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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燈泡母向女兒喊話:「不會貿然把兇手推向彼岸的妳」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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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我都是父親,當初看到這新聞,心中真的不舒服到極點,有一點不敢看後續 的詳細行兇過程,但了解後又恨自己為何不能在當場阻止這一惡行,因此我也 很難理解他媽這麼冷靜的反應,我一個外人都恨不得食其肉飲其血,為什麼她 還能這麼淡定對兇手講一些聽不懂的話。 因此我也能體會有些人的反應,或許是意識形態,但也未嘗不是正義感過剩啊... |
引用:
你知道我那幾天低潮到什麼程度嗎? 我沒想過我自己的感情會這麼脆弱, 我撇眼看到新聞根本不會去點, 因為連擦眼淚都來不及, 那真的是無比難過的, 會有那種"為什麼我不在現場, 我在就 能救到了"的蠢想法. 正義過剩嗎? 真的正義過剩是哪些人? 是去警局包圍去直接痛毆王景玉的人, 他們的用行動來表達憤怒, 這種作法認不認同一回事, 但我能理解他們的不捨與憤怒. 至於某些病態魔人, 我只能說這些人只是小燈泡媽因為不符他們的期待, 轉而惱羞開始無差別攻擊霸凌. |
正義有時候只是自我滿足的面具...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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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一個正常的父親反應都差不多吧... 因此,鑒於遏止社會上變態的模仿效應,請支持立法"無故殘殺12歲以下兒童唯一死刑"... :flash: |
許多人說:如何防範再次發生才是重點.我非常贊同.
讓犯過此罪行的人離開,應該是防範再次發生的重點. 小燈泡媽怎麼想一點都不重要,這是社會事件,不是閉起門來自家的事. 依法該怎樣就怎樣.詢問被害者家屬是否原諒根本不應該對判決有影響.不然都改成告訴乃論好不好? |
引用:
要不要聽聽我的想法, 其實死刑真的沒辦法讓加害人贖罪, 幾槍下去就死了, 一死百了. 而命根本不能償, 不是殺掉害人被害人就能夠活過來. 一個出發點, 贖罪, 不是教化, 這些東西我們別講教化, 受了最少六年國民教育, 是非都不能判斷? 所以, 我建議幾樣配套, 這是介於廢死與死刑間的方案, 1. 落實無上限合併執行徒刑及終身監禁, 而這些人最少在監獄中工作到70歲, 工作所得等同勞基法規定, 所得通通賠償給被害者家屬. 2. 當重刑犯三審定讞將被處以極刑, 有三個方案可以選擇, a. 終身監禁如第一點. b. 安樂死, 不器捐. c. 全身麻醉後全身器捐 3. 選擇終身監禁者, 每五年會在心理評估後作意願調查, 要不要回頭選擇安樂死或是器捐. 4. 終身監禁者工作到70歲, 在此之前或之後發生的重大非傳染型慢性病, 如糖尿病, 心臟病, 癌症, 將僅使用健保最低限度的醫治, 同時也將安樂死意願評估縮短到一個月一次. 既然擔心誤判誤殺, 那我們用終身監禁, 既然有人堅持不死刑路線, 那我們用自願安樂死讓極刑犯選擇, 還蠻多廢死人士希望早點有安樂死法案. 既然我們談贖罪, 那起碼身上有用的器官拆一拆造福人群, 台灣人不敢用不想用就送到日本韓國. 當然, 這只是粗略的構想, 但是起碼很多方面都能夠滿足. |
引用:
如何防範再次發生?? 是指 後續不再發生殺人事件 ?? 或是殺人入獄服刑後再出來殺人?? 第一條是無解的,如果可以預防殺人,那也可以預防犯罪,那就天下太平了 第二條有解,把牠斃了,就不會再犯。 廢死的理由一定有一條是有可能有冤獄 那我凡對廢死的理由,因為殺人者出來,還是有機會再犯的(台灣已經有過了)。 我不知道有沒有任何研究,針對犯罪者的再犯率有多少.... |
引用:
再犯的機率~遠大過冤獄的機率 :shock: |
引用:
故意殺人再犯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14/87161.htm 在沒有配套下的兩公約入法, 就讓這種人渣把把用精障脫罪. |
「不執行死刑也是要魄力」... :D :D
那王清峰不就好有魄力了,嘖嘖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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