXD

dna1127 2007-07-27 06:05 PM

引用:
作者marks
講得真冠冕堂皇
屌頭男都可以自己站出來爭取權益
澎湖女嬰也因總統一句話就可以到台北就醫
規定是死的, 犯人都可以因為特赦而出獄了
為什麼你不能給這些人一次彌補的機會
難道他們罪該萬死嗎?
稅單帳單都可以補繳了, 難道你要說那些沒繳的人
每個都是故意逃漏稅或者惡意不繳錢嗎?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再說被當都可以補考跟重修了
人家只是犯了一次錯就不給人機會補救
如此的嚴厲, 得理不饒人的態度
跟討債集團沒什麼兩樣吧
一副討人厭的嘴臉


非常感謝您引用我的話來批評,
也感謝您舉出那麼多例子來說明【規定不是死的】這概念,
只是如果凡是都想改變原來的規定,
而不考慮後果,忽略評估利弊得失,
敝人實在不敢苟同。
法治規定固然有其侷限,
但畢竟是經過大眾認可而存在的,
在沒有更完美的規則出現前,
或許還是該遵守的。

至於舉的例子恰不恰當,已經有許多網友提出看法,
個人覺得無須贅言。(但我能體會到你提出這些例子的怒氣)

學校本來就是學習的地方,也是能容許錯誤的地方,
如果牽涉的只是少數幾個人,那就這幾個人討論即可,
但現在的情況並非如此,7萬多考生與1600人,
孰輕孰重,想必你也很清楚。
他當然有權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請不要侵害別人的權益,
尤其是這權益(上網登錄)是他自己忘記的......


其實,個人也很清楚文末的口氣重了點,
但在這社會待的愈久,就愈覺得【機會給得愈多,大家反而不重視】
也因此說了重話。

人生很長,也不是在跑100公尺,
【學習教訓】與【順利分發】哪個重要?

至於把我比做討債集團,我接收到【得理不饒人】的訊息了。
如果這次沒上網登錄的是我的孩子,我會很清楚的告訴你我的作法,
臭罵他一頓,然後讓他去打工賺取學費,準備明年重考吧!
當然,我老婆會盡力阻止我這麼做的,但我還是得做......

當然,您有權利完全不認同我的作法。

Amuee-cross 2007-07-27 06:36 PM

自己的疏忽如果硬要去說情...
在我身邊發生的實例是:往後大家絕對瞧不起這種人...

唉...同情歸同情...還是認份一點,畢竟是自己目小
再說...611又不高,會報導也只是他家有門路

wang5rr 2007-07-27 07:02 PM

引用:
作者marks
講得真冠冕堂皇
屌頭男都可以自己站出來爭取權益
澎湖女嬰也因總統一句話就可以到台北就醫
規定是死的, 犯人都可以因為特赦而出獄了
為什麼你不能給這些人一次彌補的機會
難道他們罪該萬死嗎?
稅單帳單都可以補繳了, 難道你要說那些沒繳的人
每個都是故意逃漏稅或者惡意不繳錢嗎?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再說被當都可以補考跟重修了
人家只是犯了一次錯就不給人機會補救
如此的嚴厲, 得理不饒人的態度
跟討債集團沒什麼兩樣吧
一副討人厭的嘴臉



問題在於這麼重要的事情,竟然連簡章都不看清楚,而且學校裡面的老師也都會提醒吧。
這可能也有公平性的問題,別人要遵守規定做這些事,而那些人可以不用?這..應該是不
太公平的事情。簡章裡面沒有逾期能補報名或補填志願的字吧。

saiz 2007-07-27 07:41 PM

即然那1600人這麼想讀書 我們也要做做好人嘛
有人提到考不好都可以補考了
那就照補考規定吧 補考最高60分 那就分數*60%吧
這麼一下 就不會影響到大部份人 不過 還是有影響
再加上 學費多加一成繳入國庫吧(這樣可以更有效平息一下眾怒吧)
用來做明年度聯招宣傳費
免得又有人忘東忘西 又在哭么

f1987422 2007-07-27 08:38 PM

這位仁兄不是只能用丁丁來形容了

Yahoo新聞上的一段

選填志願有3個步驟,一個是先繳費,之後在網路報名,最後再選填志願,我第二個步驟沒有做到,結果現在沒辦法選填志願。

這不是廢話嗎?沒報名當然沒辦法選填。對於自己的事務不注意不關心,這種人個人覺得不值得同情。

話說今天是二技的領繳志願考,也不曉得是哪個白痴規定要現場領卡,畫卡,繳卡。
小弟今天當工作人員,也發現不少位以下的人。

報名證? 沒有? 那有證件吧? 沒有那就請回家拿。
成績單? 沒有? 持報名證或證件那請去服務處補發。
如果2樣都沒有那還來做啥?
還有就是明知道要畫卡還不準備2B鉛筆,原子筆。
志願卡也頻頻畫錯,各畫卡教室都有大字報提醒哪邊該注意的。
感覺也不少人事當場決定志願的。

工作人員還幫忙檢查有沒有問題,工作人員所依的規則,流程都是簡章上的。

對於這樣的人,我也不想多說啥。只能說要對自己負責就好。

A1033258 2007-07-27 09:03 PM

方式改來改去...想不錯亂都難(老人家看法)


我覺得還是像以前以一樣
呆坐在教室等分發比較有趣(前後一定都是以後的同班同學)

雖然費時費人力...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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