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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覺得是不是她偷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72608)

iwgp1978 2006-11-20 03:04 AM

我覺得樓主還是侷限在一件事情之內,就是始終一再表明自己是"被害者"
沒錯,您的皮包的確是不見了,掉了或是被偷,而且最大的嫌疑就是"被陳君所偷".

或許事實的確是如此,但是看了這麼多篇以來大家給您的建議就是"證據".
而看您回了那多篇也只看出了您一直提出"嫌疑",.....嫌疑並不等於證據啊...
您有親眼看她偷嗎??或者從她包包裡搜到您遺失的皮包??沒有.

凡事都是講求證據的,很多事情只能在自個兒心中認定但並不能說.
很多位大大給樓主的建議就是找到證據,證據(遺失的包包)目前是沒有了
但重點是不管陳君有多大的可能性會偷也僅是99.999%的可能性,重點就是證據
樓主一直提出陳君偷竊的"事實",但那都只是"假設性"而已.

您有搞清楚整件事的問題出在哪了嗎??
您上來發文是想解決問題,還是只想抱怨吐口氣??

沒錯,這裡的所有人都只是單聽�***面之詞而已,並不一定完全了解狀況(包括我)
不過現在問題在於你的態度與對整件事的認知
因為今天不管你再提出多少個假設性的事實,你也改變不了現實的狀況.
皮包除非是您自個兒不小心掉了又找到了,否則是真找不回來了.
(但如果是這結果,你又要怎樣面對陳君??)

您一直在說這皮包對您有多重要,重新辦證件有多麻煩.
您不過只是一直在表明自己是個被害人是苦主.
但要陳君成立是偷竊者的證據在哪呢??您只是一直在擴大更多的假設性然後再擴大..
沒人懷疑您的推理,我也認定陳君偷的可能性極高,但我不會一口咬定就是她偷的.
(就算會我也不會蠢到寄那封簡訊...)

您有發現現在整件事的問題出在哪了嗎??

證據呢??沒有證據您要等著陳君拿著那封妨礙名譽的簡訊(證據)上法院跟您對質.
我實在想不出法官有什麼理由會相信您的片面之詞...

您一直在闡述一個無限大的假設性,但陳君卻握有一個足以讓你吃上官司的小簡訊...
您還不了解自己目前的狀況嗎??還一直認為自己是被害人嗎??
沒有那封簡訊之前您就一直咬不著陳君(沒證據),而當你打了一支紅軍給陳君之後
您還不清楚局勢已逆轉了嗎??

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東西到底是不是陳君偷的,您反倒要提防哪天陳君被你逼急了會不會反咬你一口
您不要一直認定自己東西被偷是被害人,在第三者的眼中(包括法官)
您東西的確被偷,但是不是一樣認定是陳君偷的都還是個問題(而且是個沒有證據的大問題)...

話僅至此,我覺得樓主一直侷限在自己的想法中,只想出口怨氣等大家聲援他...
但真正的現實面才是樓主真正需要思考的地方..
如果大家只是沒腦的聲援你,只會將你的想法逼的更極端,但是事情完全沒幫助....
(出口鳥氣而已...)

foxtm 2006-11-20 03:04 AM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如此我們可以相信第二種和第三種的可能性各佔50%,先討論第三種,如果陳君不知道,那她實在應該要曉得避嫌才對,如果我是陳君,一定會當場打開隨身攜帶的物品給你老婆檢查,甚或搜身我都能配合,而如果她知道(因為就是她拿的),相信是我也一定會裝傻裝做不知道要避嫌,然後回家收拾細軟烙跑打死不再相見。

嗯...
提醒一下..遇到相似情況..別傻傻的給對方搜身..
因為有一種行為叫做"栽贓"..
明明你沒有拿..對方接觸你衣袋後卻拿出了東西..
豈不就是一個漂亮的人贓俱獲 XD ~~~

應該請公正的第三者如警察來協助搜身..
當兵時..出入營門憲兵檢查行李的時候..
都是要我們受檢人照他指示翻..不會親自動手就是避免栽贓的嫌疑

引用:
作者瀧少
若陳君認為我的簡訊已經涉及妨礙名譽,意圖提出告訴,我倒是很樂意在法官面前與其對質,說明所有案發當時的狀況,以釐清真相!


嗯..
提醒你一下..

