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Altis的板金真脆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59544)
|
|---|
3個附加檔案
引用:
行人防護項目這道不就有要求受撞傷害限制? |
1個附加檔案
Euro NCAP的行人防護測試項目裡,膝下衝擊測試就是在檢視保桿跟人體下肢體的互動跟傷害狀況
|
大家討論出很多寶貴的見解
還想知道除了防衛性駕駛預先避開大車前後夾擊,是不是真的沒有任何作為可以挽回自己生命 畢竟這種突如其來的學長們,路上真的多如牛毛 希望集各位先進智慧能討論出最可行的方案,或許我們都可以成為他人的救命恩人 |
引用:
我本來還以為你是業內的專家,就算不懂也很會查相關資料 撞擊測試把行人保護納進來已經很久了,真的不知道就趕快去更新一下資訊 實在是不想跟你再繼續吵這種無謂的事情 在時速50公里的撞擊,保險桿到底有什麼防撞作用你教教我? |
傻了嗎?
這種等級的車禍是靠板金????? 這標題 :jolin: |
其實達到人體保護緩衝與自己不損壞兩者並不衝突,
不是堅固到不變形的東西才不會損壞, 輪胎就是個一天到晚大變形又不會損壞的零件. 今天保險桿容意損壞並不是前端做的太柔軟, 而是某些汽車公司把保險桿與車架固定的地方設計成用薄弱的塑膠卡榫, 故意設計成用腳踢一踢就會斷的機構. 更惡劣的是還把大燈與保險桿綁在一起, 大燈設計成幾萬元一個的LED燈座, 然後大燈與保險桿與車架的連接又是薄弱的塑膠卡榫, 輕輕碰一下保險桿與大燈都要更換. 車廠如此幹的初衷就是想賺維修錢, 與保不保護行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千萬別被為了保護行人必需一碰就壞的話術給唬了. |
我的上次輕輕碰了一下,霧燈卡筍斷掉
然後就修了8萬多 因為要連大燈一起換掉 保險就這樣反正都換新的 |
引用:
改裝賽車防滾籠,不過監理所驗車通常不會過,要上法院給法官過。(其實改裝不違法,很多公務人員並不知道,台灣也沒有法律處罰公務員非法行政的問題) |
引用:
嗯~~ 找到一篇部落格文章(http://rufh576.pixnet.net/blog/post/38730742-容易被開單項目判決書整理) 其中提到防滾龍,節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四、本院依職權向交通部函詢有關汽車加裝防滾籠,是否屬於道 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或第23條之1所規定之項目。經交通 部公路總局於96年11月9日以路監牌字第0000000000號函復 為: 「汽車加裝防滾籠既非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之1 不得變更項目,亦非屬同規則第23條及附件15變更應登記檢 驗項目,法既無明文規範,故車主自由加裝該設備應無違反 規定。」在案。汽車加裝防滾籠既非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上 開規定之項目,則異議人在上開汽車內加裝該設施,難認有 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之規定。從而,本件 異議人之異議為有理由,原處分應予撤銷,改諭知異議人不 罰,以資適法。 公務員依法行政,只是有時自由心證、過度裁量和因循苟且 導致違反法律、規定而不自知 :think: |
引用:
保桿要怎樣保護行人你還是沒說阿,你說給我聽聽看嘛,我真的很想知道∼ :rolleyes: 50公里阿,你看首次國產化的Wish屁股被撞就知道了阿,那就是少了三根樑的結果,不是很愛辯?自己不會上網找照片..... :rolleyes: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6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