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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 2002-05-26 05:3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dkfa

校方的作法本來就有問題。怎麼可以不追就呢?大學法本來就要明定學校制定校規的規範,才不會有此種學校居然用非法手段的事情發生。軍法可是法律哦。我不知道在宿舍****作的事有什麼違返善良風俗的。只不過不要妨害到他人就好。

照你的說法援交也只是混口飯吃
性質同按摩業,也是按摩不同部位
妨害到誰了

藍斯洛特 2002-05-26 07:57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dkfa


我是那個學生,我沒告你妨害秘密罪就不錯了。我不知那舍監是什麼心態,要抓的話應找教官去敲門,當場人贓據貨。

那個舍監應該注意的是是否有心理變態、可疑的人在宿舍附近遊蕩,而不是去注意這些鳥事。誰沒有年輕過啊?


看了這篇那麼久,舍監的作法是有錯誤沒有錯,不過.....
如果你是當事人請回答以下問題就應能讓真像大白

1.請問你是否明確知道女生宿舍之規定??
2.請問當天你進入女生宿舍是否有需經過升請??
3.請問如果需升請才能進入女生宿舍,請問事由為何??
4.請問舍監當天是否收到升請單知情你進入女生宿舍??

基本上年輕會犯錯不是真正的錯,知錯還犯錯才是不能原諒的錯,希望你能明了:)

wtaing 2002-05-26 08:20 AM

轉貼清大某齋齋長於該校網路上的留言(清大宿舍的齋長是自治管理的幹部,由住宿學生中選出....這次發生所謂"偷拍"事件的舍監(齋長)也是學生,我們來看看學生自治幹部對這件事的看法)

  我是清齋的齋長,今天信C的事情,在取得更多資訊瞭解之前,更多的臆測與推斷,都是不適合的,所以現在並不打算多作評論,這裡唯一想提的,是「男女留宿」的問題。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不體諒那兩位同學的。

  首先,那位同學是人頭。其次,他帶女同學共浴。

  當然,宿舍規定只有「凌晨十二點到六點不可留宿女性」,沒有更多強烈、更具體的規定,但是,「沒有規定」不代表你「就可以」那樣作,如十二點之前開放洗澡、共浴之類,其實很多東西只是沒有真的認真執行,比如:「女性來訪僅限於交誼廳內接待」,光這一條,就可以將「為什麼不可以到房間」、「為什麼不可以共浴」等奇奇怪怪的理由駁回了。

  我身為齋長,之所以並沒有特別對這種行為做出特別的處理,是因為一直以為,大家都是成年人,能負擔責任,何苦像高中生一樣的管理呢?而且,得罪齋民,並沒有太多的好處,所以沒有多少人願意對這件事去積極處理,這是事實。

  這次論戰,一派意見是「反正帶女孩子回來也是司空見慣的事了.......」我才驚覺這種態度,反而不是一種尊重或體諒,而是一種姑息。

  我必須強調,
大家默許,不代表這就正確。
人人都作,不代表就是真理。

  宿舍就是宿舍,不是蜜月套房,更不是汽車旅館,這是個大家一起生活的公共場合,你的隱私當然需要尊重,但其他宿舍同學的隱私呢?當大家衣衫不整,為什麼要為你一個女友感到顧忌呢?

  在學校規訂沒有修改之前只要你敢帶女朋友回來過夜,就要有可能被處罰的覺悟,要,你就「保密防諜」,不然,就先「敦親睦鄰」。

你的室友可以忍受,很好,鄰居抗議,那就不行,
你的鄰居可以忍受,很好,樓友抗議,那就不行,
你的樓友可以忍受,很好,齋友抗議,那就不行。

  總之,這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不是你一個人的天地,在要求別人尊重你的權利之前,請先尊重別人的權利。

  我再聲明一次,你的室友可以忍受,那是他的雅量。但只要有齋裡任何一個人不滿意,向我檢舉又被我抓到兩次以上,很抱歉,從今天起,我一定會將你送教官室依校規處置,絕不寬怠。

  我不知道其他齋的情況,但是清齋的同學,如果想試驗我施行決心的話,儘管來,別客氣。
        
           清齋齋長 林同學

AL 2002-05-26 08:33 AM

大學法也管****歐!....:p

個人建議:
修改大學法,各校比照煙害防治修例設立吸煙區,

1.設立****區,SM區,3p區並尤各校視情況各增加.....
2.且各校保險套,避孕丸等需無限量供應.....
3.各校保健室需增一名泌尿科醫師,提供免費諮詢.....

以上如無異議送院會審查......並送立法院三讀通過...:D

AL 2002-05-26 08:35 AM

.........

發弟 2002-05-26 09:23 AM

這事有必要這樣吵嗎?:)
反正假如學生有違反校規的地方就依校規處置
舍監做法有違法的地方,學生就申訴,或者上法院就好囉
沒我們的事,大家要心平氣和,小事一件,小事一件

quebec 2002-05-26 09:29 AM

:D 贊成…
沒事∼ 沒事∼
又灌了一篇…:cool:

gustav 2002-05-26 09:32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dkfa

我不知道在宿舍****作的事有什麼違返善良風俗的。只不過不要妨害到他人就好。


我離大學時代很久了, 不過這段話使我想到我同事住的大樓禁止裝設鐵窗, 後來搬進一戶非裝不可,
那位先生質疑有沒有法律明文禁止, 他裝鐵窗又沒有妨害到他人, 終於鐵窗裝上去了, 而且很醜很像監獄,
後來住戶才發現那位先生是某幫派角頭, 難怪會念舊, 而且又居安思危

宿舍像是公寓大樓,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空隙更小, 更應該遵守共同的生活規範

enzoferrari23 2002-05-26 09:3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碧海藍天


笨學生...
有什麼好批評的...
就先讓舍監找雜誌社發行偷拍光碟
然後趁中午12點裝一副可憐樣開記者會...
然後就可以上新聞接受專訪.....
然後開演場會...主持節目....出書...拍電影....
最後再告雜誌社和舍監索賠數億台幣.................

笨學生比不上美鳳姐啦

enzoferrari23 2002-05-26 09:41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vance914
1.地點不對............(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規矩)
2.舍監不對............(作法不當.有另圖它意之嫌)
3.同學不對............(這種作法已侵犯到其他住宿生的意權益了)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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