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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2010-11-12 08:50 AM

引用:
作者SUNGF
被偷拍也是因為違規

如果說是公車/計程車/私家車/路霸等

可以拍照檢舉

甚至不要拍照

我社區大樓樓下

有並排停車的我EMAIL檢舉一次

當天或隔天來拖吊光光

至少可以維持1~2個月

常常檢舉保證沒人會跟罰單過不去

:think: :think:


Good Job! :yeah:

不願意遵守法規破壞秩序的就是要告發讓他受罰!

P&W 2010-11-12 09:03 AM

警察也很無奈,能夠當皇帝誰要當王八,上面有交待要業績,下面只能去找錢,真的路有問題,直接找上面的就可以,問題是上面明著就是缺錢,除非整個大換血,推舉完全沒身家背景的人上去,否則都是惡性循環而已~

finalhope2010 2010-11-12 09:15 AM

帶種一點應該要說

我給你開單,你去把那些小黃都開單,我在這邊等你


哪有人用別人也違規這招去規避自己違規的~~~ :laugh: :laugh: :laugh:

imtony 2010-11-12 09:32 AM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帶種一點應該要說

我給你開單,你去把那些小黃都開單,我在這邊等你


哪有人用別人也違規這招去規避自己違規的~~~ :laugh: :laugh: :laugh:


這哪是「用別人也違規這招去規避自己違規的」,我看到是小建嗆警察該做的不做,故意讓計程車的違規造成機車族的被迫違規然後賺取開單業績的機會...

不要本末倒置呀,明明有警察有公權力可以維護交通順暢安全的,結果只是在旁邊開單,你喜歡這種警察嗎? :jolin:

藍色夢幻 2010-11-12 09:49 AM

引用:
作者P&W
警察也很無奈,能夠當皇帝誰要當王八,上面有交待要業績,下面只能去找錢,真的路有問題,直接找上面的就可以,問題是上面明著就是缺錢,除非整個大換血,推舉完全沒身家背景的人上去,否則都是惡性循環而已~


台北縣一堆違停的汽機車可以裝幾百台卡車了吧...這些可以抓又不敢抓~
視紅線為無物...其實市長要不要多畫停車格也沒影響...
機車先把騎樓爬滿...汽車再把紅線路邊全佔據...

於是行人和車子共用一條線道...
也只有靠種族清洗才有辦法根治了~~

brianhuang 2010-11-12 10:14 AM

很有趣的一串文,對人不對事的留言還滿多的...

騎車的認為開車的機車.
開車的認為騎車的機車.
真有那麼糟嗎?感覺好像在搞族群分裂.
不守法的人無論是騎腳踏車還是開閃電霹靂車都一樣機車啦.

重點是:惡法亦法,如果違規被開單是天作孽,當然不爽.若是自作孽,槍斃剛好.

政府規劃若是合理安全,天堂有路你不走,違規罰款進國庫,爽.
政府規劃若非合理安全,地獄無門闖進來,違規罰款進國庫,更.
單以此事件而言,各位認為是上述哪一種?

小建 2010-11-12 10:24 AM

引用:
作者imtony
這哪是「用別人也違規這招去規避自己違規的」,我看到是小建嗆警察該做的不做,故意讓計程車的違規造成機車族的被迫違規然後賺取開單業績的機會...

不要本末倒置呀,明明有警察有公權力可以維護交通順暢安全的,結果只是在旁邊開單,你喜歡這種警察嗎? :jolin:

感謝您幫忙補充!! :agree:

確實, 後來交通大隊警察有新規定:拍攝機車駛入禁行機車道的照片, "一定" 要包含該機車右側及周圍拍入, 不然該照片機車騎士可以申訴撤銷!!

為何? 就是因為警察上層也了解, 底層警察為了賺業績, 專挑軟柿子機車族開刀, 放著路旁一堆併排的小黃/公車不取締(沒辦法,他們兇啊), 拍照時故意縮小視野, "只拍" 機車部分來, 讓機車族啞巴吃黃連...

但該規定僅是治標, 因為不肖警察圖很多人怕麻煩不會去申訴撤銷, 所以照樣開單... 真的該根治&正本清源的, 就是禁行機車道這項不合理的道路設計.

finalhope2010 2010-11-12 10:29 AM

哈哈~~樓主很有這個實力再去幫麗臺寫新聞文稿~~~

明明散熱也沒有人家厲害也可以拿出來說嘴。

加油喔咪啾^_<

orea2004 2010-11-12 10:58 AM

引用:
作者影 子
我也是被躲在天橋上的警察開罰單過後
就開始乖乖的騎
就沒事了

真搞不懂
警察也是依法行事
結果也被罵 :jolin:

警察是依法行事沒錯
但是用錯誤規劃挖洞給你跳就不對了。
跨越雙白線是錯的,但是中山北路往士林方向機車在圓山
那邊要繞外車道等左轉燈。那邊左轉過去要進入隧道的
機車道就一定會壓到雙白線。一百台機車有一百台是違規
跨越的。不想壓雙白線的話行車路線會變得很彆扭且很
不安全,而且一定會壓到斑馬線,一樣是違規。

orea2004 2010-11-12 11:07 AM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只開罰2萬6千件應該不夠吧,路上亂騎車亂開車的還一堆呢?

支持嚴格取締,反正台灣的民眾學不乖的居多。

不要拿道路設計不良來當作可以違規的藉口。道路設計不良跟違規是兩碼子事,不要把這種文章跟麗臺新聞稿一樣到處發送。

真的嘛?
你可能沒有遇過,不知道規劃不良的可怕。
規劃不良的可怕在於,你會被逼的不得不違規,
不然是寸步難行甚至影響安全。但是你為了走
的順暢或是保護自己,結果卻是罰單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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