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騎機車明明有看到貓卻故意不閃?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1488)
|
|---|
引用:
人會互相包容 但是動物不會阿 你要叫獅子不要吃其他動物,要互相包容,是要叫他餓死喔 人類自己對自己都肉弱強食了... |
引用:
是這個意思沒錯 :ase |
引用:
說得真好~ 人類製造的水泥叢林大概只有蟑螂老鼠適合居住 大家要好好呵護,不要隨意打殺歐 :like: :like: :like: |
引用:
如果有一個小孩子牽著一隻小狗忽然跑到路中央 這時候你騎著車,不閃會撞小孩,閃了會撞到狗..... 又有一天你在叢林裡,有隻獅子叼著一個活著的小孩 這時候你手上有一把槍,你覺得獅子的生命會比小孩子重要嗎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
以追究責任,請求賠償來說
閃人跟閃貓,差很多 . |
要是我遇到這狀況, 在這麼臨時, 當下無法閃躲的狀況下, 我一定選擇撞過去, 狗(貓)畢竟是狗, 狗的生命固然也是生命, 但是我自己的生命我覺得比狗(貓)重要, 如同前幾樓所說, 那麼多例子擺在眼前, 閃不好摔車, 輕則皮肉傷, 骨折, 重則晚七天回家..何必為了一隻主人不顧好, 跑到馬路上玩耍的動物弄得自己那麼狼狽呢? 又不是我自己去撞的, 是動物自己跑到馬路上的..
如果是小孩的話, 我會減速, 但是也許還是會撞下去, 起碼對方受傷較輕, 又是對方小孩違規的情況下(父母也沒照顧好, 這很明顯是父母的錯), 我自己說話也可以大聲點, 也比較有理由! 大家應該要知道, 現在已經不是發生車禍一定是撞人的錯, 很多判決已經顯示, 在被撞的人自己違規的情況下, 撞人的很多都是獲判無罪的, 除非撞人的自己也有違規(當然,這是指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不一定)~ 等某工程師的家人或朋友甚至是自己, 遇到這突發狀況為了閃人或閃狗, 而發生車禍, 人有死傷的狀況下, 你再看還是不是維持原來想法~不然你這種想法跟某動物保護團體有什麼不一樣? 只會出張嘴批評~ 當然~以上我的作法都是在臨時, 突發, 無法避免的狀況下~在可以事先知道(比如小朋友或動物在馬路上玩耍, 我在遠距離就看到)的狀況下, 能避則避, 能閃則閃~ 但是我還是以我自己的生命身體健康安全為重~ 某工程師~兩權相害 取其輕~ 沒聽過這句話嗎? 這意思你懂嗎?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4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