你可以聲稱你所謂的事實..陳君也可以聲稱說她從未注意到皮夾..更別提偷竊..
"而且"..從她離開你家裡..到你發簡訊的這幾天時間..
貴夫婦很可能出過門..並且與其他人有接觸..
也不無把皮夾交給別人..在栽贓陳君偷走的可能性不是..
在掰一個因為你們美容療程收費有糾紛..所以你們夫婦這樣搞她的動機..

別忘了..你的立論全部建立在"你老婆看到"..
除此之外並沒有皮夾何時到何時為你老婆持有的證據..

法官不認識貴夫婦或陳女..不清楚你門有啥恩怨..也沒有目睹案發的經過..
你覺得他會相信其中任一造的說詞..或是兩造的說詞皆不接受呢?

======
簡單說..
應該第一時間就報警做筆錄等..
你的推理很有可能是沒錯..問題是推理人人會作..
要是對方如同我上面假設的一樣血口噴人如何??
======
總之有心要拿回來..先報警處理就是了..
接下來如同大鳥兄所言..帶老婆出國散散心沖沖霉氣吧

兩個人 2006-11-20 09:08 AM

整篇看下來 都沒有看到所謂的"直接:證據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說是推敲出來的結果
雖然推敲出來的結論 顯示東西是你老婆的朋友偷的
再者 你寫簡訊去給人家 真的很失智 如果以打官司而言
你一會敗訴 甚至反被告 可能是恐嚇或者污陷相關罪名

現在唯一的 就是你能找到包包
且在上面發現對方的指紋
或者直接在朋友的家中 直接找出來包包
不然你說他偷的 搞不好人家還反告你

以目前狀況 你要告他 敗訴的機率遠大於勝訴
甚至還因為你的簡訊 人家反告你一回

CHI1221 2006-11-20 10:40 AM

唉呦
就像前面人說過~柯南已經每集都演給大家看了~
每集兇手一定要對沉睡的小五郎說:哼(冷笑)~你的推理很完美~!
但是證據呢?沒有證據這也不過是你的猜測而已!
你沒有辦法憑推測定我罪的!

然後柯南就會拿出不可辯駁的證據
犯人就會瞳孔發白加定格~跪在地上哭訴他的動機和委屈....

都已經演過幾百集了
:laugh:

算了吧六師弟 2006-11-20 11:59 AM

引用:
作者瀧少
首先,感謝各位的所有回應與指教!
分析原文所描述的案發當時狀況,以時間跟空間來分析,
空間: 一間五坪大的客廳,如附上的照片所示,粉紅色圈圈是陳君坐的位置,黃色箭頭指的位
置是皮夾放置位置,
時間: 案發前後的時間如下,
13:35 陳君跟我老婆進入我家客廳,我老婆隨即把皮夾放在客廳沙發扶手旁,
13:36 陳君跟我老婆進入美容室(距離客廳約五公尺),
14:50 我老婆走出美容室,在客廳看電視,當時我老婆仍看見皮夾還是原封不動擺在客廳沙發
扶手旁,看了這一眼之後,就沒有再特別去注意觀察皮夾!
15:20 陳君結束美容所有療程,跟著我老婆走出美容室,我老婆看著她坐在沙發上(坐的位置
距離皮夾放置的位置約一尺,即30公分左右),
此時,我老婆立刻走去廚房(從我家廚房裡面無法看到客廳),端茶給陳君喝,
15:21 我老婆走出廚房,茶也端到客廳,陳君跟我老婆開...



如果有人這樣誣賴我老婆
一、法院見
二、你出門給我小心一點

morphine0821 2006-11-20 12:07 PM

引用:
作者CHI1221
唉呦
就像前面人說過~柯南已經每集都演給大家看了~
每集兇手一定要對沉睡的小五郎說:哼(冷笑)~你的推理很完美~!
但是證據呢?沒有證據這也不過是你的猜測而已!
你沒有辦法憑推測定我罪的!

然後柯南就會拿出不可辯駁的證據
犯人就會瞳孔發白加定格~跪在地上哭訴他的動機和委屈....

