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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w1119 2006-04-11 04:10 PM

引用:
作者lorenchao
剛剛看判決書的內容提到
===================
不爭執事項:(一)被告於90年11月28日晚間11時40分許,○○○市○○路與自強路交岔處之「來來碳烤店」,為逮捕原告,以手槍先後自距離約2 、3 公尺處朝原告連續射擊4 槍,致原告受有左肩背子彈穿透傷致血腫、肋骨骨折、橫膈膜穿孔、腹腔內出血、子彈卡在左側腹壁及左大腿子彈貫穿傷兩處致左股骨骨折與左手第3 指貫穿傷致指骨開放性骨折等傷害。被告並為本院92年度易字第775 號判處有期徒刑6 月,且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3年度上易字第598 號判處有期徒刑8 月,緩刑2 年。
=============================
該員警要被判刑?
為什麼?

========================
且衡酌依前述原告當場並未搜得槍枝,顯無任何武力與警方抗衡,而被告當天卻已有優勢之警力為後盾等情,是原告的抵抗行為依當時情形顯屬無益,且其抵抗行為係甘冒當場為警所傷之危險,...

所以說這個法官是個腦殘的人,誰說殺人一定要用槍,近距離一把水果刀就可以致命,犯人是脫光光哦,誰知道他身上藏什麼雞絲在身上,反正連無故被無照騎機車的飆仔從後面追撞,飆仔死掉,也要以過失致死捉去關,如果今天某人酒駕撞安全島死掉是不要是把蓋安全島的人,跟設計有安全島的人全判刑.

emurom 2006-04-11 04:14 PM

引用:
作者九局下半二出局
看看 UFC 倒地不一定是劣勢


胡扯!
如果倒地不是劣勢,就不會是被對方扳倒而倒地,
而是一開始就自動倒地。
有看過哪一場 UFC 比賽是自動倒地的,
倒地反敗為勝是有!但是只能說它處劣勢而反敗為勝。

EDWINDIN 2006-04-11 04:47 PM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3年度上易字第598號

先前的賠償告訴是民事庭..
處2年緩刑的是上面判決書的刑事庭..

由於民事庭賠償是根據刑事庭的判決結果來決定的..
因此..在刑事庭裡..
對於那4槍的射擊點..
有二種主張..
原告稱4槍分別是"左肩、左大腿子彈貫穿傷兩處、左手第3指"
被告稱4槍分別是"對空、左大腿2處、左肩"..而左手第3指的傷是左大腿2槍中的1槍貫穿所造成的..
所以才會形成4發子彈中..
是4槍都往原告打造成四處傷口..
還是1槍對空..3槍射擊原告造成4個槍傷的爭論..

刑事判決書中..法官依兩方證人的證詞..沒有證據支持被告有對空鳴槍..
原告的移動方向並非直線朝向被告..
而是被告為防止原告逃脫而移動到原告面前2~3公尺處..
法官不採信被告所稱有對空鳴槍..因而判決被告敗訴..

另外..
我看到這段: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91年1 月8 日(91)刑督字第 4388號函指被告有對空鳴1 槍示警,嗣為保護同仁及自身安 全,而向告訴人手腳處開3 槍,其使用槍械程序正當無違失,及證人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警備隊隊長唐嘉仁到庭結證略稱:伊之前是刑事警察局訓練教官,警察使用槍械是伊教的,使用槍械分為警告性射擊及致命性射擊,若嫌疑犯係空手,他的動作足以使警員認為有拔槍的可能,即可以有警告性的射擊,若是嫌疑犯已經拔槍了,就要用致命性的射擊,同時要考慮警員對嫌疑犯的事先瞭解等情。惟上開函釋及證人之證述,均未據提出何學術論著,或其他資料作為依據,僅指被告對空鳴1 槍警告,但被告及其他同仁如何受到生命威脅。遽認向告訴人射擊3 槍,使用槍械即屬正當,自屬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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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所謂開槍要有什麼理論..指的是"警告性射擊"或是"致命性射擊"..
這東西會沒有"學術論著"嗎???(還是電影裡才有??)

光之傳承者 2006-04-11 04:48 PM

引用:
作者sunmmerlights
用鎗的時機前面已經有人有說明了
一個拒絕逮捕而逃跑的人,再加上企圖撞擊員警?(剛剛看到是這樣)
據剛剛的看到的內容,當然是用鎗過當 :unbelief:
一個人衝過來撞你頂多把你給撞倒,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嗎,我不這麼認為
為什麼要使用到槍械呢...

現行犯只能逮捕,並沒有可以開槍使之受傷的權利
更不能制服他之後補上一腳...

....你這樣講沒錯啦!!如果他懷裡有武器咧...那時候警察是可以判斷嗎??載加上情報都指出了她可能懷有槍械了....

九局下半二出局 2006-04-11 06:01 PM

引用:
作者emurom
胡扯!
倒地反敗為勝是有!但是只能說它處劣勢而反敗為勝。



抓槍擊要犯,一點機會都不用給! 烙跑算誰的!

那裡還有反敗為勝機會

mrddt4 2006-04-11 07:45 PM

腦殘的程度.......
只有公法庭的庭主可以比........

ccc123 2006-04-11 07:52 PM

重點是有哪個警察會白痴到
嫌犯趴地後再補一槍
又不是在拍黑幫電影
法官的見解真是與常人不同啊

forvaio 2006-04-11 07:58 PM

引用:
作者ccc123
重點是有哪個警察會白痴到
嫌犯趴地後再補一槍
又不是在拍黑幫電影
法官的見解真是與常人不同啊

所以我們當不成法官..................

Serron 2006-04-11 08:01 PM

不用說了,這是今年度,年度最腦殘的法官的代表.
可是會接受表揚的耶.
表揚台灣的法官如何腦殘.

tr100baboo 2006-04-11 08:07 PM

周 星馳 的電影"功夫"片頭那一段
我想在台灣真時上演的日子不遠矣...
到時後連警察單位都要向黑幫交保護費.... :cry: :cry: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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