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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 2005-07-03 01:11 AM

老實說...我真的很敬佩各位大大........
尤其是國旗兄...還有周潤發兄...

深深獻上一鞠躬...

mind8643 2005-07-03 01:12 AM

引用:
作者c_g_h1121
你是指這種行為嗎?



你"疑問"(只有你能用"疑問",別人提的話都是"批評"喔! :) ):「賣這麼貴這會來買?」請問這又有何建設性可言呢?按照你的定義,這到底是「建議」還是「批評」?

「批評」或你自己說的「失禮」,自己選一個吧。

:agree:

已經回答過了,這是疑問,我請問你批評的目的是什麼?難道你不希望唱片更便宜,卻忘了你沒這權利嗎?

而我的疑問,我並沒有希望更便宜,所以這是疑問,不是質疑,更不是批評,請明察。

引用:
作者Rin
因為你跟我的不同之處,是在我在質疑或疑問時(不要玩文字遊戲啦,這兩者意思是差不多的,不要在凹了,用那種只有自己相信的屁話硬凹,還叫人請明察,笑掉別人的大牙)
我很清楚自己有這個權利並實行

但你只會很大聲的說『消費者沒有XXX的權利』然後禁止別人提出自己的意見
如果被反駁還會用許多的歪理硬凹不認帳
所以我會認為你是個死白爛這是很合邏輯的

已經解釋過了,疑問不代表質疑,兩者意思差不多是你在說的。
但你沒有替賣家決定價錢的權利,所以你沒有質疑的權利

白爛是人身攻擊,請勿使用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謝謝。

c_g_h1121 2005-07-03 01:14 AM

引用:
作者mind8643
因為我是疑問不是批評,也不是質疑,差別就是
疑問不是以懷抱希望賣更便宜的目的來疑問,便宜不便宜我都無所謂
批評與質疑則是以帶有希望更便宜的目的。差別在此
請明察


我去逛百貨公司,看到一雙愛迪達球鞋很漂亮,但一看標價卻要5,000元,大吃一驚之餘,剛好服務小姐就在旁邊,於事就向服務小姐「強烈質疑」-「ㄟ…小姐,你們這雙球鞋會不會賣太貴啊?」然後二話不說,我人轉頭就走了…

我想像這種情況,若按照你的邏輯,因為我已經不僅是「質疑」,而且還是「強烈質疑」了嘛,所以根本就不應該掉頭就走,而是應該要留下來繼續討價還價才是「唯一的可能行為」,沒錯吧?:agree:

mind8643 2005-07-03 01:15 AM

引用:
作者Rin
我很明察啊,所以我看的出你的回答是在硬凹

別凹了啦,難看

硬凹不是你說了算的,請明察

引用:
作者REI
可是有人團購日本cd犯法阿...
那是不是只能買台灣的...

我不是那位團購的仁兄,所以無法回答,很抱歉。

c_g_h1121 2005-07-03 01:18 AM

引用:
作者mind8643
沒有一定要盡,是說我不會管你有沒有盡。
我也沒這權力。

可以不盡,代表我同意你可以不盡

其為兩者不同之處,請明察。


你同意對方「可以不盡」,但你又對該行為名之為「義務」?

mind8643 2005-07-03 01:19 AM

引用:
作者c_g_h1121
我去逛百貨公司,看到一雙愛迪達球鞋很漂亮,但一看標價卻要5,000元,大吃一驚之餘,剛好服務小姐就在旁邊,於事就向服務小姐「強烈質疑」-「ㄟ…小姐,你們這雙球鞋會不會賣太貴啊?」然後二話不說,我人轉頭就走了…

我想像這種情況,若按照你的邏輯,因為我已經不僅是「質疑」,而且還是「強烈質疑」了嘛,所以根本就不應該掉頭就走,而是應該要留下來繼續討價還價才是「唯一的可能行為」,沒錯吧?:agree:

那就要問你自已了,若是你希望他賣便宜的話,那就是質疑了
如果你說你沒有這樣的希望,我敢說就會相信你
不過他已經聽到,不管如何還是很失禮吧
像這種話建議還是放在心頭就好

Rin 2005-07-03 01:23 AM

引用:
作者mind8643
已經解釋過了,疑問不代表質疑,兩者意思差不多是你在說的。
但你沒有替賣家決定價錢的權利,所以你沒有質疑的權利

白爛是人身攻擊,請勿使用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謝謝。


兩者意思有差是你在說的

疑問:懷疑的問題
質疑:將心中疑慮的地方提出,請求別人指點

出自蔣門文物出版的辭海
我把對價格的疑問提出,請求別人的指點,就被你說是罵人
你用懷疑的語氣提出問題,反而就可以??
在雙重標準嘛,在作賊的喊抓賊啊

在凹啊,在凹啊,你牠媽以為全世界的事情都照你嘴裡說的狗屁就解釋的通嗎
死硬凹的臭白爛

mind8643 2005-07-03 01:23 AM

引用:
作者c_g_h1121
你同意對方「可以不盡」,但你又對該行為名之為「義務」?

若是可以不盡,當然就沒資格說是義務,但我沒有這樣說。
我也沒同意對方可以不盡

我是說沒有一定要盡,因為你不盡,我也沒可奈何
是謂沒有一定要盡,

這世上多的是有人不盡的義務,我沒可奈何的
我會跟他說一定要盡嗎?沒意義吧

Rin 2005-07-03 01:27 AM

引用:
作者mind8643
若是可以不盡,當然就沒資格說是義務,但我沒有這樣說。
我也沒同意對方可以不盡

我是說沒有一定要盡,因為你不盡,我也沒可奈何
是謂沒有一定要盡,

這世上多的是有人不盡的義務,我沒可奈何的
我會跟他說一定要盡嗎?沒意義吧

狗屁!!! :tu: :tu: :tu:

wycjy 2005-07-03 01:28 AM

怎麼還會有人跟黃金歧視吵?
逞口舌之快已經是...
他唯一能找到自己存在感的一點點辦法了
就讓讓他吧



大家繼續討論 他的話當沒看見就好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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