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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derManGS 2005-08-28 10:26 PM

引用:
作者wenfei
有續集和番外篇還有OVA版
所以還沒打完
而且惡龍未消滅


放心!除非那黃金魔龍已確定證實被KO了,故事是永遠不會結束的。

另外,我好像發覺又有一隻魔龍來支援黃金魔龍了。

看來,除非這兩魔龍都被KO了,要不然就得繼續打下去。

c_g_h1121 2005-08-28 11:53 PM

引用:
作者VaderManGS
放心!除非那黃金魔龍已確定證實被KO了,故事是永遠不會結束的。

另外,我好像發覺又有一隻魔龍來支援黃金魔龍了。

看來,除非這兩魔龍都被KO了,要不然就得繼續打下去。


另外一隻?誰呀? :like:

shiori531 2005-08-28 11:54 PM

什麼? 最後倒數第二篇到底在寫什麼阿
看不懂

superscalar 2005-08-29 12:55 AM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不太懂,能說明一下嗎?
重點還是一樣,熱心助人不小心害死人
道義上仍然還是有責任,基本原則不會變
只是判決的罰責輕重問題可能有的討論。


符合好意施惠關係的不用賠
道義上的責任跟法官要你賠沒什麼關係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如果說我載朋友回家,不小心出車禍害朋友死了
我要是在道義上『完全』沒有任何責任的話
那只怕才更令其它人寒心吧?
難道說我因為熱心助人而賠錢
日後我就再也不敢朋友回家了?不可能吧。


你在道義上有責任
不過法律上沒責任
還有你害死一個朋友以後
還會繼續做同樣的事
是你個人的問題

superscalar 2005-08-29 01:00 AM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OK,你說的對,那試問為什麼二審的法官判決又不一樣,那到底是誰比較專業?


反正兩審不一
有一邊是錯的
法官們互打嘴巴 在台灣又不是 很少見的事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校方未設無障礙環境
而景文高中過失部分,高院首先認定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景文高中須提供無障礙環境,但是景文高中沒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通往地下室內體育場,以方便肢障學生輪椅通行,才導致顏旭男須由同學抱往上課發生意外,而無障礙環境疏失部分,一審法官並沒有認定。
高院也根據台北市高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劃,認定景文高中的體育特殊教育班未實施個別化教育,敦促老師對肢障學生提高注意,也有過失。

我到是覺得重點在這裡,會敗訴是因為跟校方一起告,所以才會敗訴吧。




那三位XX 判的是
學校與陳的部分是 192萬3千多
家長與陳的部分是 141萬4千多

那141萬4千多 要強制執行時 跟學校沒關係

superscalar 2005-08-29 01:08 AM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如果法官判決還要想到輿論怎麼批評,那他的法學知膱不都白學了。
我們還要法官幹嘛?以後有判決就全民公投就好啦




James Madison 的
"If angels were to govern men, neither external nor internal controls on government would be necessary."

話來看

很不幸的
我們的法官們水準沒到天使哪
(信佛的可以改成佛陀, 道教的話神明)
所以出錯不是一件怪事

superscalar 2005-08-29 01:12 AM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少年事件處理,本質上跟刑事還是有所不同。少年有所謂的虞犯

刑法的角度,只問有跟無;少年事件則是從保護跟矯正
的角度出發。

最簡單的例子,深夜到處遊晃、出入酒店,並沒有犯罪
。但是,如果是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會跳出來處理


去查書啦?? :D

所以 以"虞犯" 的觀點來看
那一位少年法庭 法官認為陳同學會再次在雨天再去背一個玻璃娃娃
下樓梯 然後很不小心的再次摔倒 啊

所以幫助他人這種行為很明顯的是要矯正的

很感謝那一位法官幫我們社會大眾建立行為規範

pr-philip 2005-08-29 01:18 AM

還在辯喔?

一句話,如果顏家一開始就擺明立場跟大家說,離我家兒子遠一點,然後還發生這種事,他要怎

麼告都沒話說啦!!!如果不是呢?我就不信顏家會這樣說,我更相信顏家會說請大家幫助他兒

子,那明知沒有一個專業人士在學校,還不說清楚,還要人幫,不是害人是怎樣?還有臉告的下去

咧!!

黃金騎士- 2005-08-29 01:22 AM

九、依卷附相驗屍體證明
書所載:「甲OO因高處跌落,頭部鈍創,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於八十九
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八時二十分死亡」、驗斷書所載「頭面頸部:頂骨至枕骨部廣
泛破碎性骨折、左大腿骨折」(八十九年相字第六七一號卷,第二四、三一反面
、三二、三三頁)、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八十九年十月九日甲種診斷證明書所載
:「頭部外傷併多處顱骨骨折及硬腦膜外出血、左側股骨骨折」(八十九年他字
第四五七六號卷第三頁參照)各情,參以證人乙OO所述:在送甲OO到保健室
的途中,是抱著甲OO走往保健室,而當時伊有順手摸他的頭部,覺得他的頭部
軟軟的,伊就覺得很嚴重等語(原審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訊問筆錄第十二頁),
堪認甲OO自樓梯跌落之初,堅硬之頭骨即明顯有破碎性骨折之現象,以致證人
乙OO觸摸時發現軟軟的。再者,證人乙OO證稱:從跌落的地點到保健室的途
中甲OO均未說話等語(同日訊問筆錄第十一頁),足見甲OO自樓梯跌落之初
,傷勢即相當沉重,以致無法言語。而告訴人顏貞祥亦證稱:伊到保健室的時候
,甲OO就是眼睛閉著並沒有與伊說話,伊要抱他上車的時候,他有罵了兩句髒
話,還說頭很痛,楊明峰老師說他一直昏迷要伊注意不要讓他睡著,並沒有任何
人說過事情的來龍去脈(原審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訊問筆錄第二三、二四頁)等
語。衡以甲OO跌落之初即受有顱骨骨折之傷害,無法言語,以及告訴人顏貞祥
自行到校接送甲OO就醫之際,甲OO仍昏迷無法言語之事實,足見甲OO頭部
所受之傷害甚為嚴重,衡諸常情,人之頭部受重創,一般均無法若無其事而談笑
自若,是以被告及證人白玉玲、楊明峰、乙OO、丁OO、丙OO、己OO所供
述或所證述:當時甲OO仍能言語自若,看不出甲OO有骨折各節,要屬卸責或
迴護被告之詞,均不足採。

黃金騎士- 2005-08-29 01:23 AM

引用:
作者雲影
挖勒... :jolin:

法律上的惡意...跟一般的惡意是不同的 :jolin: --
呃...不知道該說什麼 :jolin:

原來你還真的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呀
來來來,麻煩解釋一下,法律上的惡意,跟一般的惡意有何不同?
我在問你東你跟我講西,麻煩回答一下
顏父是他爸爸,法官會認為他是惡意的可能性有多大?


引用:
作者Luger
為什麼不會 過去為了某種目的
子害父 父害子 全家大小都害的案例可是不少呢 國內外都有

ok,你說的對,但那只能證明有可能會,既使那是0.001%的可能性也行
那問題在於法官會採信的可能性有多大?
要證明顏父是惡意,那就麻煩把證據拿出來。
照你這樣說的話,那是不是說既使是同學,也一樣有可能會有惡意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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