都已經演過幾百集了
:laugh:


問題是..........
幾乎每集都有死人............

polar168 2006-11-20 12:40 PM

我當兵的時候, 有一個上士掉了皮夾, 我們一直覺得是小兵偷的

結果, 若干年後 (沒那麼久, 若干月後啦 :laugh: ), 在某次掃廁所時發現一個馬桶塞住, 清過之後才發現....皮夾掉進馬桶裡 (一毛錢也沒少) :think:

cycpc 2006-11-20 12:54 PM

話說119是消防隊

好像跟警察沒關係

報警是打 110 吧 :think:

引用:
作者pgoodman
扭送警局...應該不會到那個地步吧
其實~只要尊夫人拿起電話準備按下119...
如果真的是對方拿的~無須按完~對方大概就心虛拿出來了吧

台南 2006-11-20 02:13 PM

我想有天可能會出現個帳號 陳君
她也發文------ "告非" XD 拿錢給人賺,還要被懷疑是小偷,大家評評理

那一天人真是倒楣,沒事約了認識的美容師做臉,而做完臉,美容師要帶我下樓時,
發現找不到皮包,找了一 會還是找不到,她就帶我下樓了,我也就回家了。
問題是當天晚上,美容師打電話給我,說她皮包還是找不到,如果她去報警,
到時如有需要可不可以麻煩我向警察說明我知道的情形,我心想我又沒拿,
大家又認識就幫幫忙吧。
沒想到過了三天 美容師的老公叫什麼 "聾 少" 的
傳簡訊給我,意思是做人要有良心
"告非" 當時我真的是氣到不行,這意思是我偷了皮包嗎? 本來想直接殺到他家問他是有病嗎?
但冷靜一想,還是給他一個機會吧, 畢竟我自己一個女的,打也打不過,罵也罵不贏,
他們皮包不見了也夠難過了,算我交錯朋友吧,虧我還這麼信任他們, 唉 人心難測
不過我也不可能再花錢買污辱了
依我的合理的推理 美容師的皮包只有三個人有可能"偷" ,
第一 是 我, 不過我真的沒有。
第二 美容師 自己,也就是她自己不知放那了。
第三 美容師的老公 因除了美容師有鑰匙,再來就只有他有了,
搞不好是他在我們在做臉時,回來"幹"走了皮包,
大家可能會說為什麼我會懷疑是他拿的,
因為只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看到黑影就開槍
XD 還想賴給我。

請問這算不算合理的懷疑

Computer Cowboy 2006-11-20 03:05 PM

引用:
作者台南
我想有天可能會出現個帳號 陳君
她也發文------ "告非" XD 拿錢給人賺,還要被懷疑是小偷,大家評評理

那一天人真是倒楣,沒事約了認識的美容師做臉,而做完臉,美容師要帶我下樓時,
發現找不到皮包,找了一 會還是找不到,她就帶我下樓了,我也就回家了。
問題是當天晚上,美容師打電話給我,說她皮包還是找不到,如果她去報警,
到時如有需要可不可以麻煩我向警察說明我知道的情形,我心想我又沒拿,
大家又認識就幫幫忙吧。
沒想到過了三天 美容師的老公叫什麼 "聾 少" 的
傳簡訊給我,意思是做人要有良心
"告非" 當時我真的是氣到不行,這意思是我偷了皮包嗎? 本來想直接殺到他家問他是有病嗎?
但冷靜一想,還是給他一個機會吧, 畢竟我自己一個女的,打也打不過,罵也罵不贏,
他們皮包不見了也夠...


我也覺得是她老公偷的, 因為你和美容師一直在房內(她當然不會分身,也不會偷自己錢包), 大門又鎖著(她老公有鎖匙), 出入升降機又要用咭(她老公當然也有咭), 經我柯南式推理祇有她老公才有最大的可能性。一定是他在外面結織了新歡, 為了討好她, 偷了他老婆旱有的皮包轉送給她, 另一個可能是他有不良嗜好, 例如賭毒等, 在他老婆處拿不到錢, 所以用偷的方法。

至於你說他曾傳簡訊給你,那一定是他為表清白, 在他老婆面前發的, 為的是誣賴你, 將有關罪名全部推給你。同時他也可能在PCDVD這類地方發文, 繼續誣賴你, 以洗脫嫌疑, 建議你將短訊儲起, 並向電訊公司收集有關證據, 作為他日起訴誹謗之用。

在起訴他時, 如有需要可聯絡本人, 我可以在法官面前提出我偉大而完美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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