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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不能全面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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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誰說不行?往上翻我的文,看我有沒有反對『強力勸戒』? 強力勸戒是一回事,強迫禁止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為法律上不承認有傷害,所以拿來當強迫禁止沒有正當性 但是因為實際上有傷害,所以拿來當成強力勸戒,則有合理性正當性 我請問在此PO上的人,那一個人說不行『強力勸戒』的? 請搞清楚你想戰的中心主題,你有沒有資格全面禁菸? 極端的方法?往上看看你的標題『為什麼不能全面禁止吸菸?』 要解決菸害問題,難道都沒有較溫和的方法? 一定要把抽菸人給趕盡殺絕,非我族類,其心必誅嗎? 抽菸人不是二等人民。這種想法跟希特勒殺猶太有什麼兩樣? 引用:
所以我現在說話就慎重多了,至少我說『將近』兩字,因為我的重點不在一半上頭呀。 更何況,不抽菸的人佔84%又如何?他們當中也不見得全數贊同『全面』禁菸 引用:
那你要看跟誰比,跟電視幅射的傷害比起來,的確是大問題 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請不要故做無視 但是跟毒品的傷害比起來,那就跟本微不足道了 所以這才是菸沒有被認定為毒品的原因。 而跟車子廢氣的污染比起來,誰的問題大誰的問題小我就不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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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家抽於,也有人上我家來制止 或是我在吸菸區抽菸,也有人來上來制止的話 說實在我一定回他一句『林被抽煙干你啥屁事』 如果真有人一直認為『上我家來制止我抽菸』這是合理應該的事的話 那我真認為社會該檢討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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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或者該說我本來不承認 但是經過雙方的討論之後 雙方的論點已經有了一部份的交集 我認為如此這場筆戰就有其意義 只不過菸對他人與自已有傷害 這不能當成『全面禁止』的理由 因為菸的傷害是長期且緩慢的 對整個社會的傷害,跟毒品相比差距實在太大 雖然抽菸者在現代社會上註定是 屬於較理虧的,較不敢大聲的 而且這種狀況日後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但請不要把抽菸者當成必需要趕盡殺絕的目標 目前全面禁菸尚沒有合理化的理由,請記得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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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最強的合理化就是『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 :jolin: (啥?事情也沒有絕對的合理不合理,所以不用去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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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呀,在公眾場合抽菸不應該 這點應該沒有人會否認。 也沒有人敢把這樣的行為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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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沒有資格贊成全面禁菸?? 要說有沒有資格"全面禁菸",我沒有,因為法律不是我定的,但若是有是否贊成全面禁菸的公投,我會毫不考慮投贊成票 引用:
吸毒的人也不是二等人民,也有你抱著不放的擋箭牌"人權"在身上 你怎麼就不抗議政府採用完全禁止的方法??要求使用『強力勸戒』的方式 來個"一定要把吸毒人給趕盡殺絕,非我族類,其心必誅嗎?" 引用:
哈,真是睜眼瞎話的慎重啊,當"將近一半"的信口開河被戳破之後 再來就是"更何況,不抽菸的人佔84%又如何" 引用:
如果你在你家抽煙,而菸飄到我家來 如果你在吸煙區抽煙,卻讓煙傳到非吸煙區來 你還給我一句『林被抽煙干你啥屁事』 我保證下一秒就會發生蘋果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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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沒有強迫他人的資格 就好像我沒有因為看人不順眼,就不準他出現在我眼前的資格一樣 政府有可能會辨一個,『贊同人有看人不順眼權利』的公投嗎? 也不必公投啦,以後看到抽菸的親友,就上去打一頓,然後說,再讓我看你抽菸,見你抽一次打一次。 這樣你就可以達到降低菸害的目的了。加油呀 引用:
