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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看別的機車騎士, 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這麼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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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啥意思? 更耗油更不環保的汽車位階比機車更高? :unbelief: 歐洲沒機車?不歡迎?哪一國舉例... 不要又是個人主觀認為 :tu: |
像這樣比較沒有“默契”的騎士,如果不能舉發違規,就離他遠點算了,他說不定還認為是你故意不開內線逼他車。
汽車同車道超車對騎士來說是很剌激的事,真的會心跳100,被認為有惡意是很正常的,怕誤會請儘量避免吧。 |
引用:
其實是有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Vauban...te_note-melia-6 確實有城市響往無(機動)車的生活空間((除大眾運輸外) 雖沒100%達成 但卻是朝這個目標前進 台灣的整體環境塑造出目前的結果 也許Vauban的住戶來台灣1個月後也會覺得沒機車大概寸步難行 :flash: |
洛桑航空展附近拍的... 還有更多,只是還沒空整理傳上來!
國外不是沒機車,國外對機車&腳踏車等等路權都同等看待&尊重... 今天如果不先合法訴求保障機車路權起,汽車駕駛偏差的駕駛觀念就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扭轉... 重申一次:道路資源是共享的,絕沒有今天這種汽車獨享路權這種畸形的規劃道理! :think: |
引用:
讚+1 剛才看到一篇文有人說台灣就是內鬥內行,外鬥外行。 沒想到在本篇看文就有人回應了那段話 真高興生活在鬼島,日子不會平靜跟無聊。 一個抱著大國主義的白痴政府來到台灣這個小島 死都要臉的白痴政府為了顯示他還是大國 就效法美國這個大國的交通政策 一點都不承認她的國土不再是秋海棠葉了 只是一個鬼島,美國的大陸型交通政策是不適合台灣的 應該要找尋類似的島國做借鏡。 在這種蠻幹的獨裁政權之下,恭喜你們,鬼島交通誕生了。 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阿... :laugh: |
開車的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這麼惡劣!!!
1.鑽到機車道,然後又回到汽車道.又鑽到機車道....repeat...這麼愛鑽去騎機車啦. 2.龜在機車道慢慢前進.一車當關.後面機車過不去.真想踹板金. 3.一路輕按喇叭,闖紅燈也按喇叭,是手抽筋還是過動兒阿? 4.車子開在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分隔線..堪稱一絕..你是哪一國的阿... 5.打右轉方向燈,結果來個左轉..這樣很好玩阿... 還有不打燈的突然臨時右轉.打個燈是很困難阿.. |
引用:
錯 不論開車騎車走路 討厭不守規矩橫衝直撞的汽車機車行人 :tu: :tu: :tu: |
引用:
這樣不太好把!反而我覺得鐵樂士還比較好用,你可以邊搖邊聽他屁一句話都別回他,看看他會怎麼樣?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 法規上機車就是汽車,等同四輪汽車,即便它在兩條車道線中間扭來扭去,那看不到的虛擬空間仍然是它的,不代表其他車輛可以在同車道內行駛、超車。要超車,請到隔壁車道 不過在桃園縣機車要超車也很麻煩,因為第二線車道就是禁行機車道,要小心缺業績的警察! |
引用:
美國人不歡迎機車還有可能,你確定歐洲不歡迎機車? 現在google map很好用,多找幾個城市看看,就會發現歐洲馬路上的機車真的不少,更可看到台灣官員自以為的殘障人士用三輪車滿街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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