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太荒謬 偷車歸還 不算竊盜 「鼓勵犯罪 將成司法災難」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82606)

josetsun 2012-09-07 02:56 P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這算竊盜喔
請自行參考刑法323條



該修法與否,我想還需要討論
簡單的說,使用竊盜是否真的需要動用刑法制裁?
就本案來說即逕以民事制裁

我想,很多人都是被新聞標題給誤導了,以為行為人沒受到任何制裁
而本案是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000元以下罰鍰
事實上,在這種惡性輕微的案件,刑事制裁反而常衍生更多問題
像是入獄後被更壞的人帶壞 或背負前科找不到工作而幹更大票的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被學生時代的室友「使用竊盜」(或許在座不少人本身就有做過)
很多人的「使用竊盜」都只是出自於貪小便宜或省麻煩而已(有時候真的只是要借,但是一時找不到主人)
就這樣背一條前科,會不會太重了?
當然,修正為告訴乃論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不告而取謂之竊

與其後悔背前科,不如不要下手偷...

Toluba 2012-09-07 02:56 P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當然,修正為告訴乃論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贊成
不過要有其他法條補助
例如偷接公共用電等等...

msnow 2012-09-07 03:56 PM

要告的是侵權啦!
看清楚法條, 你東西有被"盜"嗎? 不符合法律上說的竊盜定義能成案就算了不起了.

sutl 2012-09-07 05:13 P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事實上,在這種惡性輕微的案件,刑事制裁反而常衍生更多問題
像是入獄後被更壞的人帶壞 或背負前科找不到工作而幹更大票的

所以監獄內不應該讓受刑人彼此見面 :think:

以這案例所導致的未來修法方向來說,應該修成故意竊盜,這樣就可以避免你所說的無意竊盜問題。(例如拿同型車的鑰匙騎走同型車)

jshj0314 2012-09-07 07:48 PM

本站駐站法律達人可有高見開示?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Crazynut 2012-09-08 07:48 AM

引用:
作者jshj0314
本站駐站法律達人可有高見開示?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標準制式回答:「鄉民無知,媒體操弄」?……

oring 2012-09-08 08:45 AM

這就是問題點,合法但不合情理,
陪審團制較合情理,法官制的主事者怕出問題,
除非這法官很有膽識,
不然通常只講法,法條是死的,是否合請合理?
可以推責給"修法的空間",

"法界不認為檢方裁定有誤,但也認為有違社會觀感,確有修法的空間。"

引用:
作者fakeman
2012年09月07日


莊女的機車雖被偷騎,但竊嫌卻不起訴。戴之聖攝
【綜合報導】偷了東西只要放回原位,竟然就不算竊盜罪,難道以後大家在路邊看見別人的保時捷,就可以隨便「借」來開?基隆一名男子經常在深夜偷走鄰居的機車出外玩耍作樂,之後再將機車放回原處,基隆地檢署認為他「沒有據為己有意圖」,裁定不起訴處分。對此,被害人昨獲知痛罵:「這是鼓勵大家亂騎別人的機車代步嗎?」法界不認為檢方裁定有誤,但也認為有違社會觀感,確有修法的空間。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簡美慧表示,竊盜罪主觀上須有「據為己有」的不法意圖,並動手行竊才構成,若只是「暫時借用」的想法,為「使用竊盜」的一環,在國內不犯法。不過,她也指出,德國對使用竊盜罪是有處罰的,但並非針對所有物品,僅限於汽車、自行車,規定「違背汽車或自行車所有人意願,擅自使用者,處3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且須告訴...

嗶雞 2012-09-08 08:58 AM

被告現在一定爽歪歪的說,沒想到這樣也Pass`睡覺都會笑...

sazabijiang 2012-09-08 10:39 A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再者
這也是為了避免另一種無辜而被處罰的情況

例如:
一、你某一天騎機車(換成腳踏車也行)去-4買東西
結帳後看到一台機車,廠牌、顏色都一樣,鑰匙也能用
你以為這台車是你的,就騎走了

二、你在圖書館看完書,收拾要離開了
看到有一隻手機跟你的一模一樣,你以為是自己的,就把它拿走
(事實上你的早就收起來了)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上述兩問題
這都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
總之,罰與不罰都有缺陷
最主要還是小弟之前提的
「個人主觀上不法意圖難以證明」


偷換情境喔
這位擅自借用他人機車的傢伙
難道自己有一模一樣的機車?

兩種情境天差地遠
主觀不法意圖這句經常被濫用
那我摸人胸部100秒
只要堅稱沒犯意就ok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2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