吸毒者並沒有被趕盡殺絕,警察抓到吸毒頂多關幾年,並且強制勒戒,若是搖頭丸等二級毒品,可能只有在勒戒所關幾天。 而菸對社會造成的傷害雖然有,但法律認為比毒品更低,所以才沒有當成毒品全面禁止,但是法律也不敢認為完全沒傷害,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用來處理菸害問題。 如果說因為菸有傷害,就準備把他像毒品一樣全面禁止,忽視其程度跟毒品有相當大差距的考量因素,如此就違反了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就是小錯用大罪的罰則來處份,比如說吸毒者抓到就唯一死刑。這就違反了法律的比例原則,這樣就真的算是對吸毒者趕盡殺絕了。 引用:
至少84%並不違反將近一半的定義 而且重點也不在一半上頭。 引用:
說實在話,如果吸煙區抽煙 有人認為煙已經傳到非吸煙區 既使聞不到菸味也照算 而要去管吸菸區的人不要抽菸 人家會回一句『林被抽煙干你啥屁事』 也很正常吧 如果真的會發生蘋果頭條 那我想被送警局的絕不會是吸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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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格發展 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對,任何人都沒有,但是政府有,因為如果照你的定律,只要法律有規定就可以,那如果真的立法了,也請你不要靠么 政府有沒有可能辦一個是否贊成全面禁菸的公投,這你我都不能決定 但是『贊同人有看人不順眼權利』這不用辦,因為本來就有,否則你現在就沒有看人不順眼的權利 引用:
哈,現在如果禁止全面禁菸,是規定"吸菸者抓到就唯一死刑"嗎?? 如果照你講的,要唯一死刑才是趕盡殺絕,那全面禁菸也不是趕盡殺絕 既然不是,有何不可 跟你的"唯一死刑"比起來,要算的上是溫和的多了 而且請你不要濫用比例原則的定義,如果現在全面禁菸,而且罰責與持有,使用,販賣毒品一樣的話,那才叫做違反比例原則,全面禁止吸煙跟全面禁止毒品一樣,是規範,而不是罰責 罰責才有比例原則的依據 引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個好笑,真的好笑 不論是84%或是16%,能臉不紅氣不喘的說這都算是接近一半的,真主您可說是古今第一人啊 :D 而且當說錯話用錯數據被抓包,就馬上來個"這不是重點,所以沒關係" 好啊,那以後不論是任何討論,數據都可以亂來,因為只要來個"重點不在那上面"馬上都無所謂 當有人站在吸煙區裡對著你吐霧的時候,麻煩笑笑的把他吸掉 因為他在吸煙區裡吸煙,干你什麼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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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智障還是白痴???!!!講這種低能話還不會臉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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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智障還是白痴,跟我的人格有沒有問題,跟本討論無關,建議不要用對人不對事,或是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 引用:
政府沒有去做會降低社會利益的事情,這樣的資格 如果如果,如果立法,原住民沒有在台灣存活的必要,所以原住民就不必靠么?那這跟希特勒殺害猶太有何兩樣?抽菸者可不是二等公民。 我的文章你沒有看清楚,不過我不會質疑你是用屁眼還是那隻眼在看 人有看人不順眼權利,但不代表他有要人不出現的權利 人有反對抽菸者的權利,但沒有禁止他人抽菸的權利 除非他人的自由,影響到自已的自由。 而在家抽菸法律不承認有傷害,所以在家抽菸就不會影響他人的自由 如果要公投,是否贊同全面禁菸, 因為基本上全面禁菸是違反憲法的 所以政府可能要先試著先廢除憲法或是修改憲法 引用:
違反比例原則才是趕盡殺絕 毒品有毒品的管制方法,菸害有菸害的管制方法 法律認為毒品只能用於醫藥用途,一般人不可持有 但法律認同香菸一般人可以持有, 若是有人希望菸消失在一般人的手上 那就是趕盡殺絕。 有興趣翻翻前文,前面的確有人提過,他希望菸跟毒品一樣 照你的定義,那抽菸其實是有規範的,並不是沒規範,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菸害防治法。 如果有罰責就算全面禁菸,法律可以做到,宣佈菸已經全面禁止,就跟毒品全面禁止一樣,任何人都不得持有香菸,但因為持有毒品的罪刑跟持有香菸的罪刑不同,所以持有香菸的的罰責較輕,只要罰鍰既可。 而這樣的罰鍰,主動由政府對菸商抽重稅,讓菸商把成本轉嫁到抽菸人身上。所以在法律定義上,所有人抽菸者都有罰責,但如果說因為持有菸就要把人抓去勒戒,那就違反了法律的比例原則。 引用:
我是不是臉不紅氣不喘,跟本討論無關,建議您對事不對人的討論。 是不是一半的確不是重點,因為不改那『不是少數』的事實 引用:
說實在話 如果你真的討厭菸味的話,那當你身在吸菸區的時候 本身就已經是個錯誤了,你跟本不配出現在吸菸區。 你討厭菸味,卻要自已跑去吸菸區受害 這等於是自殺行為,你要自殺關吸菸人什麼事呢? 所以他在吸煙區裡吸煙,干你什麼屁事 這是很合邏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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