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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民代才像是講人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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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其實是不完善的! 正確應該是內側車道的機車,在您開車的「前方」一同左轉才對! 塞在汽車的左側(同一車道內沒錯吧?!)一同左轉的話,汽車跟機車兩者的轉彎動作若沒同步或保持好距離,就會容易造成擦撞。 而當機車正確地在您(汽車)前方一同左轉時,汽車駕駛朋友就該要有良好的駕駛禮儀 -- 尊重機車騎士也是平等的交通工具。 當前方您有汽車要一同左轉時,您是不是也依序跟在該汽車後一同左轉,並且保持好適當的速度&可煞停的安全距離?! <-- 對待機車,也依循此原則就對了。 :) |
引用:
其實我講的很含蓄 那些騎士根本就是跨過中間的雙黃線(or雙白線)左轉了 我就是怕A到所以得放的非常非常慢 加上左轉會遇到過馬路的行人我會停下來 但這時機車騎士好像看到血的蒼蠅一樣把握機會快速從左邊切過 常常看到過馬路的行人很困擾的被困在路中間動彈不得 開車的人很大部分都很怕機車亂鑽 因為一個不小心撞到受了傷真的是大家都不願意 但機車騎士是否有好好體認自己騎車也一樣的循規蹈矩?? 我天天開車都會為了不壓迫機車騎士所以刻意放慢和確認是否有機車 但換來的就是機車呼哮而過和搶快硬鑽 我真的覺得機車騎士很不要命 另個例子是道路縮減 每天經過內湖某涵洞(道路縮減為一車道寬)機車也是搶快的由旁邊硬鑽 因為實在太危險我入涵洞前也是得放慢確認旁邊的機車沒有再鑽的意思 但總是有騎士貪快見到空隙硬是要鑽過去~~~~ |
引用:
小弟講的也很保守... 原則就3個: 1. 汽、機車駕駛都有行為不良的,這部分相信絕大部分理性駕駛都贊同需要多從違規取締、駕照制度、交通宣導等多方面來改善。 2. 不管是汽、機車駕駛,互相尊重是交通優良的一項重要因素 3. 少數違規或不良的駕駛人,不該作為剝奪機車應有路權的理由 要不:日後只要抓到汽車中間車道右轉或酒駕等等,就開始來限縮汽車平面道路可使用的路權甚至快速&高速公路路權... 如何?(對那些優良的汽車駕駛又公平嗎? 同理,拿不良的機車駕駛個案作為剝奪好的機車駕駛的路權又公平嗎?) |
引用:
那先該要求自己作好為先吧?? 不是該先成立個"要求機車騎士安全行駛"連署?? 在路上充斥著亂鑽機車的現在 再開放路權不是更天下大亂?? 這就像在還沒把無期徒刑法令和配套準備完善前就開始高呼廢死 一整個本末倒置~~~ |
引用:
所以你覺得汽車的駕駛習慣都很好?? 汽車、機車一樣有駕駛習慣不良的駕駛 為啥機車的路權要比較小? 但是機車卻是比汽車更省能源、道路、停車面積的較有效率交通工具 |
引用:
很簡單 因為目前的路權就是這樣定的~~~ 而且你這樣說和歐盟要求我們廢死又有何兩樣?? 歐盟也覺得廢死很好阿~~這才是文明人 問題台灣目前適合廢死嗎?? 在用路人水準還沒提升前 適合再開放路權讓世界更亂嗎?? 其實我強調的機車騎士還是沒搞清楚 真的出了車禍 機車騎士是有幾條命?? 不是開車的比較高級 而是讓汽機車在高速下行駛一樣的道路 汽車撞汽車不見得會死 機車沒人撞就會自己犁田了 是不是兩輪的族群都是這樣?? 要求路權公平卻遮住眼睛不檢討本身問題~~~~ 只會說開車的也這樣~~~ |
"未注意前車狀況"是指"相同車道"而言 :flash:
在同車道上,前車除無故急停外是較候車擁有路權,而後車應隨時注意相同車道的"前車"隨時保持可煞停之距離。 所以同一車道,只要肇事通稱追撞,責任歸屬多為後車大。 從他車道變換、轉彎等涉及轉換車道的動作,不若其他同直線進行車道的車擁有路權, 從他車道轉彎或變換車道未先禮讓他車道而肇事,則責任歸屬明確。 :unbelief: |
引用:
台灣不在很多國家裡面 你看看有多少 "警察搶錢" 的相關文章 只要是有汔、機車相關討論的網站 通通都有 |
不拿掉禁行機車就不會亂鑽?
你看那些~恩呷搞~會不會看那些禁行機車標語 誰在鳥你~照切~照飆~照鑽 騎車、開車主要是看人... 會怎樣騎~怎樣不守法~就是那幾個 拿掉禁行機車 警察杯杯~會少很多業績到真的 車禍會變多~保持懷疑的態度 |
引用:
大家看看這種話,心裡會有怎樣的想法&解讀....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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