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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車子會開進淹水的地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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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要消防隊包,而且還包很大... :jolin:
新聞連結 換言之,別人的兒子死不完就是了?水淹得比車高,是要怎麼固定車輛? 沒人希望這種意外發生,但家屬跟那些一元,媒體的態度實在讓人不敢苟同... :think: 如果全車放著,三口全淹死在裡頭了,到時再來質疑為何不破窗救人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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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也看不出消防隊有什麼疏失,因為沒人希望有人死在裡面,叫吊車緩不濟急,破窗又被家屬罵,消防員裡外不是人 |
引用:
別說了,我發現一些女性駕駛對於空間概念(停車、會車) 跟安全駕駛習慣(哪裡能(安全)停車哪裡不能停車)根本是沒有觀念。 :jolin: :jolin: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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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搞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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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打開的話 有電時 就快放下車窗逃命。" 記得國外好像有規定要有一個車窗是可以手動的。 |
引用:
我怎麼記得歐系車遇到淹水時會自動把車窗全部放下? |
我剛看了新聞聯結發現,有時淹水或許肉眼真的無法準確判定深度(尤其是綠綠的水,不透光),但人為疏失也很大,水都幾乎要淹到隧道頂了,這樣還可以開進去。
我想依照我平時值勤的經驗,通常這種情況都是下的大雨,以那台車結構而言他也開不快(太快會打滑),可能原因是1.雨太大,又沒定期更換雨刷,導致雨刷功效不良(或根本雨刷壞掉)。2.可能天色暗,燈光又不夠明亮或穿透力不強(或者根本大燈壞掉)。1跟2者也常會合併在一起,通常雨天的事故幾乎都是上述情況或打滑失控所導致,但他是衝到水裡,排除打滑因素。 最後一個情況就是,車主神經大條,硬要賭一把衝過去,反正認為自己應該不會出事,大不了拋錨罷了。這不是沒可能,真的有人會這麼做,我就看過不少按列。 令外這真的也不能怪警方,110是勤務中心,只負責派案,派案後還要轉當地分局無線電總機,依照gps座標指派距離最近的警車前去查看(若該車也在處理勤務,則改由次近的巡邏車支援,若通通都在處裡事故的話,則由該轄區派所備勤另行發車)。在者,就算警方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以那種高度,可能也不會下去救(除非正好遇上一個游泳高手),因為一般警察根本沒受過潛水訓練,自己搞不好都不會游泳了。要是我也不會下去,因為我會先淹死。所以還要在等消防隊 (開救護車的可能也沒責,他們受的訓練主要是急救相關的):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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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市政府早就規畫要廢棄那條地下道 每次提出廢棄每次都被周圍居民提出反對 |
引用:
我不能同意你的論點喔,道路公共設施本來就是政府單位該管的,不然我們繳稅繳心酸的嗎? 本來地方政府就該把一些下雨容易鬧出人命的做列管,不然換成不是當地人不知也會去送死 所以再怎麼說我們納稅人本來就有要求公務員做好事的權利,除非你的認知地下道不是公家建設。 |
車子進水熄火後,先打給拖吊場說要道路救援,講了1分鐘的電話.......
如果說是這樣的話,或許是她一開始時判斷錯誤,有1分鐘的時間講電話,估計那時候的進水深度還不至於讓她無法打開車門 我想當時應該是有逃生機會的,只是在第一時間她可能沒有立即做好逃生的準備,尤其車上又有2個小孩 像類似這種事故發生時,一開始的時間非常的寶貴,能把握住才有逃生機會,一旦判斷錯誤就會將可能逃生的時間給浪費掉 看到她沒有被救援成功的因素,竟然是被安全帶卡住了高跟鞋,死者為大,畢竟我們不在事發現場,無法知道當時真正的狀況,不好說些什麼,只是這樣的結果實在是令人惋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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